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安全技术统⼀规范GB50870-2013中华⼈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施⼯安全技术统⼀规范Unifiedcodefortechniqueforconstructionals afetyGB50870-2013主编部门:中华⼈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民共和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期:
2014年3⽉1⽇中华⼈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施⼯安全技术统⼀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施⼯安全技术统⼀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870-2013,⾃2014年3⽉1⽇
起实施。其中,第5.2.1
、7.2.2条为强制性条⽂,必须严格执⾏。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中华⼈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2013年5⽉13⽇前⾔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
2009]88号)的要求,由江苏省建筑⼯程管理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
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有关先进标准,并在⼴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
共分8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
术语,基本规定,建筑施⼯安全技术规划,建筑施⼯安全技术分析,建筑施⼯安全技术控制,
建筑施⼯安全技术监测与预警及应急救援,建筑施⼯安
全技术管理等。本规范中以⿊体字标志的条⽂为强制性条⽂,必须严格执⾏。本规范由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的解释,
由江苏省建筑⼯程管理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
寄送江苏省建筑⼯程管理局(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草场
门⼤街88号,:210036)。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和主要审查⼈:主编单位:江苏省建筑⼯程管理局
参编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上海建设⼯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东建筑施⼯安全监
督站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南
京⼯业⼤学东南⼤学江苏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南京市建筑安全⽣产监督站扬州市建筑安
全监察站常州市建筑业安全监督
站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建⼯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环盛建设⼯程有限公司江苏
扬建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聚峰建
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徐学军李爱国王依王鸣军王晓峰王先华王建波成国华刘朝晖陈
⽉贵陈耀才李钢强邹厚
存张英明⾦少军陶为农郭正兴谈睿董军蒋剑蔡纪云漆贯学魏吉祥魏邦仁主要审查⼈:应惠清任
兆祥王平王俊川
孙宗辅吕恒林李守林李善志吴胜兴陈浩贾洪夏长春瓢喜萍1总则1.0.1为加强建筑施⼯安全技
术管理,统⼀建筑施
⼯安全技术的基本原则、程序和内容,保障建筑施⼯安全,做到建筑施⼯安全技术措施先进可靠、经济适⽤,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
适⽤于建筑施⼯安全技术⽅案、措施的制订以及实施管理。1.0.3本规范是制订建筑施⼯各专业安全技术标准应遵循的统⼀准则,建筑施
⼯各项专业安全技术标准尚应制订相应的具体规定。1.0.4建筑施⼯安全技术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建筑施⼯安全技术techniqueforconstructionsafety消除或控制建筑施
⼯过程中已知或潜在危险因素及其危害的⼯艺和⽅法。2.0.2建筑施⼯安全技术保证体系assurancesystemof
technologyforconstructionsafety为了保证施⼯安全,消除或控制建筑施⼯过程中已知或潜在危
险因
素及其危害,由企业建⽴的安全技术管理组织机构及相应的管理制度。2.0.3建筑施⼯安全技术规划techniqueplann
ingforconstructionsafety为实现建筑施⼯安全总体⽬标制订的消除、控制或降低建筑施⼯过程中潜在危险因
素和⽣产安全风险的专项技术计划。2.0.4建筑施⼯安全技术分析techniqueanalyzingforconstr
uctionsafety分析建筑施⼯中可能导致⽣产安全事故的因素、危害程度及其消除或控制技术措施
可靠性的技术活动。2.0.
