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
第四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四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安全生产法》规定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消防法》规定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
从事使用有毒物品场所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对应急救援预案适时进行修订,定期组织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记录应当报淄博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备案。
二、应急救援预案管理网络图
三、项目施工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案
    (一) 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和公司《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规定,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公司员工的工作和施工现场周围厂矿企业及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项目部展开本区域范围内生产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火灾、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二)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重大危险源的调查
根据公司《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程序》、《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和本手册第五章“危险源预测与控制措施”,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特点进行危险源辨识和评价。本公司内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如下:
1. 安装项目(电站、化工、造纸、建筑、建材、工业等)
(1)火灾
易发生地点:油漆库、油罐作业或检修区、煤气作业区或检修区、汽机油循环区、变配电调试区、纸厂成品区、施工总配电箱等。
火灾类型:甲、乙、丙类液体(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等),汽体(如煤气、天然气等),带电物体燃烧的火灾。
(2)高处坠落
易发生地点:设备、管道、电气、结构等高空作业区,楼层、基础等预留孔洞区,脚手架施工区,设备安拆区等。
事故后果:人员内伤、外伤、骨折等。
(3)物体打击
易发生地点:设备、管道、电气、结构等交叉作业区,楼层、基础等预留孔洞区,脚手架施工区,设备安拆区,起重吊装区、无安全通道的建筑物进出口等。
事故后果:人员内伤、外伤、颅骨损伤等。
(4)触电(包括强电、弱电)
易发生地点:整个施工区域
事故后果:人员电击伤害。
(5)起重伤害事故
易发生地点:整个吊装作业区域
事故后果:人员伤害、设备损坏
(6)坍塌事故
易发生地点:土方工程作业区域(如管沟、电缆沟、检查井等)、设备或材料堆放区。
事故后果:人员伤害、设备损坏
2. 其它突发性事件
易燃、易爆管道或设备运行、气体制换发生人员中毒;夏季露天作业或高温作业发生中暑;人员食用变质或受污染的食品;炊事员渎职,发生体食物中毒;工地内外环境卫生恶化,发生传染病;季节周期性所特有的传染病传入工地等原因,施工现场可能突发疫情、食物中毒、中暑等情况。
由于施工的地理位置原因,其它可能的突发事件还有台风、洪水、冻伤等。
各区域(专业)公司、项目部在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前,应按公司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本单位内的重特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并应明确以下重特大危险源的信息:
(1)危险源的基本情况。重特大危险源存在的具体部位,发生事故时的可能时期。
(2)危险源周边环境的基本情况。考虑危险源一旦发生事故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以及周边环境中危险因素对危险源的影响程度。
(3)危险源周边环境情况。包括可能发生的灾害形式、最大危险区域面积等。
(4)周边环境对危险源的影响。主要考虑危险源因素是:火源、输配电装置、交通及其它情况。
(三) 应急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结构安全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公司总部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工程项目经理部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1. 一级应急组织机构(公司级)
公司建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副组长:由公司主管生产的生产经理担任
应急救援小组下设各职能小组,小组长由公司相关领导或职能部室的负责人担任
职能小组的设置参考本手册“应急救援预案管理网络图”
应急组织的分工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向上级、属地政府、安监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态发展情况,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命令。
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及时向现场派出指挥班子,并确定现场指挥最高负责人。
掌握汇报有关情况信息,及时做出处理决断。
负责对重大事故救援工作的指挥调度,调动有关力量进行抢险救护工作
组织做好善后工作,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