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诚信承诺书
企业诚信承诺书1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规定。
  我单位承诺:
  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和第二十八条关于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规定。
  二、建立健全本市场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三、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
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四、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进货日期等内容。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做到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
  五、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六、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等内容;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等内容。
  七、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食品安全承诺书
  八、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
  九、食品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的,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依法办理。
  我单位自愿接受工商部门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__X
  时间:____年__月__日
企业诚信承诺书2
  _________:
  本企业近两年无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七)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涂改、复制、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二)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为维护苏州市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本企业郑重承诺:我们严格遵守国家、江苏省和苏州市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自觉接受苏州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我们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如有弄虚作假及以上十二项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愿意接受苏州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处理),承诺自处罚(处理)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与苏州市建筑市场招投标和承接工程业务,同意苏州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公开有关事实和进行不良行为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