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合同写着定⾦收据写着订⾦怎么区分
在买车交定⾦的时候有些⼈会特别的疑惑,⾃⼰的购车合同写的是“定⾦”,但收据上写的却是“订⾦”。定⾦、订⾦两者读起来的⾳是⼀样的,但两者还是有相关的区别。那么购车合同写着定⾦收据写着订⾦怎么区分?下⾯看看店铺⼩编为你做出的解答吧。
购车合同写着定⾦收据写着订⾦怎么区分
根据收据确定⽀付款项的性质。从法律⾏为发⽣的先后看,收据在合同之后,即使之前约定的是定⾦,也可以变更为订⾦。以合同条款为准,但还需看过具体材料⽽定。
什么是“定⾦”
“定⾦是在合同订⽴或在履⾏之前⽀付的⼀定数额的⾦钱作为担保的担保⽅式。给付定⾦的⼀⽅称为定⾦给付⽅(下称给付⽅),接受定⾦的⼀⽅称为定⾦接受⽅(下称接受⽅)。”对于买卖双⽅来说,定⾦具有两个作⽤,它不单可以作为合同成⽴的证明,还对合同起到担保作⽤。
如双⽅合同对违约的处理⽅法没有明确约定时,若给付⽅违约时,⽆权要求接受⽅返回定⾦;若接受⽅违约,应双倍返回给付⽅所⽀付的定⾦数。定金合同
什么是“订⾦”
“订⾦”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预订之意。⼀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的,它只对给付⽅形成约束,即给付⽅对接受⽅的保证。
若接受⽅违约,只能退回原订⾦,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违约,接受⽅会以种种理由把订⾦抵作赔偿⾦或违约⾦⽽不予退还。
“定⾦”和“订⾦”的区别
“定⾦”和“订⾦”之间最⼤的区别就是“定⾦”具有担保作⽤,⽽“订⾦”不具担保作⽤(即使有也是给付⽅对接受⽅的单⽅保证)。所以如果当出现上⾯视频中这种购车纠纷时,4S店有权不返还消费者之前⽀付的“定⾦”;如果之前⽀付的
是“订⾦”,除扣除部分违约⾦外,消费者可以要回部分订⾦。⽽如果你⾃⼰将“订⾦”私⾃理解为“定⾦”的,当出现纠纷时,就算法院也⽆济于事,这种情况法院基本都不受理,只能私⾃对⽅协商去。
简单来说,如果你在4S店签订的是“定⾦”,若⾃⼰反悔了,之前⽀付的定⾦也将随着全部“打⽔漂”,但如果4S店违约了,你将得到双倍的赔偿;如果你在4S店签订的是“订⾦”,若⾃⼰反悔了,扣除违约⾦外,可以收回⼀部分或全部收回订⾦,⽽如果是4S店违约了,同样也得不到双倍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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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温馨提⽰:
《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 点击这⼉#进⾏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店铺合同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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