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安全事故急案管理法
产应预办
1 总则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车间、部门和各级人员的应
急管理和应急响应职责,确保各部门、各级人员在发生重大突发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迅速组建指挥系统,有效控制事故和抢救人员,迅速调集所需人员、
物资和设备、设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护周边生态环境,本
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1.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内部各单位。当事故发生时,相关单位根据响应等级条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公司级应急预案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负责启动,
车间级应急预案由发生事故单位的第一负责人负责启动。
安全应急预案1.2 响应分级
依据我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的级别和从业人员的处理能力情况,将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分为I级(社会救援级)响应、II级(公司级)响应、Ⅲ级、(车间级)响应。
1.2.1 有下类情况启动Ⅰ级(社会救援级)救援体系。
1.2.1.1 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公司现有救援能力达不到要求的,应及时向猇亭区消防救援大队报警,并同时上报猇亭区应急管理局或政府请求社会支援。
1.2.1.2 发生危化学险品泄漏事故,造成公司内部人员或周围众中毒(死亡)的,应及时向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求援,并同时上报猇亭区应急管理局或政
府请求社会支援。
1.2.1.3 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造成附近地表水、地下水系、大气环境严重污染的,应及时上报猇亭区环保分局和政府请求社会支援。
1.2.1.4 本级预案总指挥由上级部门指派,公司总指挥积极配合,公司所有人员无条件服从。
1.2.1.5 本级应急救援响应时,现场发现险情人员可直接向分管经理、应急救援指挥部或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汇报,总经理(董事长)一方面组织公司内
部力量控制事故发展,另一方面向上级部门汇报和求助。
1.2.2 有下列情况启动Ⅱ级(公司救援级)救援体系。
1.2.2.1 发生火灾事故,目标所在单位现有救援能力达不到要求的。
1.2.2.2 在危险目标或装置发生爆炸事故的。
1.2.2.3 危险目标发生泄漏,有可能造成岗位作业人员和周围人员中毒的,外排水不达标且控制不了的。
1.2.2.4 重点部位、重大危险目标周围50米范围内发生的瞬间不能被扑灭的火灾,或者向重点部位、重大危险目标呈蔓延之势的火灾。
1.2.2.5 本级救援预案由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组织实施,可调配公司范围内所有资源。
1.2.2.6 本级预案响应时,现场人员可以越级(最高到总经理)汇报。
1.2.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Ⅲ级(目标所在部门、车间级)救援体系
1.2.3.1 发生很小泄漏量,依靠目标所在部门的救援能力能够处理的。
1.2.3.2 危险目标(较小的危险目标)发生事故威胁不到人身安全的。
1.2.3.3 除Ⅰ、Ⅱ级救援体系以外的救援。
1.2.3.4 本级预案由公司应急救援副总指挥(或现场总指挥)任总指挥,可调配本区域内所有资源(包括车辆、人员等)。
1.2.3.5本级预案应逐级上报。
1.3 应急预案体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分为三个层次: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部是公司内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指挥机构。
公司董事长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有关领导按照业务分工和在相关应急指挥机构中担任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应急救援指挥部以董事长为总指挥,总经理为副总指挥,安全环保总监为现场总指挥。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成立公司应急分队和环保应急处理组、后勤保障组、工程抢险组、医疗救护组、疏散交通管制组以及各车间义务消防组等应急救援小组,不脱产的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工作的主要力量,担负着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等任务。
应急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环保科,由安全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1 应急救援指挥部
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人员组成(机构中所列成员不在时,按名单顺序依次补位,并承担相应职责)
总指挥:董事长
副总指挥:总经理
现场总指挥:安全环保总监、副总
现场副总指挥:
技术指导:高级工程师
成员:各科室、分厂(车间)负责人
2.2 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责
发生重大事故,启动公司级应急响应程序时,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指令;组织指挥应急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向区政府、应急管理、环保、消防等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配合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等。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机构设置图和各组织职能见附件。
3 应急响应
3.1 信息报告
3.1.1 信息接报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采用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当班生产值班调度及区域负责人,发出求助信息。报
