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酒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2.24
【字 号】
【施行日期】2020.02.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其他规定
正文
  中共酒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2019年12月12日经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会议通过)
  为深入推进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共酒泉市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和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提高机关党组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坚持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学以立德、学以修身、学以益智、学以增才,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精神境界。
 
第三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机关党组成员和机关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组成,根据学习研讨主题,必要时经机关党组书记同意可扩大列席范围。
 
第四条  机关党组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机关党组书记是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调研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等。
  机关党组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指定机关党组成员代行职责,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五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主要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重要论述和对甘肃及酒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国家法律法规。
  (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六)推进中国特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七)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和全面从严治党等领域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
  (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全国、省人代会精神,全国、省人大及其常委关于人大工作的部署要求。
  (九)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及相关重要会议精神。
  (十)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六条  根据机关党组安排,办公室负责制定机关党组年度学习计划,学习计划应包括目的要求、学习内容、学习方式、时间安排等,并负责做好拟定专题、提供材料、配发用书、学习考勤、做好记录等。
 
第七条  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通过以下形式开展学习:
  (一)集体研讨。以集中学习研讨为主,要确定研讨专题,安排好会议重点发言。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研讨主题,联系本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准备发言提纲或书面材料。集中学习也可以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
  (二)个人自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坚持经常性自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等平台开展学习,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调查研究。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结合起来,紧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和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重点工作,深入基层、深入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
 
第八条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要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每年应当集中一定时间学习,每季度不少于1次。集体学习研讨应当适当安排人员作重点发言,其他成员作自由交流发言,机关党组织书记作学习小结。
  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积极参加市委举办的读书班、研讨会、辅导讲座、报告会等学习活动,提倡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积极运用好学习成果。
 
第九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提高政治站位,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诚实践者,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和方法论意义,准确把握基本观点、精神实质、核心要义。
 
第十条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 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坚持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有效举措。
 
第十一条  建立学习考勤制度。考勤由办公室综合科负责,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率先垂范,带头参加规定的学习,自觉坚持自学,严格执行相关的学习纪律要求。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全年集中学习的出席率不低于80%。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并自行安排时间自学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