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利润结构质量分析体系的重构
利润结构是指构成利润的各组成要素相互之间的⽐例关系或在利润总额中所占的⽐重。不同的利润项⽬对企业的获利能⼒有着极不相同的作⽤;利润项⽬的不同⽐重,即不同的利润结构,也会对企业的获利能⼒产⽣不同的影响。⾼质量的利润结构,意味着企业将保持较⾼的⾏业竞争地位和竞争实⼒、较扎实的资产⽀持、较强的现⾦获取能⼒以及较光明的市场发展前景,这些都将为企业奠定良好的未来发展基础。因此,对企业利润结构进⾏深⼊分析并评价其质量,是信息使⽤者判断企业的利润质量并进⼀步做出相关决策的⼀个关键环节。
  新企业会计准则在资产的概念体系与计量属性、收益观点、利润的确认与计量以及财务报告等⽅⾯均发⽣了重⼤变化。这些变化势必会对以往的利润结构质量分析体系造成严重的影响。本⽂从新准则在利润信息披露⽅⾯的主要变化⼊⼿,在对以往的利润结构质量分析体系进⾏修正与完善的基础上,重新构建出新准则环境下的利润结构质量分析体系。新会计准则
  ⼀、原准则环境下的利润结构质量分析体系综述
  利润结构质量所具备的特性包括:利润结构与企业发展战略的符合性、主营业务的核⼼性、利润⾃⾝结构的协调性、利润结构与资产结构的匹配性、利润结构与对应的现⾦流量结构的趋同性(王秀丽、张新民,2005) 。对企业的利润结构应从以下⼏个⽅⾯展开质量分析:
  1. 利润⾃⾝结构的协调性
  (1) 营业利润与营业利润率的⾏业竞争性。在以产品经营为主的企业,营业利润应该成为企业⼀定时期财务业绩的主体,⽽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与营业收⼊的⽐率) 是企业经营活动基本盈利能⼒的综合体现,可以更恰当地分析与评价企业基本盈利能⼒的发展态势以及在⾏业中所处的竞争地位和相对竞争实⼒,由此预测企业业绩的未来⾛势。同时,还可以通过考察营业利润及营业利润率年度间的“⾮经营性变化”,来发现企业在⽑利率、营业费⽤和管理费⽤等项⽬上的会计调整因素。
  (2) 主营业务的核⼼性。主导产品或主导业务被认为是集中体现企业核⼼竞争⼒的盈利对象,即使是为了分散经营风险或延伸价值链⽽扩⼤对外投资的规模,也应该是建⽴在增强企业核⼼竞争⼒的基础之上。因此,企业主营业务收⼊和主营业务利润是否具有核⼼性,可以有助于信息使⽤者对企业是否具有核⼼竞争⼒进⾏判断。
  (3) 各项费⽤开⽀的合理性。对于营业费⽤和管理费⽤两项期间费⽤⽽⾔,在企业的产品结构、销售规模、营销策略、组织结构、管理风格以及管理⼿段等⽅⾯变化不⼤的情况下,其发⽣规模应基本保持稳定。若两项费⽤在年度间出现巨额变化,则很可能是会计调整的结果。因此可以通过销售费⽤率(销售费⽤同营业收⼊的⽐率) 和管理费⽤率(管理费⽤同营业收⼊的⽐率)来初步判断两项费⽤开⽀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对于财务费⽤⽽⾔,⼀般来说,其规模变化与企业的产品结构、销售规模、营销策略
等⽅⾯之间不存在正相关的关系,⽽是更多地受贷款规模、贷款利率和贷款环境等外部因素的影响。企业财务费⽤规模的变化则反映了企业的理财状况。
  (4) 营业利润与投资收益的互补性。从会计核算的过程来看,企业的营业利润与投资收益在数量上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在我国部分上市公司中,往往在企业扭亏为盈或保持盈利势头的关键年份,营业利润与投资收益在数量上呈现出明显的互补性变化态势,以帮助企业扭亏为盈或者继续保持其盈利形象。
  (5) 盈利能⼒的可持续性。利润表中诸如⾮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以及补贴收⼊等⼀些⾮正常损益项⽬,通常情况下不应该对企业的利润总额乃⾄净利润带来主要贡献。即使在某⼀特定时期,上述项⽬对利润的贡献较⼤,这种贡献也⼀般难以持久。因此,可通过考察营业外收⽀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重,来初步判断企业盈利能⼒的可持续性。
  2. 利润结构与资产结构的匹配性
  企业的资产结构决定了企业的利润结构。总资产可分为投资资产(主要指对外投资) 和经营资产(除对外投资外的其他资产) ;相应利润的主要部分则由投资收益和营业利润所构成,因此,企业利润结构与资产结构的匹配性,就是通过将投资资产与投资收益、经营资产与营业利润加以⽐较,来分析判断不同类型资产的相对盈利能⼒。
