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试者管理制度
一、目 的
    为了保证临床试验的过程和结果更加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权益,制订受试者管理制度。
二、范 围
    适用于神经内科专业。
三、内 容
1记录受试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等信息,对信息保密。
2记录受试者的现病史、既往史、传染病学史、药物过敏史等情况。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3试验开始前,研究者充分告知受试者试验情况,尊重受试者意愿,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4门诊受试者管理:
1)试验期间,根据方案安排受试者随访,完成各项检查并记录。
2)告知受试者不得自行使用试验禁用药物。在随访时将合并用药的信息(如:药物名称,剂量,用药时间,用药原因)及时告知研究者,研究者及时记录
3)告知受试者因合并有其它疾病需采取其它检查和,应及时或在下次随访时告知。研究者在得知相关信息后应及时记录
4)告知受试者按医嘱用药,每次随访时将剩余的药物及空包装(铝箔、药盒、药瓶等)归还给药品管理员
5)告知受试者研究期间可能发生的不良事件,告知受试者在试验过程中发生任何不适,应及时告知研究者,由研究者决定处理方案
5住院受试者管理:
1)研究者做好交接班工作,向值班医护人员介绍受试者参加试验情况,告知观察重点及禁忌用药要求,确保受试者安全。
2)护理人员必须遵守三查七对制度,准确、及时地执行医嘱。试验期间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向医生汇报,配合医生做好救治及记录工作。
3)研究护士可配合医生获取受试者知情同意书,按临床试验方案要求领取试验药物,并按方案要求给药,观察、记录受试者用药后改变,必要时记录并告知医生。
四、参考资料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8号发布.《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07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3号发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