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
中心组学习制度一、理论学习中心组由校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根据学习需要吸收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参加,党总支书记任中心组组长。组长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
二、由党办负责中心组学习计划的拟订、学习事项的通知、学习资料的准备和学习情况的记录和其他服务工作。
三、学习内容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与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市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同时,要重视学习经济、科技、管理、法律、历史以及以及时事政治、反映当代世界发展的新知识和与医务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等。
四、中心组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每次集中学习不少于一天。每次集中学习应提前三天将学习内容、时间、地点、思考题等通知每位成员,保证学习效果。集中学习实行考勤制,有事请假,不准无故缺席。
五、学习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坚持以自学为主,以学原著为主,坚持写读书笔记,每个成员每年不少于1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