  3. 利润结构与对应的现⾦流量结构的趋同性
  获得利润和获得现⾦净流量是衡量企业收益的两种途径,较⾼的利润质量,意味着⽆论是营业利润还是投资收益,都具有较强的现⾦获取能⼒。因此,应考察在利润结构下两种收益各⾃获取现⾦的能⼒并进⾏⽐较。关于营业利润的现⾦获取能⼒,可以通过将营业利润①与相应的经营活动产⽣的现⾦净流量进⾏⽐较⽽加以考察。关于投资收益的现⾦获取能⼒,在企业以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为主、且年内没有发⽣投资转让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与本期投资收益相对应的现⾦回款⾦额进⾏⽐较⽽加以考察。
  ⼆、新准则关于企业利润信息披露⽅⾯的主要变化
  1. 收益观念的转化。新准则强化资产负债表观念,淡化利润表观念,追求企业真实资产、负债条件下的净资产增加,体现综合收益观念。新准则中的多项准则,如《基本准则》中关于收⼊和费⽤要素的定义、《或有事项》准则关于预计负债的确认、《所得税》准则关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运⽤等均以资产负债表观来规范某类交易或事项,即先确认和计量该类交易或事项的产⽣对相关资产和负债造成的影响,然后再根据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来确认收益。在评价企业财务状况、考核企业业绩时,则侧重于分析资产负债表的资产和负债真实价值,评价资产和负债的规模、结构、质量和未来潜⼒,在此基础上,再根据净资产增加和利润表的利润⼤⼩客观地判断企业业绩和未来发展前景(沈烈、张西萍,2007) 。
  2. 利润要素及定义的变化。新准则对六⼤会计要素作了重⼤调整,虽然没有将“利得”和“损失”作为独⽴的会计要素,但已明确提出这两个概念②,利润包括收⼊减去费⽤后的⾦额以及直接计⼊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利润的⼤⼩取决于这三者的计量模式与计量结果。这两个概念的引⼊,使得传统会计收益的范围得以扩展,为全⾯收益的内容划分和全⾯收益信息的披露提供了基础。
  3. 利润确认计量⽅⾯的变化。新会计准则不再强调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计量属性,在投资性房地产、⽣物资产、⾮货币性资产交换、资产减值、债务重组、⾦融⼯具、套期保值和⾮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都引⼊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将公允价值的变动直接计⼊利润,以充分体现相关性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刘⽟廷,2007) 。
  4. 利润报告⽅⾯的变化。《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的列报⽅⾯发⽣了如下变化:
  (1) 不再区分主营与⾮主营业务利润。新准则取消了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的划分,将这些业务产⽣的收⼊和成本统⼀在营业收⼊和营业成本中列⽰。这种分类的出发点是当今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经营⽇益多元化,其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很难划分,更难以定义,但这种结构性的变化对投资者进⾏报表分析⽆疑会产⽣⼀定的影响。
  (2) 将“投资收益”项⽬纳⼊企业的“营业利润”。随着企业运⽤资⾦权⼒的⽇益增⼤,资本市场的逐步完
善,投资活动中获取收益或承担亏损已经成为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不可分割的⼀部分,甚⾄是利润总额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将投资收益项⽬纳⼊营业利润,完全符合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但在企业盈利模式的分析⽅⾯,势必会造成⼀定的影响,这就要求我们在分析时做出必要的调整。
