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最美医生”、“最美护士”和“最美乡医”评选活动
各医疗卫生机构,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人物的激励和引领作用,以榜样的力量推动**精神的贯彻落实,大力宣传我县广大医务工作者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职业精神,进一步增强医务工作者职业荣誉感,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卫健系统开展“最美医生”、“最美护士”和“最美乡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健康**,阳光卫健
二、评选时间
202*年7月18至202*年8月18日。
三、评选范围及名额
评选对象为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在职在岗工作人员。评选“最美医生”、“最美护士”和“最美乡医”各10名。取得市级以上“最美医生”、“最美护士”、“最美乡医”的获得者不再表彰。
四、推荐人选条件
(一)以****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
(二)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兢兢业业、无私奉献,能够出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三)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在本职岗位上勤奋敬业,善于钻研,工作业绩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从事医疗卫生工作5年以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等问题。
五、评选步骤
(一)推选阶段(7月18日—7月25日)
各单位要通过基层推荐、众推选、组织评选、个人自荐等多种途径,积极发现、挖掘、选树和推荐一批先进典型,作为“最美医生”、“最美护士”和“最美乡医”的推荐对象。根据《推荐名额分配表》确定推荐候选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填写候选人推荐表,并附3000字以内详细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和推荐表各一式二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同时需要报送个人电子版照片1张(蓝底、二寸)、工作照2张(JPG或JEPG格式,不小于3M)。要组织好对申报对象的执业资格、工作情况、先进事迹、医德医风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将推荐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及公示材料于7月25日前报县卫健局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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