告事故时,应清楚的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事态大小、人员伤亡情况,有无化学品泄漏等。
当班生产值班调度及区域负责人接到通知,根据报告人说明的情况,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情况,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同时派出人员前去支援。启动公司级应急预案,由应急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进入应急状态。
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公司负责人、安全环保科科长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通知相关单位负责人赶到现场,由总指挥(总指挥未赶到现场时由副总指挥或现场总指挥)发出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组织事故现场抢救及现场勘查工作。
各相关功能小组负责人要按应急处理各专业组的分工,迅速组织本组抢救人员、抢救设备、器材、物资等赶赴现场,由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并按专业分工进行抢救救援工作。
当发生的事故需要园区其他单位支援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请示园区安委会提供人员和物质支援,若可能波及周边的社会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通过电话、人工信息传递等通讯手段,迅速向周边企业及村庄通报事故简况。在发布消
息时,必须发布事态的缓急程度,提出撤离的具体方法和方式。撤离方法中需明确应采取的预防措施、注意事项、撤离方向和撤离距离,撤离必须是有组织性的。
3.1.2 信息上报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猇亭区应急管理局和猇亭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宜昌市应急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发生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必须在5分钟之内报告园区安委会办公室。并向区人民政府或应急管理部门上报情况,请求外部支援。
二十四小时之内向园区安委会办公室递交书面报告,详细说明事故的经过、损失情况以及简要分析原因。重、特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处理初步情况及善后处理情况;
(6)事故报告单位。
3.1.3 信息公开
班组级应急响应、车间级应急响应过程中,事故发生单位逐级上报到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在本公司内进行通报事故发生的情况。
公司级应急响应过程中,应急救援指挥部向园区报告,由园区通报事故发生的情况。事故影响较大,涉及周边单位的,应急救援指挥部向园区汇报,由园区对外公布事故发生的情况。
公布事故本着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的发布信息。
3.2 信息处置与研判
3.2.1 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3.2.1.1 发生事故后,现场作业人员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展开自救,并立即向当班班长(工段长)或本部门负责人报告。同时可根据事故的大小直接向公司主管经理或应急救援指挥部告。
3.2.1.2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根据所发生事故的状态和实际情况判断启动应急救援的相应级别,及时启动相应的救援体系,以便明确调配应
急资源、协调组织应急行动、工程抢险、警戒与交通管制。
3.2.1.3 如发生较大的事故,救援指挥部应根据自身救援能力作出向友邻应急协作单位或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请求社会援助的决定。
3.2.1.4 请求社会援助时,应明确告之事故发生的地点、事故介质和行走路线,并派人在指定地点等候,负责联络引导,抢险前应详细介绍事故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
3.2.1.5 发布预警指令前,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人员、物资等资源准备。
3.2.2 扩大应急启动条件和现场救援角的转换
3.2.2.1 扩大应急启动条件
当事态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宣布进入扩大应急响应,在继续进行应急救援(应以人为本,优先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的同时,向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及有关机构或单位请求支援。
3.2.2.2 现场救援角的转换
当Ⅲ级响应升级为Ⅱ级响应时,部门救援组织人员服从公司救援组织调度、分配,当Ⅱ级响应升级为Ⅰ级响应时,公司救援组织人员服从政府相关部门应急
救援组织调度、分配。
3.2.3 响应启动衔接
若未达到响应启动条件,应急领导小组可作出预警启动的决策,做好响应准备,实时跟踪事态发展。
响应启动后,应注意跟踪事态发展,科学分析处置需求,及时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过度响应。Ⅲ级响应启动时,应上报二级响应部门做好应急准备,二级响应启动时,应上报一级响应部门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应对应急响应的升级。
3.2.4 预警
3.2.
4.1 预警启动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事故信息后,应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当应急救援指挥部
认为事故较大,有可能超出本级处置能力时,及时向猇亭区应急管理局报告,及时研究应对方案,采取预警行动。
为保证发生危化品事故时,能及时准确地报警、接警,依据公司现有资源条件,现对报警条件、报警方式及信号、接警及响应级别规定如下:
3.2.
4.1.1 报警条件
当危险目标发生时,现场作业人员采取简单处理方法无法控制危险源,可能发生中毒、火灾、爆炸、污染事故,对人员生命和设备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