  (3) 新增“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我国新发布的38项会计具体准则中有17项不同程度地运⽤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涉及影响范围之⼤是显⽽易见的,因此有必要在利润表中单独予以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通过列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利润表可以较为全⾯地反映企业的收益情况,使投资者更便于了解企业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的损益是多少及其占企业全部收益的⽐重,从⽽更好地进⾏分析和决策。
  (4) 新增“资产减值损失”项⽬。新准则将原来分别计⼊管理费⽤、营业外收⽀净额以及投资收益等项⽬的资产减值准备加以合并,并在利润表中单独列项予以反映,同时改变了固定资产、⽆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项⽬在减值准备计提后可以转回的做法。这样做可以消除⼀些企业通过计提秘密准备来进⾏利润调节的可能性,从⽽在⼀定程度上限制了利润的⼈为操纵空间。
  (5) “⾮流动资产处置损益”项⽬单独予以列⽰。“⾮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作为营业外收⼊或营业外⽀出中的⼤项⽬,在利润表中单独予以列⽰,可以使信息使⽤者对企业⾮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有更加清晰、全⾯的认识,并可了解其占利润总额的⽐例及对利润总额的影响程度。
  (6) 净利润的含义与内容发⽣了实质性的变化。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减值损失”等未实现利得和损失纳⼊了利润表,并单独予以披露,可以使企业对财务业绩的揭⽰更加全⾯、具体。更重要的是,这样得出的“净利润”,更加准确、合理地反映了资产价值变动的结果,也能更
加充分地揭⽰企业资产的质量状况。
  (7) 合并利润表中改变了“少数股东损益”项⽬的列⽰位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控制”的宽⼴视野来看待企业集团整体,选择实体理论作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基础。这与控制的经济实质相耦合,与合并主体存在⼀致的逻辑概念关系。少数股东权益由原来的⼀项负债,变为合并股东权益的组成部分;少数股东损益也由原来的⼀项费⽤,变为合并净利润的组成部分。这⼀变化符合国际潮流,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8) 在净利润下增设了“每股收益”,包括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这与投资者经常运⽤的全⾯摊薄每股收益存在较⼤的区别,基本每股收益不再是简单地⽤净利润除以期末股本计算,其中股本需要考虑IPO、再融资等因素进⾏加权。
  三、利润结构质量分析体系中若⼲新概念的建⽴
  从上述新准则在企业利润信息披露⽅⾯的主要变化可以看出,利润表在收益观念、会计要素的确认与
计量模式等⽅⾯均发⽣了较为重⼤的变化,不但体现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新项⽬的引⼊、原有项⽬中“营业利润”、“净利润”等概念范围的扩⼤,还体现在个别项⽬的单独披露以及披露位置等⽅⾯的变化上。这种结构性的变化,⽆疑会对利润结构质量分析体系产⽣重⼤影响。为此有必要建⽴⼀些新的概念,作为在新准则下重构利润结构质量分析体系的理论准备。
  1. 核⼼利润③
  核⼼利润是指企业利⽤经营资产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的直接利润。其计算公式为:
  核⼼利润=营业收⼊- 营业成本- 营业税⾦及附加- 销售费⽤- 管理费⽤- 财务费⽤④
  此概念有些类似于原准则中的营业利润概念。但两者之间仍然存在着显著差别:第⼀,在原准则的营业利润中,包括了经营资产减值准备对利润的影响因素,⽽核⼼利润中则剔除了减值损失项⽬的影响;第⼆,新准则对借款利息资本化的计量⽅法发⽣了变化,因此财务费⽤虽然名称完全⼀样,但其内涵已经发⽣了变化。建⽴“核⼼利润”概念,主要是出于以下原因:
