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一点清算方式下支付系统参与者的管理
作者:镇江
来源:《经济视野》2015年第03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代支付系统推广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432支付结算办法号)要求,全国各银行机构将于20156月底前,全部完成第二代支付系统报文标准切换,并实现一点清算。第二代支付系统在满足银行机构集约化经营和扁平化管理需求的同时,其一点清算方式也对人民银行现有支付系统参与者管理体系带来了挑战,值得引起关注。
        一、一点清算对人民银行日常履职带来的挑战
        (一)支付系统管理制度尚须完善
        伴随一点清算方式确立,国家处理中心(NPC)及城市处理中心(CCPC)职能调整,传统的支付系统参与者管理模式亟待改变。但受制于缺乏相配套制度办法,人民银行无法在日常履职中实现最优效能。一方面,统一的《支付系统参与者监督管理办法》尚未出台。
对支付系统参与者管理的工作要求,散见于各类相关业务制度和管理文件之中,缺乏一致性的做法和标准,从而导致考核内容不够全面,措施不够灵活,难以及时、有效地发现支付系统参与者的业务风险隐患,不利于支付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另一方面,人民银行支付结算部门和清算运营部门部分职能分工较为模糊。在实际工作中,人民银行支付结算部门、清算运营部门在对支付系统参与者开展日常及综合监督管理时,存在部分内容重复履行的情况。
        (二)支付清算业务流程有待明晰
        伴随一点清算方式确立,支付系统的参与者属性、业务处理流程、运行维护模式等均发生改变,原有支付清算系统业务处理流程得以再造;人民银行对支付系统参与者的加入、退出核准、资金流动性监测、系统运行监控等也应做出调整。但目前,与第二代支付系统相配套业务流程尚未确立。人民银行在日常履职中,只能沿用《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大额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等基于第一代支付系统制定规章制度开展管理、操作,相应的管理手段难以适应业务发展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