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转让没有签合同怎么办
  商铺转让没有签合同能反悔吗
  可以,但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转让店铺
  店铺转让中陷阱有哪些
  坑1、天花乱坠的转让理由
  “我这个门店位置好,客流旺,手续齐全,接手就能营业,要不是我家里有事,我也不舍得……”这样的转让理由,几乎每个转让店的店主都会这样说。结果呢?接手之后才发现,营业执照过期了,要不其实人流都是虚的,甚至万一不慎开业没几个月就被贴上了拆迁的字样。
  支招:店主说的天花乱坠也不要轻信,记得问问周围的店家或者住户了解情况。营业执照问题记得要去工商局了解。还有人流可以蹲点观察几天再决定。
  坑2、转手者是二房东偏说是房东
  看到一家门店转让,联系人基本上都不会是房东。要么是中介,要不就是前任店主。但是房东从来不会有人主动提醒或者给你。当你签了合同,给了转让费,干了没有几个月,房东上门来了,说到期了。要么加钱续租,要么。
  支招:如果是房东出租场地,那么,要请房东拿出有效的产权证,根据产权证,对房屋的建筑面积、结构等情况进行检查,避免张冠李戴,以假乱真。如果是租赁者转让餐饮,必须请房东出面共同商议,分清楚哪些东西是房东的,哪些东西是租赁者的,三方当面清点,出具文字凭据,签字画押,方可深谈。
  坑3、能不能办餐饮,回答模棱两可
  看到一个很好的门店,但是附近没有餐饮店,你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或者你留了心眼问房东:这里是可以开餐厅的吧?房东肯定说上任就是做这个的,我也看到别人有开。但是结果呢?刚装修消防来了,环保局来了。运气再差点,开业没有几天周围的住户联名投诉了,最后不得已关了。
  支招:不要单方面只信听转让者的话,有条件的话,应该到房产、消防、公安、环保、街道等部门了解一番。比如:这个场地开办餐饮是否扰民,附近居民同意吗?是否符合消防部门的相关规定,有消防手续吗?
  尤其是这个房屋近期有否动迁计划?如果有,就不要再浪费精力谈下去了。餐饮周边的老百姓对餐饮经营是什么态度至关重要。百姓不满意,上访、诉讼、上门争辩、媒体曝光,都有可能出现。
  坑4、接手后立马可以营业
  门店的所有手续都齐全,费用也清完了。门店一切都有,桌椅可以留给你,设备也可以留给你。你接手后只要简单装修一下就可以开门营业了。真的有那么好的事情吗?桌椅留给你的估计也是残破不缺了,还得要你付钱人处理,所谓的设备估计你们做的品类不一样也用不上,留给你的估计也是不能搬走的。万一物业费、水电费、煤气费等都没有缴清,你接手了等着哭吧!
  支招:如果要用的话,桌椅和设备最好在签合同前检查清楚,并且写进合同,不然宁愿不要,也不要收拾烂摊子。让对方清空门店,自己再来装修更好。
  另外要亲自到自来水公司、电业局、环保局、煤气公司、供热公司等单位了解水费、电费、环保费、煤气费、供热费的缴纳情况,如果未交清,请转手者将剩余部分缴纳完毕,并将交费发票出示,看清确认后复印留存,妥善保管。停水停电停气,无论停哪一样,都无法营业。
  坑5、“转让店”有违法违纪记录
  这个坑很严重,如果工商管理费、应缴税款属国家强制征收的项目,如未交齐,有可能面临营业执照作废、停办营业执照、等相应处罚。
  支招:亲自到工商管理部门、税务部门了解工商管理费、应缴纳税款是否缴纳完毕,有否,如果有的话,请转让方到相关部门缴纳完毕,并将相关票据复印留存,妥善保管。
  坑6、与前员工有经济纠纷
  店接手了,但是开业后三天两头有人来讨薪的,不但生意不好做,连名声都没了,最悲催的就是这个还不关你事。这种就是前任留下的烂摊子,生意做不下去然后转让跑路,欠员工工资,欠供应商工资,绝对会让你焦头烂额。
  支招:接手前要将以往与餐饮有关的单位、人员联系到,通报餐饮租售情况,尽可能查清餐饮的工资、贷款、担保、抵押、应付账款和经济纠纷情况,分清责任,避免在以后的经营中发生纠纷。不要仅仅凭房主或转让人的一面之词作结论,如果他们之间相互配合打马虎眼,糊弄门外汉绰绰有余。
  坑7、确定合同的法律主体及合同类别不清
  沿用对方的营业执照是可以避免办证难,有些餐饮经理往往嫌办理开业手续麻烦,浪费时间,增大开业经费,在签订转让合同的时候,能凑合就凑合,延续使用原来的营业执照,以承包形式接手餐饮。孰不知,一念之差,可能带来后患无穷。如小叶那样营业执照到期了,自己又办不了,那么就等着哭吧。
  支招:确定合同的法律主体及合同类别,即:合同是和房东签约还是和转让人签约;合同类别是承包合同还是租赁合同。这是非常重要的两个选择,选择不同,后果截然不同。从分清责任的角度说,合同的法律主体应选择房东,合同的类别是租赁合同。
  店铺转让合同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店面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店面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位置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门面房间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
  二、租赁用途
  1、乙方租赁门面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为元/年,按年以现金支付,下一年度租金应提前一个月支付。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门面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合同期内不得将乙方租用的门面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合同期内房租加价。
  3、租赁期内,保证水电落户。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门面。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15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门面,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