  第⼀,核⼼利润有利于分析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流量表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新准则扩⼤了“营业利润”的概念,将营业利润扩展为包括投资收益的范围。但是对于⼀般企业⽽⾔,企业的经营资产(即总资产减去投资资产以后的部分) 、核⼼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的现⾦流量净额之间仍存在着必然
的联系。在将营业利润范围扩⼤以后,这种关系变得较为模糊。尤其是在对企业的盈利模式进⾏分析时,此概念的构建就显得尤为必要。
  需要注意的是,核⼼利润剔除了减值损失。这是因为,该项⽬本质上属于会计估计事项,且属于未实现的资产持有损失,并未真正引起企业现⾦流出。因此这样构建出的“核⼼利润”项⽬,更便于与相应的经营资产以及经营活动产⽣的现⾦净流量进⾏⽐较。
  第⼆,可以通过计算核⼼利润率(见表1) 较为恰当地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盈利能⼒。在原准则环境下,营业利润与营业收⼊(或主营业务收⼊) 之间的对⽐所形成的营业利润率可以较好地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盈利能⼒⑤。在新准则环境下,由于营业利润的内涵扩⼤,企业投资资产占总资产⽐重越⼤,营业利润与营业收⼊之间的可⽐性就越⼩。因此,通过核⼼利润率的计算便可以较好地解决这⼀问题。
  第三,将核⼼利润在⼝径上稍作调整并与现⾦流量表中的经营活动产⽣的现⾦流量净额进⾏⽐较,便可以分析企业⾃⾝经营活动获取现⾦的能⼒。
  2. 狭义营业利润
  狭义营业利润是指包含了与经营资产有关的减值损失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内的营业利润部分。其计算公式为:
  狭义营业利润=核⼼利润+经营资产减值损失+投资性房地产等经营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建⽴“狭义营业利润”概念,主要出于以下原因:
  第⼀,狭义营业利润反映了经营资产整体的价值变化。与核⼼利润主要反映企业利⽤经营资产从事经营活动的盈利能⼒不同,狭义营业利润进⼀步扩⼤了与核⼼利润有关的概念范围。尽管经营资产减值损失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规模,在⼀定程度上反映了会计估计的内容,并主要取决于市场变化因素,但是在恰当地确认和计量这种价值变化的基础上,狭
义营业利润能够更好地反映全部经营资产在价值转移和持有过程中的增值状况。
  第⼆,通过计算经营资产报酬率,可以较为恰当地评价企业经营资产的盈利能⼒,从⽽便于对企业经营资产的整体质量进⾏评价。
  3. ⼴义投资收益
  ⼴义投资收益是指包括了投资资产减值损失和⾦融资产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内的投资收益,其计算公式为:
  ⼴义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投资资产减值损失+⾦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建⽴“⼴义投资收益”概念,主要出于以下原因:
  第⼀,⼴义投资收益进⼀步扩⼤了与投资收益有关的概念范围。尽管投资资产减值损失和⾦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规模,在⼀定程度上反映会计估计的内容,并主要取决于市场变化因素,但与“狭义营业利润”⼀样,在恰当地确认和计量这种价值变化的基础上,⼴义投资收益将能够更好地反映全部投资资产在处置和持有过程中的增值状况。
  另⼀⽅⾯,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只有当投资企业已经实现收益并表现为企业净资产增加时,才能将该收益计⼊投资收益科⽬;并且在处置交易性⾦融资产投资时,要将以前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转⼊投资收益科⽬。这样,只有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加在⼀起考察,才能较为准确地反映出投资资产在当期带来的全部收益。