5危险源辨识hazardsourceidentification识别危险源的存在、根源、状态,并确定其特性的过
程。
2.0.6建筑施⼯临时结构temporarystructuresforconstruction建筑施⼯现场使⽤的暂
设性的、能承受作⽤并具有适当刚度,由连接部件有机组合⽽成的系统。2.0.7极限状态limitstate建筑施⼯临时结
构整体或局部超过某⼀特定状态,导致其不能满⾜规定功能的安全技术要求,此特定状态为该功能的极限状态。2.0.8作⽤actio
n施加在建筑施⼯临时结构上的集中⼒或分布⼒,或引起结构外加变形或约束变形的原因。2.0.9作⽤效应actioneff
ect施加在建筑施⼯临时结构上的作⽤在结构或结构构件中产⽣的影响。2.0.10抗⼒resistance建筑施⼯临时
结构或构件承受作⽤效应的能⼒。2.0.11建筑施⼯安全技术控制techniquecontrolforconstruc tionsafety为确保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专项⽅案的实施,克服建筑施⼯过程中安全状态的不确定性所采取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活
动。2.0.12建筑施⼯安全技术监测techniquemonitoringforconstructionsafet
y对建筑施⼯过程中现场安全信息、数据进⾏收集、汇总、分析相反馈的技术活动。2.0.13建筑施⼯安全技术预警techni
queearlywarningforconstructionsafety在建筑施⼯中,通过仪器监测分析、数据计算等技
术⼿段,针对可能引发⽣产安全事故的征兆所采取的预先报警和事前控制的技术措施。2.0.14建筑施⼯应急救援预案pre-arr angedplanningofemergencyrescueforconstruction在建筑施⼯过程中,根据预
测危险源、危险⽬标可能发⽣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结合现有物质、⼈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事先制定对⽣产安全事故发⽣时进⾏紧急救援的组
织、程序、措施、责任以及协调等⽅⾯的⽅案和计划。2.0.15建筑施⼯安全技术管理techniquemanagement
forsafetyconstruction为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技术施⼯⽅案有效实施所采取的组织、协调等活动。2.
0.16安全技术⽂件safetytechniquefile存档备查的建筑施⼯安全技术实施依据,以及记录建筑施⼯安全技
术活动的资料。2.0.17安全技术交底explaininginaspectsofsafetytechnique
交底⽅向被交底⽅对预防和控制⽣产安全事故发⽣及减少其危害的技术措施、施⼯⽅法进⾏说明的技术活动,⽤于指导建筑施⼯⾏为。2.0.
18安全技术实施验收acceptanceofimplementofsafetytechnique根据相关标准对
涉及建筑施⼯安全技术的实施过程及结果进⾏确认的活动。2.0.19保证项⽬dominantitem建筑施⼯安全技术措施
实施中的对安全、卫⽣、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的检验项⽬。2.0.20⼀般项⽬generalitem除保证项⽬
以外的检验项⽬。3基本规定3.0.1建筑施⼯安全技术应包括安全技术规划、分析、控制、监测与预警、应急救援及其他安全技术等
。3.0.2根据发⽣⽣产安全事故可能产⽣的后果,应将建筑施⼯危险等级划分为Ⅰ、Ⅱ、Ⅲ级;建筑施⼯安全技术量化分析中,建筑施⼯
危险等级系数的取值应符合表3.0.2的规定。表3.0.2建筑施⼯危险等级系数危险等级事故后果危险等级系数Ⅰ很严重1.10Ⅱ严重
1.05Ⅲ不严重1.003.0.3在建筑施⼯过程中,应结合⼯程施⼯特点和所处环境,根据建筑施⼯危险等级实施分级管理,并应综合采
⽤相应的安全技术。4建筑施⼯安全技术规划4.0.1建筑施⼯企业应建⽴健全建筑施⼯安全技术保证体系。4.0.2⼯程项
⽬开⼯前应结合⼯程特点编制建筑施⼯安全技术规划,确定施⼯安全⽬标;规划内容应覆盖施⼯⽣产的全过程。4.0.3建筑施⼯安全技术
规划编制应依据与⼯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国家现⾏有关标准、⼯程设计⽂件、⼯程施⼯合同或招标投标⽂件、⼯程场地条件和周边环境、与⼯程
有关的资源供应情况、施⼯技术、施⼯⼯艺、材料、设备等。4.0.4建筑施⼯安全技术规划编制应包含⼯程概况、编制依据、安全⽬标、
组织结构和⼈⼒资源、安全技术分析、安全技术控制、安全技术监测与预警、应急救援、安全技术管理、措施与实施⽅案等。5建筑施⼯安全
