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药械购进检查验收和使用制度[全文5篇]
第一篇:诊所药械购进检查验收和使用制度
诊所药械购进检查验收和使用制度
1.诊所主要负责人,为本诊所药械使用安全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诊所药械的购进,管理,使用等责任,避免假劣药械流入和用后的无害化处理。
2.本诊所只从有批发资质的正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进药械,不得采购和使用其他医疗机构或个人推销的制剂。
3.采购药械时,必须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并按规定时限保存。购进药械时,诊所药械负责人对每次购进药械进行严格检查、验收;核对购药单据合法性和内容与所购药械是否一致,核对具体药品和无菌器械的名称、数量、价格、生产厂家、国药准字、药械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限、包装破损、合格证明、标签、注册证等内容,核对合格方可入库。发现不合格的药品和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报告诊所负责人,由负责人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4.诊所存储药品按药品属性和类别分类存放,并设立合格柜区和不合格柜区(过期药、待检验药、破损污染药、包装说明不全药品、患者自备药)。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及易窜味药分柜存放。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保留原包装标签合格证,不得错斗、窜斗,防止混药。需冷藏保存的药品要按要求保存。
5.不得购进和使用毒麻药品、精神等特管药品。
6.诊所购进药械后,验收人员应建立真实完整的药械购进记录,记录保存至药械有效期满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7.药剂人员必须取得国家规定的专业资格,定期接受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患有传染疾病不得上岗从业。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8.定期检查陈列药品的数量、效期、质量,做好养护工作;防晒、防冻、防鼠、防火,防止中药饮片受潮、霉变、生虫。登记查缺药品,检出到期药品,及时补缺。
9.不得未经医师诊疗直接向患者提供药械,药剂师按医师处方调配,审核、签字或盖章后给患者发放药品,处方保存备查。
10.药品拆零销售使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出售时应在药袋上写明药名、规格、用法、用量、效期、负责人等内容。
11.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用后立即毁型消毒,不得重复使用。医疗污染废物及时交与医疗垃圾集中处理中心作无害化处理,并作好使用毁型和转运记录。
第二篇: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消毒药械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消毒药械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1、购入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消毒药械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2、采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索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的复印件及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消毒剂、消毒器械必须索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卫生部颁发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加盖卫生部章)、检验报告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进货验收严格检查、核对证件是否有效;许可证有效期与产品有效期是否一致;产品类别与许可类别是否相符;使用方法、适用范围是否与许可一致;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与批件一致;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剂型是否与批件一致;查验厂家证件复印件是否加盖公章。
5、认真查验消毒产品3个月内的检验报告(必须是国家指定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
6、紫外线灯管、食具消毒柜(限于符合GB17988《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的产品)、压力蒸汽灭菌器、75%单方乙醇消毒液、符合《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和《戊二醛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的产品、抗(抑)菌制剂、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消毒产品不需要索取卫生许可批件,但应索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7、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卫生许可批件的产品,不符合卫生质量安全的消毒产品严禁购入。
第三篇: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储存、使用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根据《内蒙古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订本管理制度。
1、购进医疗器械,应当索取供货单位的经营或者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印章。验收首次发生业务关系的企业提供的和首次经营的医械,要对其资质性、合法性、质量可靠性进行审查。索取购进的医疗器械生产的国家批件、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包装标签及说明书。
2、索取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合格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印章,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销售人员授权书及其身份证明和销售凭证。
3、购进医疗器械进行进货验收,详细填写验收记录,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批号、注册证号、有效期、数量、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名。灭菌器械还应当记录灭菌日期或灭菌批号。外请医师自带的医疗器械,应当按前款规定进行查验。
4、对购进医疗器械应逐批逐件验收,并对其外观的性状和医疗器械内外包装及标识进行检查。
5、不得采购和验收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
6、植入性医疗器械验收记录应当跟踪保存至该产品使用结束。
7、发现使用的医疗器械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该医疗器械,通知生产经营企业,向药监部门报告,并按有关规定监测、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察右中旗医院
第四篇:药品(器械)购进验收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药品(器械)购进、验收制度执行情况
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根据“两个规范”管理的要求,积极开展了细致彻底的自查自纠工作,在检查中发现了部分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药房及时组织人员逐一进行整改纠正,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
一、严格按照医院药品、器械购进及验收制度开展工作,未存在违法违规购进药品、器械。
二、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保证购进、验收环节药品质量可靠。
三、明确相关人员责任,填写购进、验收记录,保证每次购进药品都有据可查,验收的药品合格可用。
四、加强药品、器械购进票据管理,未发现丢失、损毁现象。
五、加强各环节管理,避免出现购进记录重复、数字不相符等由于粗心导致的错误出现。
六、重点加强化验室试剂购进、验收及疫苗购进、验收的督查力度。
安宁禄脿医院(安宁市禄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4年6月
第五篇:保健食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1、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选择正规的供货商,须向供货商索取合法有效的《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及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红印章),并建立索证索票档案;
2、采购保健食品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有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保证协议;
3、购进的保健食品必须有真实合法的票据,做到票、帐、货各项内容相符,并按日期顺序归档存放,票据至少保存二年;
4、对购进保健食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进行查验,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至少保存二年;
5、销售保健食品要进行实名登记,并保存销售记录;
6、购入首营品种还应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证明文件和该批
号保健食品的检验报告书;
7、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1)无《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无《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保健食品;(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8、保健食品验收工作应在待验区内进行,质量验收包括保健食品外观质量的检查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标识的检查,以及购进和售后退回保健食品的检查;
9、对包装,标识等不符合要求或质量有疑问的保健食品,应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裁决;
10、保健食品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或上柜台,如发现假劣保健食品就地封存及时上报企业负责人,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单位名称: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