  第⼆,通过计算投资资产报酬率,可以较为恰当地评价企业投资资产的盈利能⼒,从⽽对企业投资资产的盈利能⼒,从⽽对企业投资资产的整体质量进⾏评价。
  四、新准则环境下利润结构质量分析体系的重构
  1. 利润结构的内在质量分析
  企业利润结构的内在质量分析,就是对利润⾃⾝结构的协调性进⾏分析与评价。在对各项费⽤开⽀的合理性和核⼼利润与投资收益是否存在互补性等基本问题做出初步判断之后,还需要就如下⼏个⽅⾯展开质量分析:
  (1) 企业⾃⾝经营活动的盈利能⼒。主要可以通过⽑利率、核⼼利润及核⼼利润率等⼏个指标来加以分析与评价。除了概念及⼝径上稍有变化之外,这是⼀种普遍熟悉、⼴泛采⽤的分析⽅法。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利润表中与核⼼利润相关的主要项⽬,如营业成本、销售费⽤、管理费⽤和财务费⽤等,通常与企业所采⽤的会计原则、会计估计以及盈余管理⽅法关系密切,通过计算简单的⽐率和进⾏规模⽐较仅能做出初步的⽅向性判断,尚不⾜以对经营活动的盈利质量作出客观评价。
  ( 2) 企业资产管理质量和盈余管理倾向。主要可以通过考察“资产减值损失”项⽬的规模⼤⼩来加以分析与评价。虽然在经营活动中资产出现减值是很正常的现象,但⾼⽔平的企业管理者,会适时增加优良资产,适时处置或者售出不良资产,并在整个过程中充分获取利润,实现企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经常出现⼤规模资产减值损失的企业,或者是正在进⾏盈余管理的信号,或者反映了企业在债权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投资管理等⽅⾯存在着管理疏漏或者重⼤决策失误。因此,该项⽬在利润表中的单独披露,为信息使⽤者分析判断企业可能存在的资产管理质量问题和可能的盈余管理倾向创造了条件。
  (3) 企业利润结构的波动性。主要可以通过考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的规模⼤⼩来初步进⾏分析与判断。由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属于未实现的资产持有损益,并不会为企业带来相应的现⾦流⼊或流出,因此尽管交易性⾦融资产等项⽬采⽤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后会⼤⼤提⾼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但同时也将导致企业当期业绩更⼤程度地会受到市价波动的影响,增加其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如果此项变
动引起的损益在净利润中所占的⽐重过⼤,则在⼀定程度上说明企业的主体经营活动的盈利能⼒较差,未来利润结构的波动性将会很⼤。
  (4) 企业利润结构的持续性。可以通过直接⽐较营业利润与营业外收⽀净额的相对规模来加以初步分析与评价。新准则下的“营业利润”项⽬⑥可视为企业从事正常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所带来的财务成果,⼀般应具有较强的持续性⑦;⽽营业外收⽀净额⑧多数是由诸如⾮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以及补贴收⼊等⼀些偶尔发⽣的⾮正常损益项⽬引起,通常情况下难以持久。因此,可通过考察营业外收⽀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重,来初步判断企业利润结构的持续性。
  (5) 企业利润的实现质量。主要可以通过将包括资产减值损失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内的未实现损益与利润表中的已实现损益进⾏⽐较来加以考察。如上所述,由于未实现损益并不能带来相应的现⾦流量,如果企业利润结构中未实现损益所占⽐重过⼤,势必会影响到企业利润获取现⾦的能⼒,致使企业造成⼤量的资产泡沫和利润泡沫,并在⼀定程度上会影响企业的利润质量。
  2. 利润结构的资产增值质量分析
