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属各党支部:为进一步改进学风,不断提升全处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委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处党委领导班子的领导能力,特推行党委中心组学习“旁听制、督导制、通报制、检查制”四项制度。一、主要内容
旁听制。中心组学习时邀请基层党员代表旁听,每年不少于4次。旁听人员通过学习、观摩、交流等参与学习全过程。处党委充分保障旁听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听取建设性意见并加以改进。
督导制。党委班子成员通过参加学习、听取汇报、点评指导等形式,督导联系场站所党支部抓好党员学习。场站所党支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应提前一周将学习安排送处党务办。
通报制。处党委将每半年公开党委学习情况,各场站所党支部学习情况统一报送处党务办,由处党务办上梳理汇总一并通报。
检查制。处党务办会同纪检办对各场站所党支部开展党员集中学习情况进行督察指导,重点查看学习记录、学习考勤、学习计划、学习资料、党员干部自主学习情况。处党委学习情况及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情况由处纪委牵头督促检查。其检查结果与年度考核和干部职工个人
绩效考核挂钩。
二、标准规范(一)学习形式。综合运用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实地调研、专题考察等形式,加强党委中心组和各支部党员集中理论学习。把集体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每季度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12天。处党委领导干部要加强个人自学,认真学习指定书目、做好学习笔记、提交学习体会。(二)学习方法。处党委班子成员每年至少给联系场站所的党员干部做1次专题学习辅导或上1次党课。每年调研不少于30天,每季度撰写调研笔记不少于1篇,每年撰写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三)学习载体。综合利用报刊、学习强国等载体,不断扩展学习阵地,扩宽学习领域,丰富学习内容,增强学习实效。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建立党员集中学习制度,制定细化方案,层层落实、整体推进。处党委建立党委书记“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抓好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组织领导和部署落实。(二)强化督促检查。处党委牵头组织对党支部的党员集中学习进行督察,处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由处纪委牵头督促。对支部集中学习不重视、学习不扎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党支部书记。(三)注重统筹推进。坚持统筹兼顾,把落实处党委中心组四项制度与贯彻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及开展单位业务工作、党的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有机集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推动实践。
中心组学习制度
二、标准规范(一)学习形式。综合运用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实地调研、专题考察等形式,加强党委中心组和各支部党员集中理论学习。把集体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每季度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12天。处党委领导干部要加强个人自学,认真学习指定书目、做好学习笔记、提交学习体会。(二)学习方法。处党委班子成员每年至少给联系场站所的党员干部做1次专题学习辅导或上1次党课。每年调研不少于30天,每季度撰写调研笔记不少于1篇,每年撰写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三)学习载体。综合利用报刊、学习强国等载体,不断扩展学习阵地,扩宽学习领域,丰富学习内容,增强学习实效。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建立党员集中学习制度,制定细化方案,层层落实、整体推进。处党委建立党委书记“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抓好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组织领导和部署落实。(二)强化督促检查。处党委牵头组织对党支部的党员集中学习进行督察,处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由处纪委牵头督促。对支部集中学习不重视、学习不扎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党支部书记。(三)注重统筹推进。坚持统筹兼顾,把落实处党委中心组四项制度与贯彻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及开展单位业务工作、党的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有机集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推动实践。
中心组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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