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企业资产盘盈、盘亏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篇:新准则下企业资产盘盈、盘亏的会计处理方法
新准则下企业资产盘盈、盘亏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盘点过程中,现金库存长短、存货盘盈盘亏、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会计处理有所差异。具体盘点结果账务处理方式总结如下:
一、现金盘点
(一)现金盘盈
1.对库存现金盘点,发现盘盈时: 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2.查明原因后,应分情况处理: 2.1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其他应付款
2.2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经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营业外收入
(二)现金盘亏
1.对库存现金盘点,发现盘盈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库存现金
2.查明原因后,应分情况处理: 2.1属于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2.2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批准后: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二、存货盘点
由于存货种类繁多、收发频繁,在日常的收发过程中可能发生计量错误、计算错误、自然损耗,还可能发生损坏变质以及贪污盗窃等情况,造成账实不符,形成存货的盘盈盘亏。
(一)存货盘盈
1.在报经批准前: 借:存货(具体明细科目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2.在报经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管理费用
(二)存货盘亏
1.在报经批准前: 借: 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存货(具体明细科目)
对于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引起盘亏存货应负担的增值税,应一并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报经批准后:
①对于入库的残料价值部分: 借:存货(具体明细科目)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②属于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③剩余净损失部分: a.属于一般经营损失部分: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b.属于非常损失部分 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三、固定资产盘点
(一)固定资产盘盈
按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固定资产盘盈不再计入当期损益,而是作为以前期间的会计差错。之所以新准则将固定资产盘盈作为前期差错进行会计处理,是因为固定资产出现由于企业无法控制的因素而造成盘盈的可能性极小,甚至是不可能的,企业出现了固定资产的盘盈必定是企业以前会计期间少计、漏计而产生的,应当作为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处理,这样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人为的调解利润的可能性。企业在盘盈固定资产时,首先应确定盘盈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净值。
①借:固定资产(公允价值)
贷:累计折旧(一般依据成新率计算)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②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①中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纳税率)③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新会计准则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①-②)*10%)④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①-②-③)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二)固定资产盘亏
1.在报经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原值 2.报经批准后:
①属于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②属于非常损失部分 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第二篇:资产的盘盈、盘亏会计处理
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新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实施,同时其他企业也可自行执行。新准则贯彻了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原则,对旧准
则作出了变革性的修订。但对资产盘盈、盘亏的会计处理未做任何修订,这使得不同资产盘盈、盘亏的会计处理不一致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一、资产的分类
资产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比较常见的是按照流动性进行分类,将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存货等。除流动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都属于非流动资产,如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在这么多资产中,会计处理涉及盘盈和盘亏的有流动资产中的现金、存货和非流动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文是对这三种资产盘盈、盘亏会计处理的探讨。
二、资产盘盈盘亏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现金溢余短缺的会计处理
为了加强现金管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要求企业对现金业务每日应结算并定期进行盘点,发现现金溢余或短缺时应及时按照会计处理的要求进行处理。
1.现金溢余的会计处理。发现溢余时,按溢余金额借记“现金”,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查明原因后,应分情况处理: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经批准后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2.现金短缺的会计处理。发现现金短缺时,按短缺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贷记“现金”。查明原因后,应分情况处理:属于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批准后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二)存货盘盈盘亏的会计处理
由于存货种类繁多、收发频繁,在日常的收发过程中可能发生计量错误、计算错误、自然损耗,还可能发生损坏变质以及贪污盗窃等情况,造成账实不符,形成存货的盘盈盘亏。
1.存货盘盈的会计处理。企业发生存货盘盈时,在报经批准前应借记有关存货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在报经批准后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2.存货盘亏及毁损的会计处理。企业发生存货盘亏及毁损时间,在报经批准前应借记“待处
理财产损益”科目,贷记有关存货科目:在报经批准后应做如下会计处理:对于入库的残料价值,记入:原材料“等科目;对于应由保险公司过失人支付的赔款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剩余净损失,属于一般经营损失的部分记入”管理费用“科目,属于非常损失的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三)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处理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要求企业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每年至少实地盘点清查一次,以保证固定资产核算的真实性。
1.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在报经批准处理前,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货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报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