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世说新语》,中国古代志人小说集,题为南朝宋临川王刘义庆撰,实际是他组织门下文人杂采众书编纂而成,南朝梁刘孝标为其作注。下面由小编为您整理出的世说新语原文附翻译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1.陈仲弓为太丘长①,时吏有诈称母病求假。事觉,收②之,令吏杀焉③。主簿④请付狱,考⑤众奸⑥,仲弓曰:“欺君不忠,病母不孝;不忠不孝,其罪莫大。考求众奸,岂复过此?”
  【注释】
  ①长:县的行政长官。大县为令,小县为长。陈寔是太丘县长。
  ②收:拘捕。
  ③焉:代词,此处指代诈称母病的小吏。
  ④主簿:官名。
  ⑤考:查究,拷问,审察。
  ⑥众奸:指诸多犯法的事。
  【译文】
  陈寔任太丘县县长,当时有个小官吏诈称母亲有病请假,事情被发觉,陈寔就逮捕了他,并命令狱吏处死他。主簿请求交给狱吏查究他的其他犯罪事实,陈寔说:“欺骗君主就是不忠,诅咒母亲生病就是不孝;不忠不孝,没有比这个罪状更大的了。查究其他罪状,难道还能超过这件吗!”
  2.陈仲弓为太丘长,有劫贼①杀财主②者,捕之。未至发所③,道闻民有在草④不起子⑤者,回车往治之。主簿曰:“贼大,宜先按讨⑥。”仲弓曰:“盗杀财主,何如骨肉相残?”
  【注释】
  ①劫贼:强盗
  ②财主:财货的主人,不是现代所说的有钱人家。
  ③发所:出事地点。
  ④在草:产妇分娩,也就是生孩子。草,产蓐。晋时分娩多用草垫着。
  ⑤不起子:生了孩子不养育,指溺杀婴儿。
  ⑥按讨:审察办理。
  ⑦“道闻民有在草不起子者”句:属于定语后置句,正常语序应为“有在草不起子者民”;另外,“到”属于名词活用作状语,译为“在半道上”。
  ⑧骨肉相残:此处指父母溺杀婴儿事。
  ⑨“盗杀”句:意指母子相残,违逆天理人伦,要先处理,而杀人只是违反常理。
  【译文】
  陈仲弓任太丘县县长时,有强盗劫财害命,主管官吏捕获了强盗。陈仲弓前去处理,还没到出事地点,在半道上听说有家生下孩子不肯养育的老百姓,就掉转车头前去处理这件事。主簿说:“强盗杀人的事大,应该先查办。”陈寔说:“强盗杀物主,怎么比得上骨肉相残这件事重大呢?”
  3.陈元方①年十一时,候袁公②。袁公问曰:“贤家君在太丘,远近称之,何所履行③?”元方曰:“老父在太丘,强者绥④之以德,弱者抚之以仁,恣⑤其所安,久而益敬。”袁公曰:“孤往者尝为邺令,正行此
事。不知卿家君法⑥孤⑦,孤法卿父?”元方曰:“周公⑧、孔子,异世而出,周旋⑨动静⑩,万里如一。周公不师孔子,孔子亦不师周公。”
  ①陈元方:陈寔的儿子。有德行,以孝著称。
  ②袁公:未知指何人,一说指袁绍。
  ③何所履行:“……何所……”古汉语固定格式,即“所……者为何”,所履行者为何,译为“所执行的是什么”。
  ④绥:安抚。全句属于“介宾短语后置句”,即“以德绥之”。
  ⑤恣:听任,放手。
  ⑥法:效法。
  ⑦孤:古代是王侯的自称。
  ⑧周公:周文王的儿子姬旦。辅佐周武王灭商,建立周朝;周武王死后,又辅佐周成王,代掌朝政。
  ⑨周旋:交往,打交道。
  ⑩动静:行止;行动止息。
  【译文】
  陈元方十一岁时,有一次去问候袁公。袁公问他:“令尊在太丘县任职时,远近的人都称颂他,他是怎么治理的呢?”元方说:“老父在太丘时,对强者就用恩德来安抚他,对弱者就用仁爱来抚慰他,放手让他们安居乐业,时间久了,就更加受到敬重。”袁公说:“我过去曾经做过邺县县令,正是用的这种办法。不知道是你父亲效法我呢,还是我效法你父亲?”元方说:“周公、孔子生在两个不同的时代,他们的于世应酬,行动举止,虽然相隔很远却那般的一致;周公没有效法孔子,孔子也没有效法周公。”
  4.贺太傅①作吴郡,初不出门,吴中②诸强族轻之,乃题府门云:“会稽鸡,不能啼。”贺闻,故出行,至门反顾,索笔足③之曰:“不可啼,杀吴儿。”于是至诸屯邸,检校④诸顾、陆⑥役使官兵及藏逋亡⑦,悉以事言上,罪者甚众。陆抗⑧时为江陵都督,故下⑨请孙皓⑩,然后得释。