技术分析5.1⼀般规定5.1.1建筑施⼯安全技术分析应包括建筑施⼯危险源辨识、建筑施⼯安全风险评估和建筑施⼯安全技术⽅案分
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危险源辨识应覆盖与建筑施⼯相关的所有场所、环境、材料、设备、设施、⽅法、施⼯过程中的危险源;2
建筑施⼯安全风险评估应确定危险源可能产⽣的⽣产安全事故的严重性及其影响,确定危险等级;3建筑施⼯安全技术⽅案应根据危险
等级分析安全技术的可靠性,给出安全技术⽅案实施过程中的控制指标和控制要求。5.1.2危险源辨识应根据⼯程特点明确给出危险源存
在的部位、根源、状态和特性。5.1.3建筑施⼯的安全技术分析应在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风险发⽣的概率及损失程度进⾏
全⾯分析,评估发⽣风险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与相关专业的安全指标相⽐较,以衡量风险的程度,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5.1.4
建筑施⼯安全技术分析应结合⼯程特点和⽣产安全事故教训进⾏。5.1.5建筑施⼯安全技术分析可以分部分项⼯程为基本单元进⾏。
5.1.6建筑施⼯安全技术⽅案的制订应符合下列规定:1符合建筑施⼯危险等级的分级规定,并应有针对危险源及其特征的具体安
全技术措施;2按照消除、隔离、减弱、控制危险源的顺序选择安全技术措施;3采⽤有可靠依据的⽅法分析确定安全技术⽅案的
可靠性和有效性;4根据施⼯特点制订安全技术⽅案实施过程中的控制原则,并明确重点控制与监测部位及要求。5.1.7建筑施
⼯安全技术分析应根据⼯程特点和施⼯活动情况,采⽤相应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法。5.1.8对于采⽤新结构、新材料、新⼯艺的建筑
施⼯和特殊结构的建筑施⼯,相关单位的设计⽂件中应提出保障施⼯作业⼈员安全和预防⽣产安全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制订和实施施⼯⽅案时,应
有专项施⼯安全技术分析报告。5.1.9建筑施⼯起重机械、升降机械、⾼处作业设备、整体升降脚⼿架以及复杂的模板⽀撑架等设施的安
全技术分析,应结合各⾃的特点、施⼯环境、⼯艺流程,进⾏安装前、安装过程中和使⽤后拆除的全过程安全技术分析,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措
施。5.1.10建筑施⼯现场临时⽤电安全技术分析应对临时⽤电所采⽤的系统、设备、防护措施的可靠性和安全度进⾏全⾯分析,并宜包
括现场勘测结果,拟进⼊施⼯现场的⽤电设备分析及平⾯布置,确定电源进线、配电室、配电装置的位置及线路⾛向,进⾏负荷计算,选择变压器,
设计配电系统,设计防雷装置,确定防护措施,制订安全⽤电措施和电器防⽕措施,以及其他措施。5.2建筑施⼯临时结构安全技术分析5
.2.1对建筑施⼯临时结构应做安全技术分析,并应保证在设计规定的使⽤⼯况下保持整体稳定性。5.2.2建筑施⼯临时结构安全
技术分析应符合现⾏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标准》GB50068的有关规定,结合临时结构的种类和危险等级,合理确定相关技术
参数。5.2.3建筑施⼯临时结构在设计使⽤期限内应可靠,并应符合下列舰定:1在正常施⼯使⽤⼯况下应能承受可能出现的各
种作⽤;2在正常施⼯使⽤⼯况下应具备良好的⼯作性能。5.2.4对于建筑施⼯临时结构的各种极限状态,均应规定明确的限值
及标识。5.2.5按极限状态分析,建筑施⼯临时结构应按下式计算:g(X1,X2,…,Xi)≥0(5.2.5-1)式中:g(·)——施⼯临时结构的功能函数;Xi(i=1,2,…,n)——基本变量,指施⼯临时结构上的各种作⽤和
材料性能、⼏何参数等。当仅有作⽤效应和结构抗⼒两个基本变量时,按极限状态分析,建筑施⼯临时结构应按下式计算:R-S≥0
(5.2.5-2)式中:R——施⼯临时结构的抗⼒;S——施⼯临时结构的作⽤效应。5.2.6建筑施⼯临时
结构安全技术分析时,荷载计算应符合现⾏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施⼯
临时结构的⾃重标准值可按设计尺⼨和材料重⼒密度计算,并应根据临时结构的变异性,结合统计分
析和⼯程经验采⽤⼀定的增⼤系数;2
可变荷载的标准值,应根据建筑施⼯临时结构使⽤全过程内最⼤荷载统计值确定;3风荷载应结合临时结构使⽤⼯况,采⽤不低于现⾏国家
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规定的10年⼀遇的风荷载标准值;对风敏感的临时结构,宜采⽤不低于30年⼀遇风荷载标准值;当
采⽤不同重现期风荷载标准时,基本风压相对于50年⼀遇风荷载标准值的调整系数µ应按表5.2.6采⽤,且调整后基本风压不应⼩于0.20
