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现场文明施工标准
一、文明施工管理
1、建设单位是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主体,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为工地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各项文明施工措施。
2、施工单位是文明施工的直接责任主体,项目经理为工地文明施工的直接责任人。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编制文明施工组织方案。
3、监理单位是文明施工的监理责任主体,项目总监为文明施工的监理责任人。履行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管理的监理职责。
二、平面布置
项目开工前,应根据现场实际,科学合理的规划场地布置方案,并绘制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建筑工地办公区、作业区、生活区应分开设置。
三、进出通道口
1、车辆进出通道口应采用防锈铁门或伸缩电动门。大门两侧设立柱,于醒目位置标明项目名称、企业名称,做到美观、整洁、清晰。
2、车辆进出通道口应配置洗车槽、工具式自动车辆冲洗设施和高压水。同时应设置沉砂井、排水沟,严禁将污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
3、进出通道口内侧应安装扬尘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视频监测范围应覆盖进出口冲洗区域;监测、监控设备应满足xx市“智慧工地”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
4、进出通道口外侧明显位置应悬挂“六牌二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现场出入制度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和建筑物效果图。悬挂高度宜在1.2-1.6米之间。
四、施工围挡
1、施工现场必须在工地外围设置全封闭围挡。围挡形式应结合项目特点,选用市城乡建委
发布的标准图集(DJBT-062、DJBT-063、DJBT-079)。未选用标准图集的,必须由乙级以上设计单位进行围挡方案设计。
2、围挡必须牢固稳定、连续设置。高度应在1.8m-2.5m间,底部设置高度不低于180mm的混凝土基础,立柱间距不大于3.6m。
3、围挡顶部应连续设置雾状喷淋装置(喷头间距不得大于5m)、警示灯和照明灯,鼓励采用LED灯带等节能灯具。喷淋装置和灯具应定期维护,确保正常工作。
4、围挡外侧应张贴或悬挂质量安全宣传内容、公益广告等,其中公益广告所占比例不少于围挡总面积的25%。同时应注意整体的统一、美观。
5、围挡应派专人定期维护和保洁,保持干净、整洁,不得有“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等现象。围挡变形、破损的,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6、城市主干道和重点区域的施工围挡应采取绿化、亮化、美化措施。鼓励采用仿真草坪围挡、生态围挡等提升工地形象。
五、场内道路
场内道路应采用C30以上等级混凝土硬化覆盖,覆盖厚度不小于0.2米,路面平整、坚实,能满足载重车辆通行要求。
六、材料堆放
施工机具设备及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废料、建筑垃圾等,应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分类堆放,建筑材料应设标识牌,标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产地、保管人等,标牌标语醒目、规范、完整。
七、临边防护
1、临边防护必须选用市城乡建委发布的标准图集(DJBT-064)中的防护样式,或采用工具式防护设施;
2、搭设临边防护的钢管应进行除锈处理和油漆涂装,油漆颜宜采用红白相间或黄黑相间,同一块长度应统一为0.3米或0安全文明施工.6米。
3、同一工地必须选用同一系,同一街(小)区在建项目宜选用同一系。
八、外立面脚手架
1、外立面脚手架钢管应进行除锈处理和油漆涂装,脚手架钢管立杆、横杆油漆颜为黄。剪刀撑钢管油漆颜为红白相间或黄黑相间,同一块长度应统一为0.3米或0.6米。
2、同一工地必须选用同一系,同一街(小)区在建项目宜选用同一系。
九、外立面安全网
1、必须采用绿密目式安全网,阻燃性能等级为A级,进场后应由总包单位进行抽样送检,取得检测合格报告;
2、安全网应张紧,栓挂整齐,相邻处搭接到位,整体外观颜统一,无明显污染或破损。
十、起重设备
1、老、旧起重设备进场安装前,必须进行维护保养并重新进行除锈及油漆涂装,保证外观整洁。
2、同一工地起重设备颜应统一,同一街(小)区在建项目宜选用同一系;
十一、扬尘控制
1、施工现场的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地面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用防尘网进行全覆盖。裸露或堆放时间超过3个月的,应当采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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