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城市建设管理年新亮美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包头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03.18
【字 号】包府发[2007]10号
【施行日期】2007.03.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城市建设管理年新亮美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包府发〔2007〕10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驻包企事业单位:
  市建委制定的《包头市城市建设管理年新亮美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十八日
  包头市城市建设管理年新亮美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劳动公园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二次全委会精神,以富民强市为目标,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方针,全力实施以面貌新、亮点多、环境美为主要内容的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城市景观建设工程,充分展示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成就,反映我市城市建设发展的新成果,让人民众充分享受城市建设管理的成果。
  二、实施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实施。城市建设管理年新亮美工程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原则,明确各地区、各部门工作职责,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以区为主,业主负责。市四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以区为主”的原则,切实组织实施好各项工作;各建筑物业主和各类设施的产权、管理单位,要按照统一要求,认真完成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三)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市、区两级各有关管理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大市民要积极参与,为实施城市建设管理新亮美工程作出积极贡献。
  (四)重点突出,兼顾一般。按照抓重点、出精品、出亮点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重点项目和重点地段的工作任务,同时还要兼顾一般项目和次要地段的工作任务,形成整体效果,提升整体形象。
  (五)以人为本,和谐有序。以规划架构为基础,结合城区现状和专业特点,建设景致优
美、宜人居住的城市生态环境,培育亲近自然、鲜活向上的城市文化,让广大市民置身于和谐、舒适的城市氛围之中。
  (六)美观环保,经济安全。以人与自然、景观与环境、艺术与环保的统一为重点,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展示发展成就,改善城市环境,实现城市建设的经济性、实用性和安全性。
  三、实施内容
  (一)面貌新。
  对市区16条主要道路的500余栋(处)建筑物进行改造和整治,同时对沿街两侧及市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周边的围墙和围栏、沿街店铺及其他各类设施进行综合治理。
  1.建筑物屋顶及外立面改造、装饰。对屋顶及外立面不符合市容要求的建筑物,在建筑结构许可条件下,进行改造和装饰;对建筑物屋顶违规搭建、影响市容景观的建(构)筑物,在屋顶改造中予以拆除,并进行美化。
  2.建(构)筑物立面清洗、粉刷、维护。建(构)筑物外立面和城市公共设施严重污损的,要及时进行清洗、粉刷、维修。建(构)筑物外立面要视建(构)筑物外立面的材质情况定期进行维护、清洗或粉刷、油饰。
  3.围墙、围栏的改造、油饰。沿街现有围墙除有特殊要求的要一律拆除或改造,采用通透式围栏、绿化植物等代替实心围墙,以达到拆墙透绿、透景的要求。应保持围墙、围栏整洁、完好,不得乱搭、乱挂其它物件。围栏和需要保留的围墙要定期进行维护、油饰或粉刷,破损的要及时修复或更换。
  4.沿街店铺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进行维修、装饰、粉刷、清洗。屋顶及墙面附着的各种广告要进行规范、清理,彻底清除粘贴、喷涂的“野广告”。规范店招设置,做到一店一招、一楼一线,破损、陈旧、低档的店招要重新高标准设置。橱窗设置要规范、美观、新颖。不得擅自外接门斗,钢卷帘门彩要尽量统一。