  企业利润结构的资产增值质量分析,就是对利润结构与资产结构的匹配性进⾏分析与评价。前已述及,资产负债表观要求关注资产的真实价值,只有在真实价值的前提下净资产得以增加,才能表明企业财富的真实增加,它更加强调企业资产的质量,⽽不是单纯地强调企业实现利润的多少按照新准则
所确定的利润,应该是建⽴在资产真实价值基础上的资产利⽤效果的最终体现,应该更加体现企业资产在价值转移、处置以及持有过程中的增值质量⑨。因⽽,新准则下利润质量与对应的资产质量会更加密切相关,资产增值将成为企业投资⼈、经营管理者以及其他利益相关⼈⼠共同热⼼探求的⽬标,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分析利润结构与资产结构的匹配性,便可以考察企业经营资产与投资资产的相对增值质量,从⽽作为预测企业可持续发展潜⼒的重要依据。
  (1) 经营资产的增值质量分析。主要可以通过计算经营资产报酬率来进⾏分析与评价。除了⼀般性地⽐较企业年度间、企业间的经营资产增值能⼒以外,还应注意的是:对于经营资产⽽⾔,由于其种类繁多,不同经营资产的利润贡献⽅式可能存在较⼤差异。例如在企业从事⼀般经营活动的同时兼营投资性房地产业务的情况下,由于投资性房地产业务的租⾦收⼊(其租⾦收⼊属于营业收⼊) 与普通产品销售(营业) 收⼊对利润的贡献⽅式就显然不同。因此,应特别关注经营资产的结构性差异对企业利润贡献造成的不同影响。
  (2) 投资资产的增值质量分析。主要可以通过计算投资资产报酬率来进⾏分析与评价。除了⼀般性地⽐较企业年度间、企业间的投资资产增值能⼒以外,还应注意的是:对于投资资产⽽⾔,由于涉及了交易性⾦融资产和⾮流动资产中的诸多形态的投资资产,不同形态的投资资产产⽣的投资收益在确认和计量⽅法上存在着较⼤差异,如⾦融资产处置收益、长期股权投资转让收益、成本法、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以及利息收益等。因此,应特别关注不同投资资产在利润确认⽅⾯所存在的差异。
  3. 利润结构的现⾦获取质量分析
  企业利润结构的现⾦获取质量分析,就是对利润结构与对应的现⾦流量结构的趋同性进⾏分析与评价。
  (1) 核⼼利润的现⾦获取质量分析。由于未实现的资产持有损益并不会给企业带来真正的现⾦流量,因此分析中必须将其予以剔除,只需考虑核⼼利润的现⾦获取质量。在将“核⼼利润”进⼀步调整为“同⼝径的核⼼利润”之后,与经营活动产⽣的现⾦净流量进⾏⽐较,便可以揭⽰出企业⾃⾝经营活动产⽣的核⼼利润所获取现⾦的能⼒。同⼝径核⼼利润的计算公式为:
  同⼝径核⼼利润=核⼼利润+固定资产折旧+其他长期资产摊销额+财务费⽤- 所得税费⽤
  (2) 投资收益的现⾦获取质量分析。由于在⼴义投资收益中如交易性⾦融资产等项⽬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属于未实现损益,肯定不会带来相应的现⾦流量,因此在分析中应将其予以剔除。同样,投资资产减值损失也与现⾦流量⽆关,也不⽤考虑其现⾦流量问题。这就是说,在分析投资收益产⽣的现⾦流量能⼒时,只需要考虑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项⽬。⽽在年度内有投资转让的情况下,由于投资收益中所包含的⾦融资产处置收益和长期股权投资转让收益最终⼀般都会带来现⾦流⼊,因此,只需重点考察按成本法和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以及利息收益带来现⾦流⼊量的能⼒即可。具体做法是将扣除⾦融资产处置收益和长期股权投资转让收益后的投资收益与相应的现⾦回款⾦额进⾏⽐较。相应的现
⾦回款⾦额的计算公式为:
  相应的现⾦回款⾦额=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 (年末“应收股利” +年末“应收利息”)- (年
初“应收股利” +年初“应收利息”)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新准则对⼦公司的投资由原来的权益法改按成本法核算,也就是说,只有在⼦公司分派现⾦股利的情况下,母公司才能将分得的现⾦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这样⼀来母公司的“投资收益”产⽣现⾦流⼊量的能⼒会因此⽽⼤⼤提升,泡沫利润与泡沫资产情况会程度地得以消除,从⽽会极⼤地改善相关的利润与资产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