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 管理措施
1、管理方针:在施工管理中,我们要始终如一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以安全促生产,以安全保目标。
安全文明施工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是保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安全管理目标的重要工作内容,它是为了满足工程项目部自身安全生产的要求,同时也是为了满足相关方(政府、业主、保险公司、社会)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
3、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安全生产等,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2)项目副经理:直接对安全生产负责,督促、安排各项安全工作,并按规定组织检查、做好记录。
(3)技术总负责:制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分部工程安全方案,督促安全措施落实,解决
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的技术问题。
(4)专职安全员:督促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配合有关部门排除施工不安全因素,安排项目部安全活动及安全教育的开展,监督劳保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5)机电负责人:保证所使用的各类机械的安全使用,监督机械操作人员遵章操作,并对用电机械进行安全检查。
4、施工段长(专业工程师):负责上级安排的安全工作实施,制定分项工程的安全方案,进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监督并参与班组的安全学习。
5、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度,除施工组织设计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凡重大分项工程的施工分别由施工班组、项目经理部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措施要有针对性。施工班组编制的措施由技术总负责审批,项目部编制的措施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安全技术交底要有文字资料,内容要求全面、具体、针对性强。交底人、接受人均应在交底资料上签字,并注明日期。
7、对电工、电焊工、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实行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得从事上述工种的作业。
8、项目部每10天、施工班组每周定期作安全检查,平时作不定期检查,每次检查都要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的要给施工班组及当事人以经济处罚,直至停工整顿。
9、凡脚手架搭设、电气线路安装等项目完成后,都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0、项目经理与公司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各班组与项目部签定“安全生产合同”,操作工人与班组签定“安全生产合同”并订立“安全生产誓约”,用“合同”和“誓约”来强化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及安全意识。
11、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查处。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责任者未受到教育、没有预防措施或措施不力不得放过。
12、认真贯彻公司的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的规程,贯彻执行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
全组成员由项目经理、安全员、作业长等组成。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第一责任人,具有安全管理资质的专职安全员负具体管理责任。
13、项目部安全组实行定期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必须召开2~4次安全例会,例会主要内容有:(1)分析近期安全形式,查安全工作中的主要问题;(2)通报上一时段隐患整改和违章考核情况;(3)布置近期安全工作重点和防范措施。
14、建立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编制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时其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且应进行交底讨论,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的原则。
15、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专业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检查。班组兼职安全员应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对安全操作,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专业施工单位安全员,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及重点项目跟踪检查。安全检查做到全面全员全过程控制,隐患整改率为100%。
16、对各施工单位人员、作业班组人员一方面通过签订明确了双方的责、权、利的安全合同(协议),另一方面加强对其进行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的开展:(1)其施工方案、安全预测
对策表、技术交底记录等有关方案资料进行检查;(2)不定时地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严格按有关协议条款进行考核。
17、落实五项制度
(1)安全岗位责任制
  1)工程负责人——工程安全第一责任人
  2)技术负责人——工程安全技术第一责任人
  3)安全负责人——工程安全具体管理责任人
  4)施工技术员——安全技术具体管理责任人
  5)班组安全员——作业区、班组安全具体管理责任人
  6)作业长、班组长——安全技术实施、过程管理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