kN/m2。表5.2.6基本风压相对于50年⼀遇风荷载标准值的调整系数(µ)重现期
(年)1005040302010µ1.101
.000.970.930.870.775.2.7建筑施⼯临时结构安全技术分析时,对同时出现的不同的作⽤,其最不利组合影响,应符
合下列要求:1进⾏承载能⼒极限状态分析时,应采⽤作⽤效应的基本组合和偶然组合;2进⾏正常使⽤极限状态分析时,应采⽤
标准组合和频遇组合。5.2.8建筑施⼯临时结构材料的物理⼒学性能指标,应根据有关的试验⽅法和标准经试验确定;对多次周转使⽤的
材料,应分析再次使⽤时材料性能衰变对结构安全的影响。5.2.9建筑施⼯临时结构安全技术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1结构作⽤
效应分析,以确定临时结构或构件的作⽤效应;2结构抗⼒及其他性能分析,以确定结构或构件的抗⼒及其他性能。5.2.10建
筑施⼯临时结构分析可采⽤计算、模型试验或原型试验等⽅法。5.2.11在建筑施⼯临时结构分析中,应综合分析环境对材料、构件和结
构性能的影响。5.2.12建筑施⼯临时结构承载能⼒极限状态的基本组合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γd——建筑施⼯危险等级系数,
按本规范第3.0.2条规定确定;γG——⾃重荷载分项系数;γQ1,γQi——第1个和第i个可变荷载分项系数;SGk——
⾃重荷载标准值的效应;SQ1k——在基本组合中起控制作⽤的⼀个可变荷载的标准值效应;SQik——第i个可变荷载的标准值效应
;ψci——第i个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其值不⼤于1;R(·)——结构构件抗⼒函数;γR——结构构件抗⼒分项系数;
fk——材料性能标准值;ak——⼏何参数标准值。5.2.13建筑施⼯临时结构承载能⼒极限状态的偶然组合,应按下列原则确
定最不利值:1偶然荷载作⽤代表值不乘分项系数;2与偶然荷载同时出现的可变荷载,其代表值应根据观测资料和⼯程经验采⽤
。6建筑施⼯安全技术控制6.1⼀般规定6.1.1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前应审核作业过程的指导⽂件,实施过程中应进⾏检查、分析
和评价,并应使⼈员、机械、材料、⽅法、环境等因素均处于受控状态。6.1.2建筑施⼯安全技术控制措施的实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危险等级、安全规划制订安全技术控制措施;2安全技术控制措施符合安全技术分析的要求;3安全技术控制措施按施
⼯⼯艺、⼯序实施,提⾼其有效性;4安全技术控制措施实施程序的更改应处于控制之中;5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过程控制应以数
据分析、信息分析以及过程监测反馈为基础。6.1.3建筑施⼯安全技术措施应按危险等级分级控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Ⅰ级
:编制专项施⼯⽅案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技术论证,履⾏审核、审批⼿续,对安全技术⽅案内容进⾏技术交底、组织验收,采取监测预警技术进⾏
全过程监控。2Ⅱ级:编制专项施⼯⽅案和应急救援措施,履⾏审核、审批⼿续,进⾏技术交底、组织验收,采取监测预警技术进⾏局部或
分段过程监控。3Ⅲ级: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履⾏审核、审批⼿续,进⾏技术交底。6.1.4建筑施⼯过程中,各分部分项⼯程、
各⼯序应按相应专业技术标准进⾏安全技术控制;对关键环节,特殊环节、采⽤新技术或新⼯艺的环节,应提⾼⼀个危险等级进⾏安全技术控制。
6.1.5建筑施⼯安全技术措施应在实施前进⾏预控,实施中进⾏过程控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安全技术措施预控范围应包括材
料质量及检验复验、设备和设施检验、作业⼈员应具备的资格及技术能⼒、作业⼈员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2安全技术措施过程控制
范围应包括施⼯⼯艺和⼯序、安全操作规程、设备和设施、施⼯荷载、阶段验收、监测预警。6.1.6建筑施⼯现场的布置应保障疏散通道
、安全出⼝、消防通道畅通,防⽕防烟分区、防⽕间距应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6.1.7施⼯现场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
