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社会公德是社会生活中最简单、最起码、最普通的行为准则,是维持社会公共生活正常、有序、健康进行的最基本条件。因此,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也是作为公民应有的品德操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用“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二十个字,对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和要求作了明确规范。
    1、文明礼貌
    文明礼貌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是人们在日常人际交往中应当共同遵守的道德准则。在人们的互相交往中,和悦的语气、亲切的称呼、诚挚的态度等等,是相互尊重、友好的表现。俗话说:“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因此,讲文明礼貌能促进人们的团结友爱,是沟通人与人之间情感的道德桥梁。
    讲文明礼貌是社会文明和个人道德修养的标志之一。人的行为举止最能反映一个人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程度。每一个自尊自爱的人都应当把讲究个人礼仪当作获取成功的素质去培养。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仍会看到种种不讲文明礼貌的现象,如一些人常常出言不逊、恶语伤人,失礼不道歉,无理凶三分,骑车撞倒人后扬长而去,乘车争先恐后,在公共汽车上见老人或抱小孩的妇女不让座……如此等等,都是不讲文明礼貌的表现,必须认真克服。
    文明礼貌包含的内容和要求很多,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文明礼貌的要求和内容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不断更新。例如,中华民族历来有好客的传统,“有客上门,当降阶而迎”,但是现代社会探亲访友不仅要轻声敲门,而且需提前通过电话等形式预约。另外,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我们与外国友人的交往越来越多,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风俗习惯,尊重对方的礼仪。
    2、助人为乐
    当一个人身处困境时,大家乐于相助,把别人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给予热情和真诚的帮助与关怀,这就是助人为乐。
    在现实社会中,每个人都在一定的人际交往中生活,每个社会成员都不能孤立地生存,
而在生活中人人都会遇到一些困难、矛盾和问题,都需要别人的关心、爱护,更需要别人的支持、帮助。如果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能主动关心、帮助他人,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使助人为乐在社会上蔚然成风,那么,你就能随时随地得到他人的帮助,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从这个意义上讲,“助人”也就是“助己”。因此,人人都应该发扬助人为乐的精神,积极主动地爱护他人,帮助他人。具体来说应做到:一是“我为人人”。每个人都应该从乘车让座、帮助残疾人过马路等小事做起,养成关心他人的习惯。二是“遇难相帮”。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当他人发生不幸、出现困难时,热情帮助,为其分忧解难。三是“见危相救”。比如,在遇到歹徒行凶时,遇到有人恃强凌弱时,遇到意外险情等危急情况时,每个公民都应该挺身而出、舍己救人、弘扬正气。四是热心公益。社会公益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新型人际关系,与每位公民息息相关。每个公民都要关注和支持社会公益,多献一点爱心,多添一份真情,在社会生活中做一个热心人,如赈灾救荒、捐资助学、义务献血、为社会福利事业捐款捐物等等,做到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爱护公物    3、爱护公物
    公共财物包括一切公共场所的设施,它们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使大家享有各种服务和
便利的物质保证。对待公共财物是爱护、保护,还是浪费、破坏,是一个公民有没有社会主义道德的反映。每个公民都应该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一要爱护本单位的公物,做到公私分明,不占用公家的财物,不化公为私。但在实际生活中,有些人不爱护机器、设备;有些人在家里千方百计节约用电、用水,在单位却对“长明灯”、“长流水”满不在乎,视而不见;有些人甚至化公为私,随意占用公家财物,并认为“公家的东西不拿白不拿”。二要爱护公共设施,如电话亭、路灯及有关通信线路、交通设施等,还要包括保护文物古迹,使其为更多的人服务。有些人不注意爱护公共设施,我们遗憾地看到:街头的公益广告牌被故意损坏,宣传橱窗的玻璃被人为破坏;一些人就是喜欢在公园、文物古迹等地“信手题词”;有的人甚至把公共设施视为“发财致富的源泉”,恶意偷盗窨井盖,导致夜间行人受伤致残。三要敢于同侵占、损害、破坏公共财物的行为作斗争。有些人经常抱怨公用设施差,但是对随意破坏、损害公共设施的行为无动于衷,视而不见,见而不问。每一个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同侵占、损害、破坏公物的行为作斗争,时时、处处关心和爱护公共财物。
    4、保护环境
    环境问题,是当前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年来,黄河的长时间断流,沙尘暴的频频发生等一系列环境问题所带来的危害,使人们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环境和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能不能有效地保护环境,关系到每个公民的生活质量和切身利益,关系到人们的安居乐业,关系到我们的子孙后代能否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保护环境不仅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社会公德的一项基本要求。
    保护环境,首先要增强环保意识。有些人认为,现在是初级阶段,首先要把经济搞上去,环境治理以后再说。岂不知环境问题已成为我们发展经济的一大制约因素,况且环境污染所造成的危害已远远超过前几年污染企业所产生的“效益”。据有关部门测算,治理太湖至少需要投入2000亿,利害关系可想而知。但是,仍有少数人认为:天空那么大,放点烟气算什么;江河这么多,排点污水算什么;天地这么广阔,有点噪音算什么。我们每个公民都必须明白,“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我们不仅要“金山银山”,还要“绿水青山”。其次,要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观念,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努力养成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如自觉节约能源,反对浪费,不乱倒垃圾、污水,不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等。此外,还应积极参加植树造林,保护绿化成果。
    5、遵纪守法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一个公民来说,是否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纪律观念、法制意识强不强,体现着他的精神道德风貌。遵纪守法同时也是保护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础。
    遵纪守法,首先要知法。随着“四五”、“五五”普法活动的不断深入,市民的法制意识普遍提高。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往往有一些人,因为对法律的无知,为了一些不足道的小事,恶语相向,拔拳斗殴,伤害对方,甚至闹出了人命案子,成为终身憾事。这种惨痛的教训屡见不鲜。所以,每个公民都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增强法制意识。首先要学习与自己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搞清楚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什么是法律允许的,什么是法律禁止的。其次要守法。有少数人认为,现在实行市场经济,崇尚自由竞争,因此,有的人就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盗用他人专利或商标权,制冒伪劣产品,有的甚至制造、销售淫秽音像制品。实质上,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更是法制经济,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第三要护法。有些人仍信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在违法犯罪行为没有危害到自己的利益时,就认为“与己无关”、不必去管“闲事”。如果人人都只考虑自己的安危,见恶不斗、见凶躲避,甚至目睹有人同犯罪分子搏斗时也不去相助,出现使“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情况,就会使邪气上
升,使社会不得安宁。今天流氓侮辱了过路妇女,大家不过问,明天说不定就会降临到你的家人头上;今天小偷扒窃别人的钱包,大家不制止,明天说不定那只罪恶的黑手就会伸进你的口袋。因此,我们每个人都要敢于扶正祛邪,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努力为他人、为自己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