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女同性恋的发展历史
中国古代的女同性恋者风一样的女子
追溯中国的女同性恋历史,有正式史书记载的大概始于汉武帝时的陈皇后。陈皇后失宠后十分寂寞,就叫一个女巫(其实这个女子是否是女巫还很难说)穿了男子的衣服,扮为男子,共卧起,俨若夫妇。这件事被汉武帝知道后,十分震怒,认为这是宫中妖孽,杀了这个女巫,废了陈皇后,责其为“女而男淫”,与此有牵连而被杀的有三百多人。
((汉书·外戚传》记载说:后又挟妇女媚道,颇觉。元光五年(公元前l29年)上遂穷治之,女子楚服等坐为皇后巫蛊祠祭祝诅,大逆无道,相连及诛者三百余人。楚服枭于市。
同性恋行为在中国的道教中是不违反教规的,唐朝多才多艺又风流的女道士鱼玄机除了有不少男情人外,也有女性情人。她(19岁)与和她一起修炼的女道士采苹(16岁)共食同寝,双方一有争执,总是采苹吃亏哭泣,这种事几乎每天都有,可是又很快和好如初。鱼玄机那首著名的《赠邻女》就是写给她的。
明末女子冯小青与进士杨廷槐夫人的同性恋是详细见于记载的一例,她的《寄杨夫人书》
缠绵悱恻,悲婉动人。她嫁给杭州冯生做妾,遭大妇嫉妒而幽居于别院,与杨夫人之间的爱情终以她18岁的早逝结束。
冯小青的((与杨夫人永诀别书》写道:驰情感往,瞻提睇慈云,分燠嘘寒,如依膝下。糜身百体,未足云酬,秭秭姨姨无恙?尤忆南楼云晓,看灯谐谑,姨指画屏中一凭栏女日:“是妖娆儿倚风独倚,恍惚有思,当是阿青?”妾亦笑指一姬日:“此执拂狡鬟,偷近郎侧,毋乃似秭?”于是角来寻欢,缠绵彻曙;其拙集小像,托陈妪好藏,觅便驰寄。身不自保,何有于零膏冷翠乎?他时放船堤畔,探梅山中,开我西阁门,坐我绿阴床,纺生平之响像,见空帷之寂?是耶非耶,其人斯在!
清代诸晦香的《明斋小识》中有一篇记载时事的文章,标题为((二女同死》,记述一位书院掌教之爱妾和闺中良友相拥投江自尽的事。
《二女同死》全文:海盐祝公,掌教上海书院,挈爱妾偕至;居相近,有待字之女,弱态盈盈,能诗善绣,为芳闺良友。未几女适人,倡随不笃,愿空房伴孤帐,谨守女箴,持斋礼佛;暇或诣祝,挑灯款语,恒至雨夜,绵绵不寐。九月中,忽于人定后,启户齐出驱口,冥搜无迹,凌晨浮于河,两女尤紧相偎抱,时瞿子治应绍有小传,备载端委。
如果说皇后、宫女、女道士、遭冷落的妻妾之间的同性恋可能是境遇性的话,明清两代南方的女同性恋盛行则完全是自愿而为的,相比之下,这种同性恋关系就稳固得多。广东顺德的养蚕女,互相结盟,歃血为约,永不外嫁。她们结为妹,亲如夫妻,祸福与共,终身不渝,居住在称为“故婆屋”的房子里,这里男子是禁止入内的。她们结盟的仪式叫“梳起”,举行这种仪式时,像新娘出嫁一样,将做姑娘时常留的大辫子梳成别的发型,到寺内神前,当众杀公鸡喝血,拜神发誓。凡是经过“梳起”的女子,一切婚约均属无效,而男家也不能强娶,但可以素要赔偿聘金和重新订婚的费用,这费用由结拜妹共同承担。
清代梁绍壬在他的((两般秋雨庵随笔》中就记载了广东顺德蚕女组成的“金兰会”:广东顺德村落女子,多以拜盟结妹,名金兰。女出嫁后归宁,恒不返夫家,至有未成夫妻礼,必俟同盟姊妹嫁毕,然后各返夫家。若促之过甚,则众妹相约自尽,此等弊习,虽贤有司弗能禁也。李铁桥廉使令顺德时,素知此风,凡女子不返夫家者,以朱涂父兄,且鸣金号众,亲押女归以辱之,有自尽者,悉置不理。
清代张心泰的《粤游小志》中也有广州妇女结成金兰的记载,和梁绍壬的记载大略相同。
《粤游小志)):广州女子多以结盟拜姊妹,名“金兰会”。女出嫁后归宁恒不返夫家,至有
未成夫妻礼,必俟同盟姊妹嫁毕,然后各返夫家。若促之过甚,则众妹相约自尽,此等弊习为他省所无。近十余年,风气又复一变,则竟以姊妹花为连理枝矣。且二女同居,必有一女俨若藁砧者.然此风起自顺德村落,后渐染至番禺、沙茭一带,效之则甚,即省会中亦不能免.又谓之“拜相知”,凡妇女订交后,情好绸缪,逾于琴瑟,竞可终身不嫁,风气极坏矣。
福建沿海以捕鱼为生的惠安女中,与顺德蚕女相似的同性恋也是很常见的。
在明清两代及民国初期,女子结成妹或是金兰在我国的某些经济发达地区如福建、广东甚至包括首府北京,成为一种风气。
((清稗类钞》中还记载了清末民初的上海女同性恋团体“磨镜党”:沪妓有洪奶奶者,佚其名,居公共租界之恩庆里,为上海八怪之一......所狎之男子绝少,而妇女与之昵,俗所谓“磨镜党”是也。洪为之魁,两女相爱,较男女之狎蝶为甚;因妒而争之事时有,且或以性命相搏,乃由洪为之判断,党员唯唯从命,不敢违。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