场所设置在同⼀建筑物内,并应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6.2材料及设备的安全技术控制6.2.1主要材料、设备、构配件及防护
⽤品应有质量证明⽂件、技术性能⽂件、使⽤说明⽂件,其物理、化学技术性能应符合进⾏技术分析的要求。6.2.2建筑构件、建筑材料
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性能应符合国家现⾏有关标准的规定。6.2.3对涉及建筑施⼯安全⽣产的主要材料、设备、构配件及防护⽤
品,应进⾏进场验收,并应按各专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进⾏复验。6.2.4建筑施⼯机械和施⼯机具安全技术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施⼯机械设备和施⼯机具及配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属特种设备的还应具有⽣产(制造)许可证;2建筑机械和施⼯机具及配件的
安全性能应通过检测,使⽤时应具有检测或检验合格证明;3施⼯机械和机具的防护要求、绝缘保护或接地接零要求应符合相关技术规定;
4建筑施⼯机械设备的操作者应经过技术培训合格后⽅可上岗操作。6.2.5建筑施⼯机械设备和施⼯机具及配件安全技术控制中
的性能检测应包括⾦属结构、⼯作机构、电器装置、液压系统、安全保护装置、吊索具等。6.2.6施⼯机械设备和施⼯机具使⽤前应进⾏
安装调试和交接验收。7建筑施⼯安全技术监测与预警及应急救援7.1建筑施⼯安全技术监测与预警7.1.1建筑施⼯安全技
术监测与预警应根据危险等级分级进⾏,并满⾜下列要求:1Ⅰ级:采⽤监测预警技术进⾏全过程监测控制;2Ⅱ级:采⽤监测预
警技术进⾏局部或分段过程监测控制。7.1.2建筑施⼯安全技术监测⽅案应依据⼯程设计要求、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施⼯⽅案等因素编
制,并应满⾜下列要求:1为建筑施⼯过程控制及时提供监测信息;2能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正确性和有效性,监测与控制安全技
术措施的实施;3为保护周围环境提供依据;4为改进安全技术措施提供依据。7.1.3监测⽅案
应包括⼯程概况、监测
依据和项⽬、监测⼈员配备、监测⽅法、主要仪器设备及精度、测点布置与保护、监测频率及监测报警值、数据处理和信息反馈、异常情况下的处理
措施。7.1.4建筑施⼯安全技术监测可采⽤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法。7.1.5建筑施⼯安全技术监测所使⽤的各类仪
器设备应满⾜观测精度和量程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现⾏有关标准的规定。7.1.6建筑施⼯安全技术监测现场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能反映监测对象的实际状态及其变化趋势,并应满⾜监测控制要求;2避开障碍物,便于观测,且标识稳固、明显、结构合理;
3在监测对象内⼒和变形变化⼤的代表性部位及周边重点监护部位,监测点的数量和观测频度应适当加密;4对监测点应采取保护
措施。7.1.7建筑施⼯安全技术监测预警应依据事前设置的限值确定;监测报警值宜以监测项⽬的累计变化量和变化速率值进⾏控制。
7.1.8建筑施⼯中涉及安全⽣产的材料应进⾏适应性和状态变化监测;对现场抽检有疑问的材料和设备,应由法定专业检测机构进⾏检测。
7.2建筑施⼯⽣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7.2.1建筑施⼯⽣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根据施⼯现场安全管理、⼯程特点、环境特征和危
险等级制订。7.2.2建筑施⼯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应对安全事故的风险特征进⾏安全技术分析,对可能引发次⽣灾害的风险,应有预防技术
措施。7.2.3建筑施⼯⽣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建筑施⼯中潜在的风险及其类别、危险程度;2发⽣
紧急情况时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员职责分⼯、权限;3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物资的配置、选择、使⽤⽅法和调⽤程序;为保持其持续的
适⽤性,对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物资进⾏维护和定期检测的要求;4应急救援技术措施的选择和采⽤;5与企业内部相关职能部
