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责任”的两三事
若要一句话概述《母亲》这篇小说,这是一个讲述贫苦农民母亲身患中风,在子女想尽办法却仍无法照顾母亲的情况下,被迫毒死一个伟大母亲的故事。
可能因为自身经历着实不够,总觉得小说中交代的情节有些“离奇”。一个大家庭,各个过的是穷苦而无望的日子,没有一个“出人头地”的子女;而作为第一视角的主人公春香以眼珠为代价,与前夫离婚,却仍被其不断骚扰;被一位单亲弄明母亲拉扯大的五个孩子,即使成年了,仍受着母亲的照料;一个家族的每个家庭都有这样那样不同的、导致他们更贫困的问题。
围绕着这个故事,前辈们给了诸多视角:社会责任,三农问题,女性问题以及伦理责任等。
关于社会所应当承担的责任,确实当前社会做的明显不足。面对“一年3000亿”这样的数字,我们不得不承认,中国的行政体系有待完善。社会本有能力、金钱承担的责任,却被花在了这样的地方,着实说不过去。我们许该怀着每天进步一点的乐观思想,相信总有一天这种挥霍社会资源的事终会消失,人们会把这些资金用于维护广大公民——不分等级、不分地域,的权益。
至于三农问题,女性问题,可能身在文明度相对较高的城市,让人没有太明显的感觉,总觉得小说中的问题离我们生活很远,尤其出现的女性问题,甚至让人有些不可思议。那里是偏远而并不发达的乡村,文明程度相较于城市肯定略低,但公民是平等的,地区间巨大的落差确实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然而这个伦理责任,却让我不敢苟同。“但是,我认为,无论如何不能因为生活艰辛难忍,就抛弃母亲。最后搞死母亲是天理不容的,尽管可以出成十条成百条理由,但在这里,能够服人的理由只有一条:只要你自己还有生存能力,有一息生命尚存,你就必须尽力让母亲活下去,一切都不能成为逃避责任的理据。尽管责任这两个字很沉重,但我们还是要勇于面对它。尤其在社会保障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好,一切还不尽人意的情况下,子女尤其应承担自己的责任。其实,从深层次上说,扶老携幼不应该是什么社会体制问题,甚至也不是民族文化问题,而是人类文明问题,是人类生存与延续的问题,是人之为人的问题。我觉得勇于承担人生的责任是最重要的。”一位老师如是说。
什么是“勇于承担人生的责任”,照顾母亲是,照顾子女和自己就不是承担人生的责任了么?在社会无法承担责任的时候,“母亲”的子女面临的是个两难的选择:要么维系母亲的那一口
气而搞的自己的家庭死去可能不能活来,就像那个先天患有心脏病的小外孙女,恐怕为了那口气,必须牺牲她;要么让自己的子女“能”活着,不管不顾自己的母亲。不论是哪个选择,都必须放弃其中一个“责任”。责任,并不是一个想承担便有能力承担的东西。设想一下,如果他们不选择这个令人唏嘘的做法,而是想要承担起两方面的责任,结果会如何?春香早已不成人样,小儿子精神及肉体疾病更加严重,小外孙女终于先一步而去,老大悲痛引起血压跟着持续走高,老二也顶不住压力——离婚什么的真的是小事了,最后得到的无非是最吃力不讨好的、最坏的结局。他们对母亲尽了责,但终究自己也照料不下去,母亲仍是死,不同的是死前还必须受一段时间的折磨;他们尽力对子女尽责,但结果仍是照料不下去。如果一整个家族家破人亡,最后到地府能得以团聚,不再受贫穷和疾病的折磨,倒又是一种解脱了,然而现实却是,他们只不过是成为了一堆黄土。说的好听点,这是“勇于承担责任”;说的不好听,那便是不自量力。
什么是“尤其在社会保障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好,一切还不尽人意的情况下,子女尤其应承担自己的责任。”我想这位老师可能正好弄反了,我们为何需要人民政府?为何需要纳税?为了给“特权阶级”奢侈生活买单?如果说如此大的人口基数都不能算作众利益——一般这些弱势体都会被扣上少数人的利益,那么国家究竟在为哪些“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买单。问
题是出在“社会保障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好”,而不是“子女承担”超出能力范围的“责任”。母亲只有一个,我确信子女们愿意在不放弃自己子女的生命为前提,不惜一切代价来救母亲的。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两者不可得兼。若是硬要强求,欧亨利大师在《麦琪的礼物》中,也给了我们答案。在鱼和熊掌的博弈中,他们选择了稍具利益的路,然而却要在自责中过一辈子。
在死神面前,个人的力量显得如此渺小,有“爱”又如何,没有财力的支持,不过是有上顿没下顿的苟延残喘,治病什么的就在睡梦中完成罢。
我们无法靠毅力和勇气去做能力之外的事情,否则天上的星星也能被摘来送人了。
所以古人在做“忠孝两难全”的事时,都不得不放弃了“孝”。不可不说,把孝道在中国文化中虽重要,却又不那么重要。伦理纲常总是把人禁锢在封闭的空间,人的天性、人最原始的欲望始终是被压制着的。千百年前如此,如今仍是如此。从某些方面来说,这个结局未尝不是一种反束缚的尝试,虽然暴力而残酷。
有时候很想质疑政府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只是为了让我们能“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在我们的经济无法做到每个人都自发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时候,那些因为贫穷仍在生死边缘挣扎的人不该由社会共同承担么,不该由我们选出的“人民政府”来组织这样的救助活动么。在政府让国人觉得活的有尊严,为我们国家经济发展的崛起自豪的之前,不应该先确保中华子民能否“活着”么。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
走在大街上,我们总能看到乞讨者,我们在已经缴纳了不轻的赋税的同时,仍在未政府买单,自讨腰包救助这些人。索性,给他们钱不需要纳税,便也不在乎承担两次“社会责任”。然而,这些救助只是因为我们有一桶水,而对方只需要一滴。社会中,需要一杯水甚至是一桶水的人大有人在,难道我们应该倾家荡产甚至导致自保不能,就为了承担第二次的“社会责任”?对方的命是命,我们自己的命便不是命了?
勇于承担责任确实是应当的,但在自己承担不起的时候,社会却在冷眼旁观,讥笑这些已经游走在崩溃边缘的人们,甚至对他们进行口诛笔伐,说着不能用金钱、利益来衡量爱,那这些人为何不大方的伸出援手,而不是只是站着说说话呢?
是谁拒绝了母亲,是谁抛弃了母亲,是谁让儿女背上弑母的骂名?母亲知道了自己的存在
给儿女造成了多大的困窘,她毅然地抓住了儿子的递过来又退缩的药碗,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时下起了雪,晶莹的雪片像纸花一样纷纷落下来。风住了,只有雪,在无声地落着,白得耀眼,白得温暖、遥远…… 这时候,他们的妈死了。
死的,却又不只是那个伟大的母亲。健康文档 放心下载 放心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