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定⾦⾦额的规定是怎样的
定⾦是法律⾏为的当事⼈双⽅为了保证债务的正常履⾏,约定由⼀⽅先⾏⽀付给另⼀⽅⼀定数额的货币来作为担保。在民商事交易过程当中,经常会在交付⽅式中约定定⾦。那么民法典关于定⾦⾦额的规定是怎样的呢?下⾯将由店铺的⼩编为您解答这⼀相关问题。
定金合同
⼀、民法典关于定⾦⾦额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定⾦的数额由当事⼈约定,但最⾼不能超过主合同⾦额的百分之⼆⼗。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条 当事⼈可以约定⼀⽅向对⽅给付定⾦作为债权的担保。定⾦合同⾃实际交付定⾦时成⽴。
定⾦的数额由当事⼈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超过部分不产⽣定⾦的效⼒。实际交付的定⾦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数额。
⼆、定⾦罚则有哪些内容
1、债务⼈履⾏债务的,定⾦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2、给付定⾦的⼀⽅不履⾏债务或者履⾏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的,⽆权请求返还定⾦;
3、收受定⾦的⼀⽅不履⾏债务或者履⾏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
4、当事⼈既约定违约⾦,⼜约定定⾦的,⼀⽅违约时,对⽅可以选择适⽤违约⾦或者定⾦条款。
5、定⾦不⾜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数额的损失。
以上就是店铺⼩编对相关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当事⼈可以⾃由约定定⾦的数额,但是最⾼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超过部分不具有定⾦的效⼒。您可以在店铺上向专业律师进⾏更多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