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不断提高县政协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理论素养和领导能力及水平,适应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成人员:县政协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党组成员、主席、副主席、副调研员及其他正副处级干部、各委室主任、副主任组成。根据情况,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副书记担任副组长。
二、学习时间: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特殊情况可临时组织。
三、学习的组织:办公室负责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安排。办公室每年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政协工作实际,拟制年度学习计划,经党组审定后印发中心组各成员。每次学习前办公室要根据学习内容和专题准备学习材料,提前通知各成员,各成员应事先准备好发言题纲,以便在会上发言。
四、学习内容
(一)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理论。
(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决定、重大决策。
(三)新时期人民政协和统一战线的理论。
(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代经济理论、现代科技等有关知识。
五、学习形式:以自学为主,辅之以必要的学习辅导,集中学习讨论。
六、 学习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习。每次学习都要认真做好准备,写好发言提纲,安排好有关工作,按时参加学习。
(二)注重学习原著,掌握精神实质。学习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要注重学习分析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学习和掌握基本观点。
(三)要认真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在改造主观世界,增强党性锻炼上下功夫,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分析、认识问题,指导工作实践,理清工作的思路和方向,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
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
***县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一系列有关规定,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行为准则,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干部做廉洁自律的模范。
二、健全政协党组和机关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政协党组、机关支部坚持每年开好两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团结合作,建设和谐务实创新的领导班子。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四、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和外出学习考察报告制度。
五、鼓励、支持并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走访委员,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

***县政协机关理论学习制度
为切实提高政协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及水平,特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一、学习时间。每周一上午为机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时间。
二、参加人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三、学习内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理论。
(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领导机关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
(三)新时期人民政协和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中心组学习制度(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现代经济、科技知识和有关业务知识。
四、学习的组织。机关集中学习由办公室组织安排,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组织机关委室主任、副主任进行交流学习。
五、学习要求
(一)各委室安排好工作,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学习。学习情况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要认真做好笔记,开动脑筋,敞开思路,踊跃发言。
(三)提倡独立思考,互相促进,在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上下功夫。
(四)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改造主观世界,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认识问题,指导工作实践。

***县政协机关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二、营造良好办公环境。上班时间禁止在机关从事任何娱乐活动,不准利用电脑上网操作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准串岗闲谈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情。不得在机关公共场合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和烟蒂。爱护公物,节约用电用水用纸。
三、坚持工作运转程序。按照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集体研究决定的事宜要认真贯彻执行,不应由个人决定的事宜要及时请示汇报;实行工作逐级负责制,下级对上级负责,副职对正职负责,做到履行职责不越位、请示汇报不越级、安排工作不跨层,以保证机关工作的程序化和规范化。
四、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对外来办事人员,机关全体干部要按照各自的分工,热情接待,做到不推诿,不回避。
五、机关工作人员在认真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服从临时性的工作安排。有关政协重要活动和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一经安排,要认真完成。政协机关组织的集体活动,全体机关人员要积极参加,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的要提前请假。
六、坚持节假日值班。节假日期间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班,机关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严格履行交接手续,遇到突发事件或重要问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请示汇报。
***县政协机关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过好党内组织生活,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可随时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召开的,必须经上级组织同意。
  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民主生活会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三)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四)坚持众路线,转变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众的情况。
  三、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
  四、会前准备。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和议题要提前报告县委。要根据上级要求和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一至两个议题,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做好发言准备。领导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会前要广泛征求党内外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通报给班子成员。因故缺席人员要提交书面发言,并在会上宣读,做好记录。
  五、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要做好引导、启发和归纳,并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