  【注释】
  ①贺太傅:贺邵,字兴伯,会稽郡山阴县人,三国时吴国人,任吴郡大守,后升任太子太傅。
  ②吴中:吴郡的政府机关在吴,即今江苏省吴县,也称吴中。强族:豪门大族。
  ③屯邸:庄园。
  ④检校:查核。
  ⑤足:使动用法,使……充足,意译为“补充”。
  ⑥顾、陆:吴中的豪族大姓。
  ⑦逋(bū)亡:逃亡。战乱之时,赋役繁重,贫民多逃亡到士族大家中藏匿,给他们做苦工,官府也不敢查处。
  ⑧陆抗:吴郡人,丞相陆逊之子,孙策的外孙。
  ⑨下:当时陆抗所在的江陵居上游,孙皓所在的建业居下游,故说“下”。
  ⑩孙皓:孙权的孙子,三国时吴国的亡国君主,公元280 年晋兵攻陷建业,孙皓投降,吴亡。孙皓和陆抗有亲戚关系。
  【译文】
  太子太傅贺邵任吴郡太守,到任之初,足不出府门。吴中所有豪门士族都轻视他,竟在官府大门写上“会稽鸡,不能啼”的字样。贺邵听说后,故意外出,走出门口,回过头来看,并且要来笔在句下补上一句:“不可啼,杀吴儿。”于是到各大族的庄园,查核顾姓、陆姓家族奴役官兵和窝藏逃亡户口的情况,然后把事情本末全部报告给了朝廷,获罪的人非常多。当时陆抗正任江陵都督,也受牵连,便特意从江陵顺流而下前往建业请求孙皓帮助,这才得以了结。
  5.山公①以器②重朝望③,年逾七十,犹知管④时任⑤。贵胜⑥年少⑦,若和、裴、王之徒,并共宗咏⑧。有署阁⑨柱曰:“阁东,有大牛,和峤鞅,裴楷秋,王济剔嬲不得休⑩。”或云潘尼11作之。
  【注释】
  ①山公:即山涛,字巨源。
  ②器:才能,才干。
  ③朝望:在朝廷中有声望。
  ④知管:主管。
  ⑤时任:当时的重任。按:山涛当时任吏部尚书,所谓知管时任,是说他还亲自主持官吏的任免考选工作。
  ⑥贵胜:地位显贵。
  ⑦年少:年轻人。
  ⑧宗咏:尊崇称颂。
  ⑨阁:台阁,这里指尚书省的廊柱。
  ⑩“阁中,有大牛”四句:这是当时的一首歌谣。大牛比喻的是山涛。  和峤鞅:和峤,字长舆,晋武帝时任中书令;  鞅,驾车时套在牛马脖子上的皮套了。  裴楷秋:裴楷,字叔则,当时任吏部郎、河南尹、中书令等职。驾车时拴在牛马屁股后的皮带。  这两句是在比喻和峤和裴楷都是辅助山涛做事的重要人物。  王济,字武子,善清谈,性豪奢。  剔嬲(niǎo):挑逗纠缠。说的是王济围绕着山涛,忙前忙后。四句皆有讥讽意。
  11潘尼:字正叔,潘岳之侄。他在山涛死后才入朝为官,官至中书令、太常卿。《晋书·潘岳传》载,潘岳才名冠世,而不得志,又看见王济、裴楷力皇帝所宠爱,便题阁道说:“阁道东,有大牛,王济鞅,裴楷秋,和娇刺促不得休。”(刺促,形容不安。)
  【译文】
  山涛凭借才干在朝廷中享有很高的声望,年过七十岁,还主持管理着时政。那些权贵家子弟,如和峤、裴楷、王济等人全都尊崇称颂他。有人在阁道的廊柱上题道:“阁道东边有大牛,和峤在牛前,裴楷在牛后,王济在中间挑逗纠缠不得休。”有人说这是潘尼写的。
  6.贾充①初定律令,与羊祜②共咨太傅郑冲③,冲曰:“臯陶④严明之旨,非仆暗懦⑤所探。”羊曰:“上意⑥欲令小加弘润⑦。”冲乃粗下意⑧。
  【注释】
  ①贾充:字公闾,在魏朝任廷尉,主管
世说新语二则翻译译文
诉讼刑狱;到晋武帝登位,任尚书仆射,与裴楷共定科令,制订(晋律)。
  ②羊祜:字叔子。
  ③郑冲:字文和,深研儒术和百家之言,动必循礼。魏齐工时拜司空,转司徒。晋武帝即位,拜太博。高贵乡公时.司马昭辅政,命贾充、羊祜等分定礼仪、法令,他们都先咨询郑冲,然后才公布。
  ④皋陶(yáo):也作皋繇,传说是舜时掌管刑狱的法官,制定了法令。
  ⑤暗(àn)懦:昏庸懦弱。
  ⑥上意:皇上的意思。
  ⑦弘润:扩充润。
  ⑧下意:提出意见,发表看法。
  【译文】
  贾充刚刚定出法令,就和羊祜一起去征求太傅郑冲的意见。郑冲说:“皋陶制定法令的那种严肃而公正的宗旨,不是我这种昏庸懦弱的人所能探讨的。”羊祜说:“圣上的意思是想要叫你稍加补充润。”郑冲这才概略地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7.山司徒前后选①,殆②周遍百官,举无失才,凡所题目③,皆如其言。唯用陆亮④,是诏所用,与公意异,争之不从。亮亦寻⑤为贿败。
