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世纪新阶段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要求,加强、改进和规范思想政治教育,增强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思想政治教育,是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进行的理论武装和思想引导工作,是党对军队实施思想政治领导的基本途径,是加强军队全面建设、完成各项任务的中心环节,是增强部队凝聚力、提高战斗力、有效履行我军历史使命的重要保证。
    第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任务是:围绕解决好打得赢、不变质两个历史性课题,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素质新型军人,引导官兵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始终保持坚强革命意志和旺盛战斗精神,做到: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
    第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思想政治教育,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科学理论指导。把用马克思主义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官兵作为根本任务,以科学的理论回答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保持军队思想政治教育的先进性。
    (二)贯彻以人为本要求。尊重官兵的主体地位和创造精神,调动参加和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启发疏导、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相统一,注重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官兵全面发展。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适应国家改革建设和发展的要求,紧贴中国特军事变革和军事斗争准备的实践,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到军事训练等各项工作中,发挥服务保证作用,为生成、巩固和提高战斗力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四)一切着眼实际效果。理论联系实际,坚持求真务实,注重质量效益,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促进思想进步与保持心理健康、加强思想教育与完善政策制度结合起来。
中心组学习制度    (五)注重实践活动培育。发挥军事训练、部队管理等具有的特殊思想教育功能,引导官兵在实践活动中接受教育,在完成任务中培育革命精神、优良作风和高尚品德。
    (六)积极推进创新发展。继承思想政治教育优良传统,吸纳先进文化建设成果和体现社会进步的时代精神,面向新的实际,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发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形式和手段。
第二章 教育内容
    第五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思想政治教育,以学习马克思主义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根本内容,以我军历史使命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战斗精神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重点内容,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思想政治教育的全过程。
    (一)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学习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树立中国特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二)人民军队性质宗旨和优良传统。学习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学习党和军队的革命历史和优良传统,培育革命人生观和爱国奉献、艰苦奋斗、尊干爱兵的自觉意识。
    (三)我军历史使命和军人职责。学习马克思主义战争观和党的军事指导理论创新成果,学习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建设的决策指示,学习人民军队根本职能和军人职责要求,强化战斗精神,献身历史使命。
    (四)法制纪律和道德规范。学习依法治国、依法治军的理论和要求,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军队条令条例,学习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和军人道德规范,发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五)形势政策和遂行任务要求。学习了解国内外大事和时事政策,学习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学习遂行任务特别是急难险重任务的要求,奠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思想基础。
    第六条 拓展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结合学习现代科技、历史、经济、文学艺术和心理学、管理学、教育学等知识,增加思想政治教育的科技和文化知识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