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银行xx省分行系统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使我行党委中心组学习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特制定《中国银行xx分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二条党委中心组学习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理论、业务和管理知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形式,是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推动全党学习深入发展的组织保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高度重视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从而促进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素质。
  第三条要把学习与实际工作紧密联系起来,着眼于改革和发展问题,使党委中心组学习不走过场、讲究质量,确保本单位的各项工作沿着建设良好公司治理机制的轨道向前发展。
  第二章组织形式
  第四条党委中心组学习参加人员为党委书记、党委委员及其他行级领导。党委办公室、组织科、监察等部门负责人列席党委中心组学习。根据工作需要,各部门负责人适时列席党委中心组学习。
  第五条党委中心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组长由党委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党委委员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党委成员担任。党委中心组组长是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组织协调学习活动,并主持集中学习。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中心组学习的组长协调工作,负责审阅学习计划,落实必要的学习计划安排。组长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活动时,由副组长履行组长职责,保证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党委中心组学习秘书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学习秘书的职责是制定学习计划,落实学习活动的安排,负责学习材料的准备工作及学习考勤、学习记录、学习情况的整理通报和定期上报,完成组长、副组长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党委组织部门和办公室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检查、考核和服务工作。
  第三章学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