  【注释】
  ①“山司徒”句:山涛在魏代曾任尚书吏部郎,到晋武帝时又任吏部尚书,后来升司徒。吏部是负责选拔任免官吏的,山涛曾两次担任此职,所以说前后选。
  ②殆:几乎
  ③题目:品评,评价。《晋书·山涛传》载,山涛两次任选职共十多年,每一官缺,就拟出几个人,由皇帝挑选;凡所奏甄拔人物,都各作品评。
  ④“唯用”句:当时吏部郎出缺,山涛推荐阮咸,贾充则推荐自己的亲信陆亮;晋武帝选用了陆亮,山涛反对无效。后来陆亮因犯罪撤职。
  ⑤寻:不久。
  【译文】
  司徒山涛前后两次担任吏部官职,几乎考察遍了朝廷内外百官,一个人才也没有漏掉;凡是他品评过的人物,都像他所说的那样。只有任用陆亮是皇帝的命令决定的,和山涛的意见不同,他为这事力争过,皇帝没有听从。不久陆亮就因为受贿而被撤职。
  8嵇康①被诛后,山公举康子绍②为秘书丞。绍咨公出处③,公曰:“为君思之久矣。天地四时,犹有消息④,而况人乎?”
  【注释】
  ①嵇康:字叔夜,三国时魏人,竹林七贤之一。公元263年遭钟会诬陷,被司马昭杀害。
  ②康子绍:嵇康的儿子,字延祖。历任秘书丞、侍中等职,在晋朝宫室内乱中维护为晋惠帝(司马衷),被乱兵杀害。
  ③出处:出世与隐退。
  ④消息:一消一长,互相更替。
  【译文】
  嵇康被杀之后,山涛举荐嵇康的儿子嵇绍任秘书丞。嵇绍向山涛询问出世与隐退的事情
,山涛说:“我替你想了很久了。天地四时,尚且有一消一长的变化,更何况人呢?”
  9王安期①为东海郡。小吏盗池中鱼,纲纪②推③之。王曰:“文王之囿,与众共之。池鱼复何足惜!”
  【注释】
  ①王安期:《名士传》中曰:“王承字安期,太原晋阳人。父湛,汝南太守。承冲淡寡欲,无所寻尚。累迁东海内史,为政清静,吏民怀之。”
  ②纲纪:这里指的是州郡主簿一类的官。
  ③推:推问查究。
  【译文】
  王承任东海郡的内史。有个小吏偷了池塘里的鱼,纲纪推问要查办他。王承说:“周文王的苑囿,跟百姓共同享用。池塘里的鱼又有什么值得可惜的!”
  10.王安期作东海郡,吏录①一犯夜②人来。王问:“何处来?”云:“从师家受③书还,不觉日晚。”王曰:“鞭挞宁越④以立威名,恐非致理⑤之本!”使吏送令归家。
  【注释】
  ①    录:逮捕,拘拿。
  ②犯夜:违法宵禁令。晋朝法律,夜里不能在路上走。
  ②    受:通“授”,授课。
  ④宁越:据《吕氏春秋》记载:“宁越者,中牟鄙人也。苦耕稼之劳,谓其友曰:‘何为可以免此苦也?’其友曰:‘莫如学也。学,三十年则可以达矣!’宁越曰:‘请以十五岁。人将休,吾不敢休;人将卧,吾不敢卧。’学十五年,而为周威公之师也。”
  ⑤理:应当为“治”,这是唐朝人因为避唐宗李治的讳字而改。治,治理得好,社会清明。
  【译文】
  王承任东海郡的内史,一个小吏抓住一个违反宵禁令的人来到王承那里。王承问“从什么地方来?”回
答说:“从老师家听授课回来,不知不觉天已经晚了。”王承说:“鞭挞像宁越一样勤奋的人来树立威望,恐怕不是使社会清明的根本!”就派小吏送他让他回家。
  11.成帝在石头①,任让在帝前戮侍中锺雅、右卫将军刘超。帝泣曰:“还我侍中。”让不奉诏,遂斩超、雅。事平之后,陶公②与让有旧③,欲宥④之。许柳儿思妣者至佳,诸公欲全之;若全思妣,则不得不为陶全让。于是欲并宥之。事奏,帝曰:“让是杀我侍中者,不可宥!”诸公以少主⑤不可违,并斩二人。
  【注释】
  成帝:就是晋成帝司马衍,晋明帝(司马绍)的太子。晋成帝咸和二年(公元327 年),历阳内史苏峻起兵反帝室,次年攻陷建康,把晋成帝迁到石头城。不久苏峻败死,其弟苏逸立为主,咸和四年正月,钟雅、刘超密谋将成帝救出,被发觉。苏逸派部将任让率兵入宫杀了钟、刘二人。
  ①石头:即石头城,在都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