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
一、组织领导。学习中心组由党委组成,党委书记兼任学习小组组长。组长是抓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对整个中心组学习工作负责,与全体成员一道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并主持中心组的学习和研讨。学习成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须经学习组长同意,方可准假。
二、学习要求。中心组学习要切实做到“五个有”。即有年度学习计划、有学习出勤登记、有个人学习专用笔记、有集中学习讨论记录、有学习体会文章,并做好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三、学习形式。中心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两种形式。集中学习主要采取封闭形式进行,集中精力学习某一专题,然后进行讨论,设中心发言人,形成书面发言材料。个人自学必须做到:(1)认真学习规定必读的篇目;(2)做好学习笔记,要求每人1万字以上;
四、学习交流。中心组成员应加强学习交流,学习交流应做到:坦诚相见、互相切磋、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形成讲大局、讲团结、讲协作、讲纪律、讲奉献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真正做到学有所得,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以法治校工作。
为了切实加强对局党委中心组学法的领导,确保学习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1、组织落实。镇党委成立党委中心学习组,党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亲自抓中心组的学习。
 2、制定计划。中心组学习结合我镇工作的实际,制定好学习计划,做到年度有计划、学习有安排。
 3、保证时间、严格考勤。每月安排一天作为学法日,坚持每月集中学法一次。严格考勤登记制度,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须事先请假。
中心组学习制度 4、突出重点,学以致用。中心组学法要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每次重点研究一、两个问题,重视集中学法前的调查研究,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大胆探索的勇气和科学求实的精神统一起来,研究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定期检查。党委中心组每半年自查一次,主动解决发现的问题。把党委中心组的学法情况列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
 6、中心组学法的考核。领导干部学法考评以每年年度的普法考试为主要考核指标,考试不合格或学法时间不达到60个学时的,要补考或补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