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5篇)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方法》《农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方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农业领域实际,订立本预案。
第二条编制目的。规范我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适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削减人员、财产损失,维护人民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内农业领域(莳植业、畜牧业、农垦渔业、种业、农机领域等)安全事故的防备和应急处置。
第四条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把保障人民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削减人员和财产损失。
(二)严格制度,分级负责。严格执行农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事故报告制等,把安全防范落到实处。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市农业农村局订立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制。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加强管理、适时上报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和处置。
(三)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做好一线排查,加强组织、引导和协调。
(四)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接受先进的装备和技术,加强应急救援本领,确保应急处置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防备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防备为主、应急与防备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队伍建设、装备配置、预案演练等应急准备工作。
第二章组织体系
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市、县、企三级应急组织构成。
第五条市级应急组织。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第六条县(市、区)应急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和技术组,领导小组由局长和相关单位负责人构成,技术组由县(市、区)及乡镇技术骨干构成,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第七条企业应急组织。涉农领域企业成立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善后处置工作。
第三章防备机制
第八条健全防备机制。
(一)建立政府领导指挥、企业应急防备、专业队伍救援、社会参加救援的应急防备掌控机制。
(二)充分利用120、119等公用电话,依托企业、乡镇站(所)等一线单位,建立覆盖面广、响应快速、救援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
(三)建立安全隐患整治长效机制。通过制作板报和发放安全挂图或手册等形式广泛宣扬,提高广阔安全责任主体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加强技术引导,在粪污储存池、沉淀池、沼气池等周边设立警示牌、护栏或加盖防护板,防止人畜误入。对有机肥加工等场所要订立并严格执行机械操作规程,防止人员受伤。对沼气池等有限空间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除去安全隐患。
第九条预警行动。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应按有关规定适时报告,并实行相应防备措施,紧密关注事态进展,做好应急准备和预警行动。
第十条信息报告防备、预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按规定适时向市农业农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处置。
第四章应急响应及保障
第十一条应急响应。造成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农业领域安全事故,要适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并按有关规定启动市级应急预案;未造成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安全事故,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应妥当处置并按一般事故予以上报。
第十二条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立刻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赴事故现场处置,适时上报事故情况。依据事故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本领时,适时报请上级部门启动预案实施救援。
第十三条现场评估。现场应急救援小组依据需要对事故进行评估,查事故原因,评估事故进展趋势,推想事故后果,为订立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供应参考依据。
第十四条善后处理。依照本级政府的布置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尽快除去事故影响。
第十五条应急保障
(一)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市、县、企三级应急救援组织,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形成市、县、企三级应急预案体系。
(二)依据农业领域安全事故特点,配备必需的应急救援装备,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三)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工人的培训和后期管理人员的配置,充实应急救援队伍,适应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四)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组织应急防备避险、避灾减灾、自救互救常识和法律法规的宣扬,组织应急人员培训。
第十六条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小组对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按有关规定上报。总结的紧要内容包含:事故的基本情况、接报和抢险过程、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实行的紧要措施、善后处理结果、阅历教训和改进措施等。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依据本预案,结合当地实际,订立本辖区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八条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对拒不执行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救援责任的;瞒报、迟报事故信息,影响事故应急救援的;在事故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阻拦应急工作人们履行职责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本预案由太原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篇二
随着社会的进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事管理渐渐进入了微机化管理阶段,对微机倚靠程度越来越高。为了防备因微机故障而造成中心药事管理的混乱,避开造成经济损失,同时保证药房的工作正常进行,特订立药房“微机故障药事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组长:
钟雪琴成员:药剂科全体人员
二、职责
组长负责全面的组织协调工作,将工作情况适时向中心主任汇报。成员在组长的领导下帮忙药房划价取药、安置取药病人,以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处理程序
1、药房人员当知道微机显现故障时应立刻判定是网络原因还是电脑机械故障,如是网络原因或电脑机械故障必需立刻向中心微机管理员报告,不得擅自拆机维护和修理,同时用其他微机进行划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