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史湘云红楼梦《金陵十二钗史湘云判词》原文及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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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金陵十二钗史湘云判词》原文及赏析
  【导语】:
  《金陵十二钗图册判词》正册判词其四 画:几缕飞云,一湾逝水。 富贵又何为,襁褓之间父母违。 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 这一首是写史湘云的。她是贾母的内侄孙女,从小父母双亡
  《金陵十二钗图册判词》正册判词其四
  画:几缕飞云,一湾逝水。
  富贵又何为,襁褓之间父母违。
  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
  这一首是写史湘云的。她是贾母的内侄孙女,从小父母双亡,由其叔父抚养,婶母对她很苛刻,因此虽生长在富贵之家,却对家里的钱财做不了主,每天要做活到三更天,连在大观园诗会做一次小小的东道都很为难。湘云长期住在贾府,并不像宝钗那样,携带着雄厚的家资,因此,“金陵世勋史侯家”的富贵对她是无助的。故书中判词说:“富贵又何为?襁褓之间父母违。”她的身世虽与黛玉相似,但是性格却与黛玉迥然不同。她心直口快,开朗豪爽,爱淘气,不大思前虑后。在第三十一、三十二、六十二回集中表现了她的性格特点。
第三十一回写她把宝玉的“袍子穿上,靴子也穿上”,带子也系上,猛一瞧,活脱儿就象是宝兄弟。老太太把她当成宝玉,叫她,她不理,逗得大家都笑了。又一次她穿上“老太太的一件新新的大红猩猩毡斗篷”“又大又长,他就拿了个汗巾子拦腰系上,和丫头们在后院子里扑雪人儿玩,一跤栽倒了,弄了一身泥水”。在此回还记写了她与丫头翠缕谈“阴阳”之道,当翠缕反问她时,她就笑着说翠缕“糊涂东西,越说越放屁”,从这些话中既可看出湘云不是一般只知女红的裙钗,而且还表现了她那豪爽不羁的性格。
  她与贾宝玉、薛宝钗很要好,但没有贾宝玉的叛逆精神,而较多地受薛宝钗的影响,谈些仕途经济的话。一次贾雨村到贾府要见宝玉,宝玉不愿见,史湘云就劝他说:“还是这情性不改。如今大了,你就不愿读书去考举人进士的,也该常常的会会这些为官做宰的,谈谈讲讲些仕途经济的学问,也好将来应酬事务,日后也有个朋友。没见你成年家只在我们队里,搅些什么?” (第三十二回)宝玉大觉逆耳,斥之为“混帐话”。但她与只知仕途经济、处处以“道学”为准则的薛宝钗不同。无论从她的仪表风度、灵魂性格,还是从她为人处世各方面去观察,她都不是一个封建淑女的典型。在第四十九回“脂粉香娃割腥啖膻”里,写湘云带着宝玉自己动手烧鹿肉吃;在第六十二回“憨湘云醉眠芍药裀”中,写她醉酒眠花丛。她反对道学的假清高,常自夸“真名士自风流”,那倜傥豪爽的气概与道学先生又是大相径庭的。
  这样一个有才有貌、活泼豪爽、心胸阔大的女子最终也未逃出悲剧的命运,判词后两句为“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画面上是“几缕飞云,一湾逝水”,曲子写:“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些都暗示了史湘云的悲剧结局。“展眼吊斜晖”意思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湘江水逝楚云飞”诗句中藏“湘云”二字,点其名。同时,湘江又是娥皇、女英二妃哭舜之处;楚云则由宋玉《高唐赋》中楚襄王梦见朝为云暮为雨的巫山神女一事而来。这里喻夫妻生活的短暂。关于史湘云丈夫是谁?为何短暂?红学家争讼纷纭。
  一、高鹗续书的后四十回中,没有让史湘云露面,只在第一百零六回通过史家两个女人之口介绍说“姑爷长得很好,为人又和平”“文才也好”了了几个字,算是呼应了曲子里“厮配得才貌仙郎”一语。在一百零九回又侧面交代了一下,说贾母病危,想看湘云,派人去接,派的人回来说,史湘云哭得了不得,因她丈夫得了暴病,大夫都说“这病只怕不能好”。第一百一十八回又交代一下她丈夫死了,她立志守寡。续作者只依据第五回的判词和曲子,硬是派史湘云嫁了某个不知姓名的人,而且很快守了寡。史湘云在前八十回中是曹雪芹浓笔重彩着力塑造的典型人物之一,而在续书中却是如此草率,使这个原来栩栩如生的人物黯然失。
