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保证⾦的法律规定
签订合同是重要的,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的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签订的合同⽣效后,当事⼈就需要履⾏合同,如果不履⾏合同或者不完全履⾏的,就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合同保证⾦的法律规定?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合同保证⾦有什么法律规定
⽬前我国有对合同保证⾦作出规定的法律是《民法典》、《招标投标法》等,进⾏招标活动时,招标⼈有权要求投标⼈交纳履约保证⾦,⽽签订买卖合同时,卖⽅有权要求买⽅交定⾦。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五百⼋⼗六条 【定⾦担保】当事⼈可以约定⼀⽅向对⽅给付定⾦作为债权的担保。定⾦合同⾃实际交付定⾦时成⽴。
  定⾦的数额由当事⼈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超过部分不产⽣定⾦的效⼒。实际交付的定⾦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数额。
第五百⼋⼗七条 【定⾦罚则】债务⼈履⾏债务的,定⾦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的⼀⽅不履⾏债务或者履⾏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的,⽆权请求返还定⾦;收受定⾦的⼀⽅不履⾏债务或者履⾏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
《中华⼈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六条 招标⼈和中标⼈应当⾃中标通知书发出之⽇起三⼗⽇内,按照招标⽂件和中标⼈的投标⽂件订⽴书⾯合同。招标⼈和中标⼈不得再⾏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定金合同招标⽂件要求中标⼈提交履约保证⾦的,中标⼈应当提交。
第六⼗条 中标⼈不履⾏与招标⼈订⽴的合同的,履约保证⾦不予退还,给招标⼈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的,应当对招标⼈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不按照与招标⼈订⽴的合同履⾏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年⾄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招标的项⽬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由⼯商⾏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不可抗⼒不能履⾏合同的,不适⽤前两款规定。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合同保证⾦有什么法律规定”问题进⾏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