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精选6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保不齐会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将危害降到最低,通常需要预先编制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精选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1
第一条:本预案所指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是指突然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火灾、人员伤亡、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事件。
第二条:指导思想:各类企业的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救人第一”和“快速有效”的指导思想。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反映,处置得力的原则迅速启动,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控制事态发展,将人员伤亡、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并迅速恢复正常状态。
第三条:成立我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附后)
第四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掌握各类企业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情况,绘制安全事故分布图。
2、整合救援资源,合理组建专业救援队和社会救援组织,有效配置各类抢险仪器、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3、组织开展安全事故隐患,周围人员的安全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识。
4、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根据现场情况,组成抢险救援机构,并组织、协调、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5、指导救援队伍和组织进行摸拟演练,并及时修订安全预案。
第五条: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报告
重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先采用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的企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判断、抢险救援的进展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和抢险处理的有关事宜。
第六条: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1、重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专业队伍和有关人员迅速开展抢救、处置工作,控制事故(险情)扩大,为后续救援抢救创造条件。
2、领导小组成员到达事故(险情)现场后,立即根据事故(险情)发生的、地点的实际情况,按照应急救援责任分工,组成抢险救援机构,并向有关单位下达救援命令,组织各救援小组立即开展工作。
3、抢险救援结束后,在统一指挥下,有序撤离。
第七条:工作要求
负有抢险救援任务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政令畅通。
第八条:参加救援的单位:
汐子派出所、二龙派出所、汐子卫生院、二龙卫生院、汐子电信、二龙电信、汐子变电所。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2
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是一项事关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百姓生命财产的大事。为贯彻以人为本,提高我们应对和处置汛期山洪灾害的能力,确保山洪灾害的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少山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上级要求,针对我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时机,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安全应急预案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严格落实全县防汛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击重点”的原则,大力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规范工作秩序,切实提高全体水平,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保障人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重点
1、加强对山洪多发地段的巡逻检查,汛期巡查不少于15次,设立山洪地段警示牌,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一旦降雨量达100毫米,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对措施,组织居民避让和转移。
2、山洪灾害隐患点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有条件的要进行治理,暂没有条件的,也要知道治理规划,采取简易的工作措施和防范措施,以遏制、减缓险情。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对本单位的山洪灾害安全工作负责,抓紧研究和制订工作方案,做出全面部署,按照责任分工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办事敷衍、工作拖拉、措施不力导致山洪灾害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2、密切配合,齐查共管。配合本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加强协调,及
时上报,强化信息交流和沟通,形成合力。
3、做好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增强广大人民的山洪灾害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会氛围。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3
为认真贯彻执行《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理预案》,切实保障广大人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抢险施救水平,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生产事故的确定和分类
本预案所称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含自然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事故,包括以下事故:
(一)火灾事故;
(二)交通安全事故;
(三)建筑质量和房屋坍塌事故;
(四)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五)矿山安全事故;
(六)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七)急性中毒安全事故;
(八)其它安全事故。
根据造成人员伤亡或者经济损失情况,事故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及一般事故四个等级。本预案所称生产安全事故,指的是一次造成1人(含1人,下同)以上死亡,或造成1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与现场维护
我镇辖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知情者应立即将事故地点、时
间、类别等事故相关信息报告镇党政办(电话)、镇安办(电话)以及镇中心医院(电话)。
事故单位、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护工作,力争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对现场严格保护,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
三、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和措施
镇党委班子成员在接到有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报告后,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护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镇有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要迅速赶赴现场,及时开展施救工作。安全事故发生后,在迅速做好上报的同时,先按照本预案进行应急处理,在县政府作出明确指示后,按县政府的预案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