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进行全面管理,确保工程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第三条 职责
(一)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二)项目公司工程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三)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本规程实施中的检查、监督。
第二章 安全施工管理
第四条 事前控制
(一)及时为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用的水文地质,地下管线设施等资料和其他必要条件。
(二)工程开工前,检查相应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市政公用设施等安全防护情况。
(三)审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的要求
(四)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五)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安全目标和措施,并要求监理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六)检查施工单位设置的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持证上岗,并按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七)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八)检查施工单位使用的施工机具,不合格的施工机具不得投入使用,并填写《施工单位机械设备证明文件检查表》。
(九)检查施工单位特殊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并填写《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工种人员资质证明文件统计表》。
第五条 事中控制
(一)检查用地红线范围内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临时占用的场地和道路,应当全部用于施工,不可挪作他用。
(二)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定施工技术措施,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三)检查施工单位建立的专业检查、职工自检和安全自检的制度执行情况。
(四)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季节和生产情况的变化,组织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整改。
安全文明施工(五)检查施工安全措施,现场设置的机具、机构或设备应要求施工单位定期维护和保养。
(六)检查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预防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急救的设施。
(七)检查施工单位施工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情况,要求建立工地使用明火审批制度。现场应设置符合消防规定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当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八)定期会同建立单位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在监理例会上向施工单位指出,要求按时整改。
(九)督促施工单位于建筑工程完成基础分部工作量50%、主体分部已结顶、装饰分部工作量的30%时,及时到安监机构申请安全达标验收,验收合格的,将安全达标牌悬挂在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
第六条 事后控制
(一)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技术资料设专人管理及归档的情况。
(二)重大事故发生后,应要求施工单位积极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立即向市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要求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同时,项目公司工程部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事故情况。
第三章 文明施工管理
第七条 事前控制
(一)在施工方案确定前应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防汛设施、道路、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文明施工。
(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工地文明施工部分,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第八条 事中控制
(一)检查工地周围的遮挡围墙,按要求围墙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采用预制板或砖砌筑,封闭严密,并粉刷涂白,保持整洁完整。
(二)督促施工单位设置施工标牌,并放置于主通道醒目位置。
(三)检查工地排水系统,要求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污染、堵塞下水道和河道。
(四)检查施工单位临时设施,要求按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严格进行分隔。
(五)检查建筑材料、机具设备按工地总平面图的位置在固定场地整齐堆放,不得侵占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六)检查施工现场道路是否通畅,场地是否平整,有无大面积积水。
(七)夜间施工作业,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事先向环保部门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
(八)要求工地出入口内应用砼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冲洗后出场。
(九)按政府主管部门规定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
第九条 事后控制
(一)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造成下水道和其他地下管线堵塞或损坏的,应要求立即疏浚或修复;
(二)对工地周围的单位和居民财产造成损失的,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三)建筑工程完工后,要求施工单位按要求及时拆除工地围墙、安全防护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周围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洁。
第四章 安全台帐管理
第十条 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台帐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检查一个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否到位的主要凭据,也是落实安全责任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统一规范各项目公司安全管理台帐。
第十一条 安全管理台帐种类
根据集团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各项目公司安全管理台帐为11大类,具体如下:
(一)安全管理网络台帐: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机构网络分布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基本情况等。
(二)安全管理文件台帐:主要包括上级安全生产有关文件,本单位安全生产文件、安全汇报材料、总结材料等。
(三)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台帐。主要包括与上级单位、本单位与部门及下属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等。
(四)会议记录(纪要)台帐:主要包括安全工作会领导讲话、各类安全生产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
(五)安全生产检查台帐:主要包括每年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或专项检查的记录、整改要求、复查结果等。
(六)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台帐:主要指被列入上级单位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情况、整改情况以及验收情况等。
(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台帐: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会议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应急救援制度、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等。
(八)安全事故管理台帐:主要包括事故报告、统计、分析、调查处理、结案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