  5.沿街其余的市政基础设施、各类棚亭、户外广告、公交站牌、施工围挡、街坊和小区出入口等,按照《包头市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要求执行,并要定期进行清洗、油饰、维护,确保各类城市公共设施整洁完好。拆除影响街景市容的街坊、小区出入口内的
建(构)筑物和各类棚亭。
  (二)亮点多。
  改造市区34条道路路灯、新建74条道路路灯,共计新建、改造路灯5891基、7816盏。全面启动第二批建(构)筑物景观照明项目,完成200余栋建筑物的亮化任务。同时做好园林景区、居住小区亮化及户外广告、牌匾、店招、橱窗亮化工作。
  1.城市功能照明。按照《包头市城市照明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启动第二批城市功能照明工程。加大市区功能照明建设力度,逐步消除道路无路灯现象。要重点解决城市道路有路无灯、有灯不亮的问题,保证人民众夜间出行安全。努力完善城市广场、公园、车站等公共区域的功能照明。
  2.建(构)筑物景观照明。按照《包头市城市照明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启动第二批建(构)筑物亮化工程。工程建设中,要注重新技术、新材料的引进、消化与吸收,力求在节能技术、控制技术和消除光污染等方面有所突破与创新。对前面所述的需重新改造、修饰的建筑物,要同步进行夜景亮化设施的设置或改造。
  3.园林景区亮化。在已有亮化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对民族东路、钢铁大街、植物园、青年园、迎宾公园、劳动公园、八一公园、东河广场、银河广场、迎宾广场、友谊广场、团结广场、振兴广场等场所及四周亮化设施进行完善更新,并兼顾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建设富有现代气息的园林特夜景。
  4.小街巷和居住小区亮化。加大小街巷功能照明设施的建设、改造力度,满足市民夜间出行安全要求。对市区部分照明设施缺乏或不完善的住宅小区要进行亮化升级改造,加强住宅小区的楼道、庭院、道路等的照明设施建设和管理。在方便市民日常生活的基础上,以宁静优雅、舒适柔和为亮化基调,营造出舒适、温馨、祥和的居住区夜间环境。
  5.户外广告、牌匾、店招、橱窗亮化。对市区主要道路沿线的户外广告、店招、牌匾、橱窗等进行全面亮化和提档升级,通过规范设置、完善设施、加强管理,使户外广告、店招、牌匾、橱窗的亮化起到既美化城市夜景、又营造浓厚商业氛围的作用。
  (三)环境美。
  在市区重要地段建设60个大型花艺雕塑和240组特花坛,并采用多种手法在重要道路增设花带花廊,同时做好垂直绿化和庭院绿化等工作。
  1.主题花雕。在市区重要地段建设60个大型主题花艺雕塑,以深刻的寓意和先进的造景技术,展示自治区成立60年来的辉煌建设成果。花雕设景要运用新颖的园艺手段,突出层次感,展现立体美,营造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节日氛围。
  2.特花坛。在市区重要地段精心摆放240组特花坛,体现240万包头人民团结向上的精神面貌。要通过不同花卉材料的优化组合、彩搭配、花期调整、季相整合,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独特的艺术表现手法,制作形式多样、气象万千的花园景观,形成强烈的视觉冲击和艺术感染效应。
  3.花带花廊。采用点、线、面相结合的布置手法,以钢铁大街、建设路、巴彦塔拉大街、民族东路、民族西路、友谊大街、阿尔丁大街、阿尔丁北大街、青年路(民东--民西)、莫尼路(民东--民西)、幸福路、白云路、林荫路、富强路、兵工大道、民主路、南门外大街、和平路、沙河街、黄河路、劳动路等城市景观道路和通往大型企业的干道为重点,通过沿线栽植花带、花径、花坛摆放等,形成具有整体形象的花带、花廊,烘托热烈祥和的大庆氛围。
  4.垂直绿化。为了更好地美化城市环境,拓展绿化空间,增加城市绿量,软化城市建筑的
硬质景观,要在市区内有条件的地段实施垂直绿化。要采用附壁式、篱垣式、棚架式、立柱式、悬蔓式等多种垂直绿化模式,在临街住宅楼等建筑物的侧立面,道路、桥梁、河槽等的护坡,公园、广场、游园内的棚架、墙面等处进行垂直绿化。所有沿街保留的墙体都要进行垂直绿化,围栏内部景观差的也要进行垂直绿化。
  5.庭院绿化。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绿行动进社区”为主题的植树活动。各级绿化管理部门要多方协调,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居民“自己动手、绿我家园”的积极性,完成居住区绿化工作。继续开展“园林式单位”创建评比工作,并对已达标的单位加强维护管理,进一步提高单位庭院绿化水平。市四区、稀土高新区要根据各自实际,组织发动街道、社区和驻区单位对庭院、住宅小区的花卉栽植、布设进行安排与落实,营造优美、舒适、祥和的工作和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