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及预案(精选10篇)
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及预案(精选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减少生命财产损失,促进农村社会稳定,规范农机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市农机安全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农业机械在本镇境内田间、场院和乡村道路上发生造成人员伤亡,或者10万元(含)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重特大农机事故等突发事件,以上情况发生时,启动本预案。
  第三条实施本预案坚持以下原则:坚持在镇党委、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领导下,建立统一、有序和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安全应急预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和应急队伍建设,预案演练等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联动,严格执法,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尽可能减小影响,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避免因工作失误激化矛盾、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维护农机生产安全,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具体要求:
  1、救人高于一切;
  2、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
  3、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4、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密切配合;
  5、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
  第二章应急处理机构
  第四条应急办公室设在镇农机监理站,监理站负责人兼任主任。
  第五条应急处理指挥应当在同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农机部门领导下,迅速、果断地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章报告制度
  第六条事故发生地指挥中心接到本案第二条所指重特大农机事故报告后须立即向上级政府和安监部门报告,同时,报告区农机监理站(__1手机:1__)。
  第七条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农机事故的机械、机主姓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第四章监控预防机制
  第八条农机监理站应当加强与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加大对乡村道路以及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重大危险区段的监控力度,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农机事故的险情等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其他
  第九条本预案是农机监理部门在重特大农机事故等突发事件发生后,进行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调查处理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条对突发事件处理不力,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及预案(精选篇2)
  一、应急预案的指导思想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作用、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众的基础作用。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政府统一领导或组织协调下,各乡镇林业站、本局各科、站,森林公安局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预案和应急机制。
  (三)整合资源,有效联动。充分利用现有部门和地方应急救援力量,按照条块结合、资源共享、合理利用、有效联动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布局、合理整合,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应对和处置突发安全事故灾难的联动机制,形成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灾难的合力。
  (四)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政府为主,实行属地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五)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六)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及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
  1、本局系统发生造成1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1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5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本局直属单位发生超出本单位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县政府和县委或者市林业局认为需要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县林业系统范围内发生的森林火灾按天全县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预案处置。
  5、县林业系统范围内发生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按天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处置。
  6、县林业系统范围内发生的汛情灾害按照天全县林业局防汛救灾预案处置。
  三、组织领导
  (一)天全县林业局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救援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林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1、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启动和终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实施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方案。
  (3)统一协调林业各部门和相关单位救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确定救援组、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的组长。
  (5)统一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
  (6)完成县政府和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