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委员会学习制度
    
为加强支部的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支部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工作水平,发挥加强班子理论学习的表率作用,制定以下学习制度:
    1、支部班子,应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行业工作实际和贯彻上级重大决策,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的基本原理,学习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论述,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时,努力学习税法、会计学、法律、金融等各方面的知识。   
    2、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结合注税工作实际,结合员工思想现状,立足于科学理论的运用,立足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立足于创新和发展。坚持把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把理论学习与改造世界观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增强新形势下驾驭复杂局面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
    3、支部书记任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
中心组学习制度活动,指导和检查其他成员学习情况。宣传委员负责和组织学习活动。登记学习出勤情况,及时组织学习资料,记录学习情况,建立台帐。
4、支部班子每月集中学习一次,一般安排在每月第一个周五下午,遇特殊情况可另时进行调整,全年不少于12次。每次集中学习时间每月不少于4小时。同时,要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实际,制定年度自学计划,认真阅读推荐的学习书目,个人自学时间每月不少于8小时。为保证学习的效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积极参加区委举办的时事系列讲座,以拓宽视野、拓宽思路、拓宽知识面。
    5、支部成员在学习中要认真做好读书笔记。要结合全局工作和各自分管的工作。集中学习交流前应根据预先通知的内容,结合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准备发言提纲或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