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沈阳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2.12.24
∙【字 号】沈价发[2002]253号
∙【施行日期】2002.12.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部分失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4346、4348、4349路
劳动公园小公汽调整线路后票价的批复
(沈价发[2002]253号 2002年12月24日)
沈阳安运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4346、4348、4349等小公汽线路票价的请示》收悉。鉴于这三条小公汽调整了运营线路,根据线路长度和站点设置情况,经研究,对调整线路后的4346、4348、4349路小公汽票价批复如下:
一、4346路(于洪北里至民贵家园,线路全程32公里,设45个站位)、4348路(三隆大市场至西三家子,线路全程28公里,设42个站位):1--6站每人次1元,7--12站每人次2元,13--18站每人次3元,19--24站每人次4元,25站以上每人次5元。
二、4349路(劳动公园至电冰箱厂,线路全程24.8公里,设37个站位):1--6站每人次1元,7--12站每人次2元,13--18站每人次3元,19站以上每人次4元。
三、此批复的各小公汽线路票价为试行价格,自2002年12月20日起试行一年,并要认真做好车上明码标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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