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力学性能试验取样基本知识(P18
第一节试样类型及取样原则(P18
一、取样依据:GB/T 2975-1998《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二、取样原则:
1、取样对力学性能试验结果的影响
三要素
取样部位
1)加工过程中变形量各处不均匀
2材料内部各种缺陷分布和金属组织不均匀
取样方向
力学性能材料在加工过程中金属是沿晶粒主加工变形方向流动,晶粒被拉长并排成行,夹杂也沿主加工变形方向排列,因此材料性能各向异性。
例如:纵向试样(试样纵向轴线与主加工方向平行)和横向试样(试样纵向轴线与主加工方向垂直)有较大差异:薄板材纵向试样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都高于横向试样,断面收缩率更是远远大于横向试样。
取样数量:
    1)某些力学性能指标对试验条件和材料本身的特性十分敏感,单个试样结果不足以为信,应采用最小的取样数量;
    2)试验结果的分散性及经济因素
2、样品的代表性
一般性规定:GB/T 2975-1998
专门的规定:
产品材料标准和协议:材料的平均性能;取样方便;
一般取其最危险、最薄弱的部位,因为最薄弱、最危险处的力学性能决定了产品的性能;此外受力状态与零部件的受力状态相一致;
三、力学性能试验的试样类型:
1、从原材料上直接取样:
2、从产品(结构或零部件)的一定部位上取样;
3、把实物作为样品。
四、样坯切取方法:无论用什麽方法都应遵循以下原则:
1应在外观及尺寸合格的材料上取样,试料应有足够的尺寸,以保证机加工出足够的试样进行规定的试验及复验;
2)取样时,应对样坯和试样做出不影响其性能的标记,以保证始终能识别取样的位置和
方向;
3取样的方向应按材料标准规定或双方协议执行;
4)切取样坯时,应防止因过热、过冷、加工硬化而影响其力学性能及工艺性能
如果过热了怎么办?比如,采用火焰切割法取样时,由于材料是在火焰喷嘴下熔化而使样坯从整体上分离出来,在熔化区域附近,材料承受了一个从熔化到相变点(723℃)以下温度变化区域,这一局部的高温将会引起材料性能很大变化,所以切割样坯(样坯切割线至试样边缘)必须留有足够的切割余量。这一余量的规定为:一般应不小于钢材的厚度或直径,但最小不得少于20mm,对厚度或直径大于60mm的钢材,切割余量可根据供需双方协议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