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部中心学习组制度
为加强自身理论修养和指导全校将学习引向深入,并进一步指导学校工作,特制定以下各条:
1、党总支部中心学习组学习任务是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上级布置的有关文件。
2、中心组学习成员为:支部领导、行政负责人、教研组负责人。
3、中心组成员应认真参加学习,并努力学深学透,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并带动本部门的学习。
4、中心组学习每月一次,定于每月中旬,由组长召集。
党员联系众制度
密切联系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党员联系众是一项党的重要工作。
1、支部党员应在思想上重视做众工作并尊重众,广泛地听取众意见,虚心向众学习。
2、按支部要求,每个党员联系2名众并广泛的与其他人经常接触。
3、党员对所联系人的情况应向党小组或党支部经常汇报,每学期不少于2次。
4、党支部将对党员联系众情况进行分析和考评。
党风廉政制度
1、支部全体党员应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全体学生服务,为党的教育事业多做贡献。
2、全体党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搞有偿家教,向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收受礼物。
3、支部领导干部要做廉政的表率并负有教育其他党员的责任。
4、支部要利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检查党员的廉政情况。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党章有关规定和上级党委的要求,制定以下制度:
(一)、党员教育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内容、时间、形式和要求。
2、按照教育培训计划,做好考勤,以保证时间、次数的落实。
3、搞好对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的考核,并列入年终评议内容。
4、认真组织党员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培训和党校的轮训。
5、每年党员都必须认真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时,必须向支部办理请假手续,对无故不参加培训者要予以批评教育。
(二)、党员管理制度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督促党员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对党员参加活动情况落实专人作好记录。
2、党支部有党员花名册,对党员情况清楚,党员调动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并有登记;对新党员发展、违纪党员处分,党员死亡都有记载。
3、党员必须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完成党所分配的工作,按时交纳党费。
4、支部要经常对党员进行走访。对有2次以上未参加组织生活或遇到身体有病,家庭、生活发生困难等情况时,支部领导成员要上门走访,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好工作。
5、对流动党员的底数要清。外出务工经商或其他原因要离开六个月以上的党员,要及时按规定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或颁发《流动党员证》,使党员能及时参加党组织生活。
6、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经教育不改的,视作自行脱党。支部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作出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时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员发展制度
1、支部要保持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常数。学校党支部3年内必须发展1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入党。
2、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指定2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他们上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
3、党支部半年一次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情况进行一次考察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整改措施,提出努力方向。
4、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 培养教育后,在广泛听取党小组、联系人和党内外众意见的基础上,支委会要及时讨论可否列入发展对象。
5、要组织发展对象参加上级党委举办的培训班,接受党的基本知识培训
党员活动日制度
为了便于党员过好党的组织生活,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制订本支部党员活动日制度如下:
(一)、党员活动日时间:由支部确定,并相对稳定。
(二)、党员活动日的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和文件,结合实际讨论本支部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研究本支部的重要工作,报告支部一个时期的工作情况。
2、组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对党员进行各种教育,提高党员的素质。
3、组织党员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汇报、交流思想、工作情况,讨论、处理其他党务工作等。
4、走访联系户(对象)家庭,参加义务劳动等。
(三)、党员活动日的主要形式:
1、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
2、举行专题报告会、座谈会观看电视录像片等。
3、上门走访联系户,参加清洁环境、打扫卫生等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党员活动日时间:由支部确定,并相对稳定。
党支部会议制度
1 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
2 全体党员,没有特殊情况,不准请假。要按时参加会议,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3 开会时思想集中,遵守会议纪律,不做与会议内容无关的事,不讲与会议内容无关的话。
4 每个党员在会议期间做到畅所欲言,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或见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 开会时随带笔记,认真摘录。
6 严守党内机密,规定不能外传的绝对不能外传。
7 会议期间需要表决的,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8 会议有专人记录,并存入学校档案。
政治学习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政治学习的效果,使政治学习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内容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有关文件和时事政治;
2、上级党委、行政部门相关文件;
3、上级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
4、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以及师德教育方面的文件和材料。
5、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
6、学校工作计划和新制定(修订)的规章制度。
(二)、学习计划及时间
1、党支部负责教职工的政治学习,由党支部于每学期初根据教职工政治思想教育的主题和上级有关要求制定具体的教职工政治学习计划。
2、原则上学校每月组织两次政治学习,原则上安排在每单周三进行学习,每学期组织八次左右;如急需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安排临时学习。
(三)、学习方法:
1、全校集中学习、年级组和行政后勤分组学习相结合,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
2、学习与做笔记相结合,学习与讨论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3、文本阅读与观看、收看电教片相结合。
(四)、学习要求
1、学习时间一般不得处理公务,不接待客人,每位教师都要按时参加集中学习,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2、学习中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联系国内外形势,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3、学习时要独立思考、积极发言、勇于争论。力求对问题有比较明确的认识;疑难问题要向上反映,以便集中解决。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第一条 公开的主要内容
凡属《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按规定及时主动进行公开。主要内容包括:
()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联系和服务党员、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
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根据党员众要求,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事项,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
    第二条 公开的形式
    针对不同内容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简报或公告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社会公开的采取公开栏、新闻媒体、公开网站、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进行公开。主要通过以下五个平台公开:
    ()会议公开。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党员旁听会等形式,将党务向广大党员众公开。
    ()文件公开。设立“党务公开文件查阅处”,通过党内文件、刊物、简报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党务。
    ()专栏公开。适宜向党外公开的,设置“一栏一屏”。即:设立党务公开栏、党务公开电子显示屏,及时公布党内信息。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合并使用。
    ()媒体网络公开。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体,公开宣传报道党务工作。开通党务公开、意见箱和,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开通党务公开网站或网页,设立“党务公开”栏目,充分运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进行公开。
    第三条 公开的程序
党务公开必须严格按照“拟定内容、组织审核、实施公开、意见反馈和登记归档”五个步骤实施公开。
(一)拟定内容。初拟公开内容,要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开,在广泛征求和听取党员众意见的基础后,进行补充完善。
    (二)党组织审核实施公开。党组织班子成员召开会议,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后,向党员众进行公开。
  (三)实施公开。根据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分别进行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等。
  (四)意见反馈。收集处理党员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党员众反馈。
(五)登记归档。各党组织要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党员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备查。
第四条 公开的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公开时间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
  (一)长期公开。对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党组织的机构设置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应长期公开。长期公开须在公开事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直到事项变更、撤销、办结之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