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组学习制度
中心组学习、考勤、通报、发言制度模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心组成员之间的学习交流、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组成员。
第三条 中心组学习、考勤、通报、发言制度是履行中心组成员职责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中心组学习、考勤、通报、发言制度的执行机构为中心组办公室。
第五条 中心组成员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积极参与学习、考勤、通报和发言工作。
第二章 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六条 中心组成员每周应组织学习活动不少于2次。
第七条 学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党的方针政策、理论研究成果、工作方法和经验等。
第八条 学习形式:可以采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研讨讲座等多种形式。
第九条 学习材料:中心组成员可根据学习需要,有针对性地选取相关学习材料。
第十条 中心组学习活动由中心组组长负责组织,具体安排由中心组办公室制定。
第十一条 中心组学习活动结束后,中心组成员应提交学习心得和收获,并向中心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二条 中心组学习情况将定期进行通报,组织有关单位或个人进行点评和交流。
第三章 中心组考勤制度
第十三条 中心组成员应按照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心组办公室签到。
第十四条 迟到早退的情况应向中心组办公室说明原因,并由中心组组长进行批示。
第十五条 中心组成员请假应提前向中心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请示中心组组长批准。
第十六条 迟到、早退、无故缺勤的,将由中心组办公室进行记录并通报中心组组长。
第十七条 中心组成员将不参与学习、考勤和通报工作的处于不合格状态,应及时进行指导
和教育。
第十八条 中心组考勤情况将定期进行通报,对于考勤工作做得出的成员予以表彰。
第四章 中心组通报制度
第十九条 中心组成员应按要求按时提交所负责工作的进展情况和结果。
第二十条 通报内容:包括工作进展、问题反馈、工作成果等。
第二十一条 通报形式:可以采用书面报告、口头汇报、会议讲解等多种形式。
第二十二条 通报人员:通报人员由中心组办公室根据工作情况进行安排。
第二十三条 通报周期:一般为每周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第二十四条 通报内容将由中心组办公室汇总,并向中心组组长报备。
第五章 中心组发言制度
第二十五条 中心组成员应主动参与中心组会议,按时按需发表意见和观点。
第二十六条 发言内容应与中心组工作相关,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
第二十七条 发言形式:可以采用讲话、发言、提问等形式进行。
第二十八条 发言时间:根据中心组会议议程进行安排。
第二十九条 发言顺序:通常由中心组组长或主持人确定。
第三十条 发言记录将由中心组办公室进行整理和归档。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中心组办公室所有。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由中心组办公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