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方案
一、安全管理目标安全文明施工
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不发生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不发生其它对公司和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和实施本工程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目标实现。
生产副经理
总工程师
总经济师
安全副经理
项目经理
质量副经理
工程管理部
安全生产监督部
机电物资部
质量环保部
商务管理部
综合办公室
工地试验室
财务管理部
施工一工区 施工二工区
施工三工区
施工作业
三、安全保证体系
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以往类似工程的管理经验,从安全生产管理的思想组织保证、工作保证、制度保证及经济保证等方面建立和完善本工程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框图如下图: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部,安全生产监督部长任办公室主任。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的制定。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分析阶段性安全形势并提出相应对策,并督促贯彻执行。
负责审议重大安全生产事项,包括如下内容:各项安全工作规划和基本规章制度、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生产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目标考核和安全生产奖惩、审议(或经授权后审议)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决议等。
3、安全员配置
项目部安全部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与全线段安全巡检。按照建设施工具体实际情况设置专职安全员,施工作业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项目部劳务分包要求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①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对不同作业部位,不同作业内容,进行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定期交底,并要有交底人签字。
②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
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③班组长每天的班前会根据当天的施工任务、特点,做好针对性的书面安全交底,并要有书面记录。
④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①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部门通报情况;认真落实国家和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及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②项目部建立三级安全教育档案:
③规定新入工地工人的教育,调换新工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特种行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及发证。建立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识、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三级安全教育。
④特殊工种培训
电工、机械作业人员等作业人员由安全管理部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上述特殊作业人员都必须经市劳动部门考试发证,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按安全生产奖惩条例;
⑤采用新的施工(生产)方法、新设备、新材料时,项目部要组
织制订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⑥调换新工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识的教育。
3、安全检查制度
①项目部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每月一次,施工作业队每周一次,班组每日一次。对特殊施工项目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项目部安全部门要经常深入现场巡回检查。
②各种安全检查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资金全面整改。
③技术员和安全员应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复查,合格后才可继续施工。一时难以整改的,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进行验证复查。
④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的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①发生事故后,必须遵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办理,事故报告要及时,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
②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对于事故的有关领导和责任者不查处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