门以及外部(政府、消防、救险、医疗等)相关单位或部门的信息报告、联系⽅法;6组织抢险急救、现场保护、⼈员撤离或疏散等活动的
具体安排等。7.2.4根据建筑施⼯⽣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对全体从业⼈员进⾏针对性的培训和交底,并组织专项应急救援演练;
根据演练的结果对建筑施⼯⽣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适宜性和可操作性进⾏评价、修改和完善。8建筑施⼯安全技术管理8.1⼀般
规定8.1.1建筑施⼯安全技术管理制度的制订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现⾏标准要求,明确安全技术管理的权限、程序和时限。8.
1.2建筑施⼯各有关单位应组织开展分级、分层次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实施验收活动,并明确参与交底和验收的技术⼈员和管理⼈员。
8.2建筑施⼯安全技术交底8.2.1安全技术交底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程设计⽂件、施⼯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规划
、专项施⼯⽅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管理⽂件等的要求进⾏。8.2.2安全技术交底应符合下列规定:1安全技术交底的内
容应针对施⼯过程中潜在危险因素,明确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和作业程序要求;2危险等级为Ⅰ级、Ⅱ级的分部分项⼯程、机械设备及设施安
装拆卸的施⼯作业,应单独进⾏安全技术交底。8.2.3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包括:⼯程项⽬和分部分项⼯程的概况,⼯过程的危险部位
和环节及可能导致⽣产安全事故的因素,针对危险因素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作业中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作业⼈员发现事
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发⽣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险和救援措施。8.2.4施⼯单位应建⽴分级、分层次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
底应有书⾯记录,交底双⽅应履⾏签字⼿续,书⾯记录应在交底者、被交底者和安全管理者三⽅留存备查。8.3建筑施⼯安全技术措施实施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验收8.3.1建筑施⼯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应按规定组织验收。8.3.2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组织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
由施⼯单位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验收;2安全技术措施实施验收应根据危险等级由相应⼈员参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
危险等级为Ⅰ级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验收,参加的⼈员应包括:施⼯单位技术和安全负责⼈、项⽬经理和项⽬技术负责⼈及项⽬安全负责⼈、项⽬总
监理⼯程师和专业监理⼯程师、建设单位项⽬负责⼈和技术负责⼈、勘察设计单位项⽬技术负责⼈、涉及的相关参建单位技术负责⼈;2)
对危险等级为Ⅱ级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验收,参加的⼈员应包括:施⼯单位技术和安全负责⼈、项⽬经理和项⽬技术负责⼈及项⽬安全负责⼈、项⽬
总监理⼯程师和专业监理⼯程师、建设单位项⽬技术负责⼈、勘察设计单位项⽬设计代表、涉及的相关参建单位技术负责⼈;3)危险等级
为Ⅲ级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验收,参加的⼈员应包括:施⼯单位项⽬经理和项⽬技术负责⼈、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