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L05 批 复 表
致:本溪隆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 1. 进度计划符合控制性工期要求。 2. 资源配置合理。 同意按总进度计划实施。 监 理 机 构: 本溪汇丰监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进度计划 日 期: 2017年 9月6日 |
今已收到监理[ 2017]批复 2 号。 承 包 人:本溪隆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 签 收 人: 日 期: 年 月 日 |
说明:1、本表一式 份,由监理机构填写,承包人签收后,承包人 份、监理机构 份、发包人 份。
2、一般批复由监理工程师签发,重要批复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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