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精神药品(含5篇)
第一篇:二类精神药品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工作,有效地控制其购、销、存行为,确保依法经营。
2. 依据
《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与《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3. 范围
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购、销、存。
4. 责任
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相关人员。
5. 内容
5.1 第二类精神药品验收、保管、复核均应由两人进行,共同在单据上签字,严防出错,发现短少应及时报告质管部。验收时在原包装完好的前提下应双人开箱查验,双人签字入库。外观检查时可从包装外(塑料袋或瓶)察看,不得任意拆开内包装。第二类精神药品购进、销售时应对喷码药品进行扫码,并将码文件及时上传(如遇通讯故障,需在48小时内上传)。
5.2
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需实行专人、专柜或专库、双人双锁、专帐管理,必须设置110自动报警装置和电视监控设施。
5.3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收支必须按月盘点,帐货必须100%相符。5.4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必须严格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主管部门核定的区域性医疗机构供应,禁止使用现金进行交易。
5.5
保管或运输中的损耗,在审批核销时需核对实物,查明原因。在储藏或运输中发现丢失被盗情况,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及公安部门报告。
5.6
对不可供药用的第二类精神药品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及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不得自行销毁,同时应建立销毁档案。
5.7
该岗位的人员应由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
流 程
1.二类精神药品采购员
负责制定购进计划 ,负责供方基础资料的索取和收集,填写相关记录,对供方进行初审,签订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2.质量管理部
参与购进计划的制定、审核把关、进货渠道合法资格及其质量信誉的审核把关
3.总经理 负责对供方相关评定的审批; 审批购进计划, 审核签字
4..验收员 药品与凭证一同交仓库验收,办理入库手续,同时做好二类精神药品购进记录。二类精神药品必须随到随验收,随时入库。
验收必须双人进行验收,依据入库验收通知单和对方来货随货同行联逐一检查,核对品名、规格、单位、数量、生产企业、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包装、合格证、说明书、标签,逐一开箱验收到最小包装。做好验收记录 ,验收记录内容包括验收日期、供货单位,药品品名、剂型、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批准文号、有效期、单位、数量、质量状况、验收结论、验收人。验收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复查,经质量管理部门确认有问题的药品,应暂存不合格药品区,并及时与供货单位联系处理。验收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准确、字迹清楚,双人签名。原始记录保存五年。其它事项同普通药品验收。
5..保管员
专柜储存,双门、双锁,双人保管、复核.保管员应认真核对介绍信和身份证,根据公司开具的销售单逐一发货,认真复核。出库复核时需有双人对品种、数量进行复查核.做好温湿度调节工作.严格执行复核制度,仓库账、电脑账与实物要要求相符率达100%。做好日清、月结、季盘存。
每月由相关部门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逐级上报,及时处理。记录保存五年。其他事项同普通药品储存
退货 包括销后退回的 和购进退出的二类精神药品
6.销售
开票员 要核对客户资质、证明,二类精神药品只能够销售到经营范围有二类精神药品的药品批发企业和办有印鉴卡的医疗机构,接收客户二类精神药品的计划必须是在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平台内特殊药品管理下执行,并将该批发企业或医疗机构负责采购人员的身份证号码登记到销售票据上。
销售员 应索取购货单位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GSP认证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查看经营范围是否有二类精神药品的业务。并填写“用户档案表”交质管员审核。
7.财务
严禁现金交易。
必须凭银行转账凭证 才能办理财务结算。
8.运输
运输二类精神药品应配备专门的封闭式货车,必须实行专人押运。运输要安全及时,严禁在专库外停放,中途不得停留,应当日送达客户手中,押运人员应双人交货,按照公司销售单,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号等项目,无误后接货人在销售单签名,才带回销售单。押运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保密观念。
第二篇:二类精神药品介绍信
介 绍 信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江西南华医药有限公司:
我院药剂科采购员吴振华前去贵公司购买如下精神药品:
1.曲马多片50盒
2.鲁米那注射液 50支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医院2009年04月02日
第三篇:二类精神药品制度
第二类精神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严格把好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购进业务质量关,确保依法经营并保证经营质量安全。
二、依据
《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第二类精神药品购进环节的质量管理。
四、内容
4.2.1购进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从第二类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全国性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其他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具有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或经营单位购进。精神药品的购进必须经质量管理部对供货企业(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的资格及质量保证能力及品种的合法性进行审核。
4.2.2对于生产企业,首次供货时必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质量保证协议、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文或批准文号证明文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使用说明书、包装标签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生产企业原印章。
4.2.3对于经营企业首次供货时必须提供药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质量保证协议、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合法经营精神药品的证明文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文或批准文号证明文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使用说明书、包装标签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生产企业原印章。
4.2.4采供部门在收集齐全上述有关资料执行供货单位及首营药品管理制度,填报《首营企业审批表》及《首营品种审批表》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上报有关领导审批进货。
4.2.5采购部及质量管理部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定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