县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
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
1.县委中心组学习会议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季度集中学习不少于1,每次安排三天,其中自学和准备发言两天半,集中学习半天。每次集中学习都要围绕12个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认真研讨。
2.县委书记或县委书记委托县委副书记召集或主持。
3.县委中心组学习会议的议题由县委书记确定。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
1.掌握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2.《中国共产党章程》。
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的重要文件和领导重要讲话。
4.国家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历史、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5.总结实践中的成功经验。
三、参会人员
中心组学习制度1.参加会议人员
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书记,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协党组书记、副书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组成。
2.列席会议人员
根据议题确定(除出席人员外的县四大班子领导,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党委书记等)。
四、会务工作
县委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科室具体承办。
1.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会议所需资料的准备、分发和会务工作。
2.县委办公室综合科负责会务工作的指导,落实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