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承诺书
学校食堂供货商的食品安全承诺书
XXX学校:(学校全称)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生产活动,对学校、社会负责,诚信经营,保证所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供货企业和生产企业的有效证件和食品质量证明进行检查登记,将索取的有效证件、商品质量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存档备查,并在经营中亮明食品的产地或进货渠道。
三、不采购使用非定点屠宰单位供应、未经检疫合格的猪肉,以及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不采购使用无合法来源的米、面、酱油、食用油及转基因食用油等食材;不采购使用腐烂、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采购四季豆、发芽马铃薯、新鲜黄花菜、野磨菇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动植物;不采购使用无合法证照的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及食品用产品;不采购使用无食品名称、生产单位、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包装不完整或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四、不以低价商品冒充高价商品。
五、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承诺接受学校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政府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给予的处罚。
八、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承诺人自存,一份学校存档备查。
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