  二、根据第三十一回回目“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续家、评论家认为史湘云结局又自不同。这一回写史湘云在花园正与翠缕谈阴阳道理,忽然拣了一个比自己的那个又大又好的金麒麟,后来见了宝玉,才知是贾宝玉从道士那里得来又丢的。于是根据这两个金麒麟与回目所标,便有许多红学家推论八十回后史湘云的命运。清人平步青说:《红楼梦》“初仅钞本,八十回以后轶去,高兰墅侍读鹗读之,大加删易。原本史湘云嫁宝玉,故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章目;宝钗早寡,故有‘恩爱夫妻不到头’谜语。兰墅互易,而章目及谜未改,以致前后文矛盾,此其增改痕迹之显然者也。”(《霞外捃屑》,光绪刊本,卷九)甫塘逸士说:“《红楼梦》一书……戴君诚甫曾见一旧时真本,八十回之后,皆不与今同,荣宁籍没后,均极萧条;宝钗亦早卒,宝玉无以作家,至沦于击柝之流;史湘云则为乞丐,后乃与宝玉仍成夫妇,故书中回目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之言也。”(《续阅微草堂笔记》)另外,清人赵之谦《章客杂记》,董康《书舶庸谈》,周汝昌《红楼梦新证》等都记述了与《续阅微草堂笔记》所载续书相似的情节,说薛宝钗婚后,早死;贾宝玉穷困落魄,沦为看街人;史湘云出嫁而寡,遂与宝玉结缡。可见在高本续书流行的同时,还有另一种面目的续书在社会流传。这类续书对史湘云的命运安排,完全照应了第三十一回回目“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一伏笔,而置第五回图册题咏和《红楼梦曲·乐中悲》曲子的暗示于不顾。
  俞平伯根据脂砚斋评语“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庚辰本第三十一回批语),及甲戌本第二十六回的一条畸笏叟的批语:“惜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等文字,他认为第三十一回写的金麒麟事“是文章底间法,并没有宝、湘成婚之说”(《红楼梦辨》180页)。“湘云夫名若兰,也有个金麒麟,即是宝玉所失湘云拾得的那个麒麟,在射圃里佩着。我揣想起来,似乎宝玉底麒麟,辗转到了若兰底手中,或者宝玉送他的,仿佛袭人底汗巾会到了蒋琪官底腰里。所以回目上说‘因’ ‘伏’,评语说‘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红楼梦研究》146页)。周汝昌认为史家随贾家事败,亦陷入败局,史湘云被籍后流入卫若兰家。史湘云见卫若兰所佩之金麒麟大惊。卫若兰大异,追询之下方知她是宝玉表妹,骇然。遂极力访求宝玉,终于寻到。送湘云至宝玉处,使其兄妹结为患难夫妻。
  根据判词、《红楼梦曲·乐中悲》及第三十一回脂砚斋评注所提供的材料,我们认为俞说较为合理。史湘云的结局大概是和卫若兰结为夫妇,婚后生活比较美满,但好景不长,不知什么原因,不久夫妻离散,一直到老,就象神话中的牵牛、织女双星那样,虽都活在世上,却不能破镜重圆,永抱白头之叹。关于金麒麟姻缘,并不是宝玉与湘云,而是湘云与卫若兰。宝玉是无意中充当了中间人的角,就象袭人与蒋玉菡之“缘”是通过他交换了彼此
汗巾子差不多。这一点,脂评说得非常清楚:“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个金麒麟是间法也。”间法,是绘画的一种手法,绘画时为使主鲜明,另用一来衬托的方法。湘云的婚姻是宝钗婚姻的陪衬:一个因金锁结缘,一个因金麒麟结缘;一个当宝二奶奶仿佛幸运,但丈夫出家,自己守寡;一个“厮配得才貌仙郎”,谁料“云散高唐,水涸湘江”,最后也是空房独守。所以第三十一回的金麒麟(一雄一雌)短暂地聚在一处,很快就又分开了。这种预谶式的“提纲”,分——合——分,正象征着后来史湘云与其夫卫若兰的聚散关系。《好了歌注》:“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脂批并提宝钗、湘云,亦可证金麒麟姻缘是“金玉良缘”的衬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