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第一节、重大危险源识别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确定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
(-)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
1、基坑(槽)开挖与支护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2.5m(含2.5m)的基坑;
2、人工挖孔桩;
3、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起重机械、吊装工程
物料提升设备塔吊、施工电梯等建筑施工起重设备的安装、检测、顶升、拆卸工程;各类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卸料平台。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
7、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建筑幕墙(含石材)的安装工程;电梯、塔吊等特种设备安装;采用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对施工安全有影响的工程。
(二)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
1、安全网的悬挂;安全帽、安全带的使用;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作业平台和作业面周边、楼层周边、上下跑道及斜道的两侧边、施工电梯进料口等部位的防护。
2、施工设备、机具的检查、维护、运行以及防护。
32m(含2m)以上的高处作业面架板铺设、兜网搭设。
4、在堆放与搬(吊)运等过程中可能发生高处坠落、堆放散落等情况的工程材料、构(配)件等。
5、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搬运、储存和使用。
6、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搭设、使用、拆除。
7、施工现场及毗邻周边存在的高压线、边坡。
8、施工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以及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9、施工现场及周边的通道和人员密集场所。
10、经论证确认或设计单位交底中明确的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作业等有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部位或作业活动;大风、高温、寒冷、汛期等其他潜在的有可能导致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因素(包括外部环境等诱因)。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当地气候、周边环境等具体情况以及所承担的施工范围,在开工前识别并列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
2.职业健康管理目标
伤亡事故控制目
杜绝死亡事故。杜绝重伤事故。
2、轻伤负伤率控制在1%。以内。
安全达标目标
1、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要求、各项指标达到优良。
文明施工实现目
1、该工程争创贵州省“文明工地”。
第二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度、教育制度、技术措施制度、检查制度和奖惩制度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实施和落实,将安全生产管理深入到施工过程的各个环节中,从而保证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1、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明确,落实到人。
2、在各项经济承包合同中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奖罚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一JGJ59-99执行。
3、严格按照贵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执行。
4、严格按照中建四局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执行。建立并严格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对于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完毕。
5、专业性较强、操作工艺较特殊的项目,应编制单独的、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对于各分部分项工程应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应根据建筑物的不同部位、不同的施工环境、不同的操作工人班组进行有针对性的交底,交底应全面并应履行签字手续。
6、新入场工人应严格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全面而富有针对性。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从事特种作业,在操作时应做到持证上岗。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教育和培训时间
根据建设建教[1997]83号文件印发的《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如下:
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
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新工人的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2、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与内容
安全文明施工
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公司、工地和班组的三级教育O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及起重工、打桩工和各种机动车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程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3、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企业的新工人必须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即企业)项目(或工程处、施工处、工区)、班组这三级。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新工人在分配到施工队之前,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的内容如下:
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等;
项目(或工程处,施工处,工区)级。项目级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项目以后进行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
在施工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第三节、针对重要危险源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计划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中都要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