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系统思想作风整顿领导班子剖析材料
  2 兰考法院党组思想作风整顿剖析材料
(2006071)
  通过这次在全省法院范围内开展的思想作风鸽整顿活动, 兰考法院党组深刻地认识到:根据省委领导的指示,省委zd委决定从4月初到8月底,集中个月的时间,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载体,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核心,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思想作风整顿活动,是省委作出的重大部署,是贯彻落实中央巡视组和省委要求的实际行动,开展好这次整顿活动,对我们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司法能力,维护法院形象,树立法律公信力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开展思想作风整顿活动,是构建和谐中原、实现中原崛起的必然要求。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就是要为社会提供利益受尊重、权利可诉求、竞争有秩序、成果能保护的制度保障。在法院系统开展思想作风整顿活动,教育广大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进一步提高广大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职能,为实现民主
法治、公平正义、有序、诚信友爱的社会提供法制保障。第二,开展思想作风整顿活动,是实践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密切党同人民众联系的现实需要。法院是保障公平与正义最后一道防线,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是审判机关的神圣职责。在司法工作中自觉地、无条地维护最广大人民众的根本利益,是司法机关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正义的最高标准,也是司法机关性质的具体体现。但是,在法院系统中还确实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审判不公、贪赃枉法甚至违法犯罪的现象。这些问题,虽然存在于少数地方、少数人身上,但是其危害和影响却是十分严重的,如果裁判不公,人民众就不只是对某一个法官、某一个法院失去信任,会怀疑法律的公信力,还会对党、对社会、对国家丧失信任,最终危害的是党的执政基础。第三,开展思想作风整顿活动,是加强法院系统自身建设的需要,也是法院系统广大法官、干警的迫切要求。极个别人徇私枉法、以案谋私的所作所为,严重损害了法官队伍的整体形象,也给整个法院系统带了压力。通过开展思想作风整顿活动,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处理那些严重违法违纪的人,建立和完善各项规制度,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广大法官的思想政治素质,更好地纯洁法官队伍,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和权威。可以说,开展这次整顿活动,不仅顺应了广大人民众的强烈要求,也集中反映了法院系统自身广大干警、广大法官的愿望和呼声。开展这次活动对于我们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
、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把这次活动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的持续和延伸,对于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践行“公正与效率”主题和“司法为民”宗旨,更好地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是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自4月7日思想作风整顿动员会以,兰考法院党组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院的整顿方案,认真研读了规定的必读篇目,认真学习了省委常委、zd委书记李新民、市委常委、zd委书记戴松军的重要讲话和省委书记徐光春、市委书记孙泉砀的重要批示,开展了向先进模范化人物学习活动等等,通过学习提高,虚心听取意见,认真回顾过去的工作,总结反思工作中的缺点、失误和教训,分析原因,准症结,克服缺点,修正错误,把每一位党组成员的思想迅速统一到省委的要求上,保证了思想作风整顿活动的顺利开展。
  通过前一段的学习教育,兰考县法院党组班子成员坚持率先垂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学习动员,征求意见,查摆问题,座谈调研等活动的基础上,认真撰写党组自查剖析材料,并先后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社会知名人士、律师、当事人、人民陪审员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两次召开民主生活会,采取自己、众提、领
导点、大家评的方法,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近年以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回顾和反思,总体认为,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和关心支持下,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院的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的办案质量和效率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和物资装备逐步完善,后勤管理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和法官的公信度进一步提高,成绩应充分肯定。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的领导班子、干警队伍、审判执行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困难和薄弱环节,经梳理归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班子和法院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㈠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建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对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 学习不系统、不深入,有实用主义倾向,在全面理解把握理论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方面不全面、不深刻。在运用政治理论指导工作上还有一定差距。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干警政治学习制度有时坚持得不够好,学习形式单一。有表面应付现象,总强调工作忙、事务多,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较差。
  2、院党组、党总支、各党支部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三会一”制度需进一步规范,党组的核心作用,党总支、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的不够好。个别党员特别是退休党员交纳党费缺乏自觉性。
  ㈡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  1、政治思想工作有不到位现象,存在有思想政治工作与审判工作脱节现象。班子成员深入一线了解情况、调查研究不够,对队伍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能早发现、早预防。平时班子成员之间、成员与中层干部、老干部和干警谈心、交心少,了解干警思想动向、解决实际问题少,不能很好地形成法院工作的合力。
  2、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个别班子成员缺乏全院一盘棋思想,各分管工作之间相互配合协助不力,工作有推诿扯皮现象。个别班子成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敢大胆管、大胆干,怕承担责任,怕得罪人,在其位不能全力谋其政,放不下私心杂念,没有把主要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班子成员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个别班子成员工作不够深入细致,作风浮漂,思想懒惰,工作说的多、干得少、布置多、落实少、不深入、不扎实,得过且过,敷衍塞责,拈轻怕重,缺乏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在工作中深入基层和审判工作一线调查研究少,对一些问题没有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以致发生一些不应该发生的问题。
  ㈢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有时班子成员表率作用发挥得不好,不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同志们做到的,自己不能作到,致使一些问题没有从根本上、从头上得到解决。如:在遵守规制度方面,有时紧时松甚至班子成员带头违规现象,在干警中造成不良影响。
  2、“三案”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已成为自法院内部的困扰审判工作公正与效率主要原因。在根治“三案”问题上,个别班子成员还不能严格做到坚持法律原则至上,不能排除人情、关系的困扰,在个案上还存在接受说情、请客送礼现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