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
(一)安全管理
1、建立安全责任制,开展安全教育,进场前和施工中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待消除隐患后再行作业,对违章作业严格禁止,做好日常的安全交底,每天开展一次检查活动。遵守“建筑工地六大纪律”,进出现场人员和需开机人员一律戴好安全帽。施工人员上岗时必须穿绝缘胶鞋,不准酒后上班,配合清底的操作工人不得在挖机操作半径内作业。严格执行“挖土机械要求操作规程”和“挖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中的各项规定,并组织现场人员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挖土机间操作距离应不少于10米,挖土由上至下,逐层进行。严禁超挖,严格按规定路线深度开挖,确保围护土体的稳定。严禁挖土机及自卸车停放在边坡上作业。
安全文明施工2、基坑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场地施工用电全部通过合格的配电箱再接至各用电设备,配电箱内设三相五线漏电保护器,电路均有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保护装置,保证电路安全,工地设专职电工,负责工地用电设备的操作与安全。
3、夜间安全施工措施:①夜间施工时,应保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能满足夜间施工需要,并准备备用电源。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灯具内的接线必须牢固,灯具外的接线必须做可靠的绝缘包扎。②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安全标牌、警戒灯
等标志,标志牌具备夜间荧
光功能。保证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③在人员安排上,夜间施工人员白天必须保证睡眠,不得连续作业。④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建立夜间施工领导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加强夜间施工管理与调度。
4、基坑设防护栏,并有醒目的警告标记,避免人员坠坑发生人身事故。基坑边缘6m内不得停放施工重型车辆,地面不得超过15pa/m2,严禁超载与出现大的动载,以免基坑周边发生塌方事故。基坑上沿四周用两道漆有红白相间的钢管作安全围栏。在基坑内设钢管扶梯作为人员垂直通道。
开挖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应立即停止开挖,并将情况及时向建设、设计、监理单位报告,及时采取应急补救措施。
(二)文明施工管理
做好文明施工的场地布置工作,施工工具及材料堆放有序,车辆进场后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手续。设置洗车槽,运土车辆进出大门须听从现场指挥,轮胎上沾土必须清洁后方可外运,确保市容整洁。冲洗槽设置标准:冲洗槽应设置于工地大门内侧,长度不小于8米,宽度不小于6米,其周边设置排水沟,排水沟与2级沉淀池相连,并按规定处置泥浆和废水排放,沉淀池需定期清理并与市政排水管网相接。
洗车设施设置标准:冲洗台处接通水管并配备压力不小于8mpa 的高压水等冲洗设备,水连接水管长度不少于10米。
值班人员配置:每个工地除了门卫保安外,还应根据工地运输车
辆进出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人员,主要从事对驶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的冲洗工作。
夜间运土车辆保证静音,禁鸣喇叭干扰市民休息。控制车辆装土高度应防止渣土在外运过程中掉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