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移动云支付(收款)服务协议
甲方(商户):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兰州分行 分(支)行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白银路308号
联系人:韩超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受理消费者移动云支付(收款)
服务等事宜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定义
本协议中主要术语定义如下:
(一)移动云支付:乙方通过互联网为甲方提供的受理市场主流移动支付的收款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收款服务,并按约定为甲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结算服务。
(二)收款:乙方通过与财付通的合作,依托及公众平台为甲方及客户之间提供的货款结算的服务。
(三)客户:指使用移动云支付收款服务(含收款)向甲方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付款人。
(四)调单:调单是指因客户或客户开户银行对已被结算的交易有疑问,在规定的时限内通过乙方向甲方提出调阅交易单据的过程。乙方也可根据甲方管理工作的需要,向甲方调取交易签购单据和相关消费凭证。
(五)退单:退单是指客户开户银行对交易有疑问而提出的拒绝付款。
(六)退款:客户付款成功后,甲方因缺货、无法运货、重复订单等原因不能为客户提供产品或服务时,可提出退款申请,将客户支付的款项退回客户的支付银行卡中。
(七)商户后台:指乙方提供给甲方使用的系统平台,甲方可在此平台上进行交易查询、结算查询等。
(八商户号及商户密码:指乙方提供给甲方使用的,用于识别签约商户,并且登录商户后台所使用的商户号码及登录密码
二、双方声明
(一)本协议双方均具有或经授权等方式合法取得签约主体资格,以确保签约有效。
(二)本协议双方当事人均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内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移动云支付(收款)终端安装和受理移动云支付(收款)业务。
(三)协议双方承诺遵守监管部门制定的支付结算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
(四)鉴于目前网络支付技术及国内、国际电子商务环境均尚未成熟,电子商务立法以及信用体制还不完善,甲方作为商户在开展移动云支付收款)业务时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包括但不限于犯罪侵权行为导致的坏账、客户拒付等。甲方明确认知该风险的存在并愿意承担此种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
三、服务内容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人民币移动云支付收款)服务。当客户购买甲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时,可以通过乙方提供服务完成收付款交易,由乙方为甲方代收客户的支付款项,并清算至甲方在乙方开立的结算账户。
(二)移动云支付收款)仅限用于为甲方代收客户应支付的交易款项,且每笔订单支付不能超过规定限额,乙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限额进行调整。
支付结算办法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国家机关制定的银行支付结算相关法律、法规,接受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第三方
服务公司的银行移动云支付(收款)业务受理培训。甲方业务受理人员须经乙方培训合格后,才能受理移动云支付(收款)业务。
(二)甲方应确保开展移动云支付(收款)业务的用途与其经营范围相符,并取得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和业务授权;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均真实、合法、有效。
甲方的工商注册名称、主营业务、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地址、经营许可证号、(电话和传真)、移动云支付(收款)账户信息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甲方至少应自变更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资料。乙方有权重新审核甲方移动云支付(收款)受理资质。
当甲方不再具备相应资质时,乙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如果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收到甲方资料变更申请,而致使其发出的通知书、其他文件或交易款等到达延误或未能送达,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及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甲方负责提供符合移动云支付(收款)终端安装条件的通讯线路、电源、安装
场地等,并应在营业场所显要位置张贴或摆放移动云支付(收款)受理标识。在服务有效期内,若移动云支付(收款)发生技术性障碍,影响实时支付时,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要求修复,乙方按照对外服务承诺及时处理。甲方应配合乙方及相关第三方(如客户开户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通讯公司等)查明原因,以求妥善处理。
(四)甲方不得将移动云支付(收款)终端用于本协议许可范围以外的其它用途,也不得出租、出借给第三方使用。对乙方提供的移动云支付(收款)终端设备,协议终止后,甲方应无条件退还乙方。
(五)甲方发生业务承包或转让时,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约定的受理移动云支付(收款)业务转让或委托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甲方应严格遵守乙方规定的账户及交易数据安全管理规则要求。
(六)甲方违反下列规定,导致客户账户信息及交易数据被篡改、泄漏和破坏而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以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账户信息和交易数据仅用于辅助完成移动云支付(收款)交易,甲方不得将账户信息和交易数据用于除此之外的任何其它用途;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账户信息及交易数据信息披露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七)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户号、商户密码等。商户号、商户密码是甲方进入乙方提供的商户后台的唯一有效凭证,甲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将商户密码以任何方式提供给包括自称是乙方工作人员在内的任何人。甲方因商户号和商户密码保管及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发生商户密码遗忘、被盗的,须及时告知乙方,并按照乙方规定办理密码重置手续。
甲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移动云支付(收款)终端设备,并保证该设备除由乙方或乙方授权的相关人员进行维护和更换外,不被其它人员进行任何检测、拆修、改装、更换、移动或加装其它设备。甲方发现移动云支付(收款)终端遗失、损坏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八)甲方应在其网站、移动端及扫码机器页面上如实描述乙方移动云支付(收款)业务,并引导客户到乙方平台亲自提交订单并进行支付,甲方不得代客户提交订单及进行支付,不得主动进行或协助客户进行、、交易分单等违法经营行为,不得采用技术手段或其它非法手段截获客户的账户信息,否则,乙方有权暂停、中止或终止提供本协议服务并追索相应损失的权利。
(九)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府监管部门有关物价、经营活动、产品质量等规定、标准和要求,依法合规经营,保证所提供订单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订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误或甲方错误操作等原因而造成乙方或客户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甲方每日营业终了应在移动云支付(收款)终端上进行日终结算,对交易资金应及时核对。甲方有权根据协议约定查询、下载、存档订单交易数据,同时应尽保密义务。对经确认的差错交易、隔日退货交易,应按照乙方规定提出调账(退货)书面申请。甲方应确保向乙方提交的所有单据与原件一致。如因甲方未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导致乙方无法进行交易处理引起的客户纠纷或法律诉讼,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十一)甲方妥善保留有关交易数据和凭证,如订单和客户接受货物时签字的有关单据的原始凭证,上述交易数据和凭证应自交易发生之日起至少保留五年。对乙方提出的调单,甲方应在接到调单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有效的交易签购单据。如甲方在乙方指定期限内无法提供或怠于提供,由此给乙方和客户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十二)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根据风险管理规定,将获取的商户及支付交易资料披露给人
民银行、银监会等监管机构以及关联第三方,以便于乙方更好地为甲方提供财务对账、风险控制、异常订单处理、客户投诉处理、商户运营等服务。
(十三)甲方同意:甲方应积极防范客户拒付风险,及时解决客户服务中出现的问题。如交易中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不真实、欺诈、盗卡、伪冒交易、客户否认交易、客户拒付、客户账户信息泄露或错误等情形造成乙方或客户损失的,甲方应自行解决上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等纠纷,乙方对上述情况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甲方终止服务,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否则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五)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及关联第三方支付交易手续费及其他服务费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负责提供资金结算服务。为甲方开立结算账户,办理结算资金入账,并按约定进行转账;及时为甲方客户完成交易款项支付,并将相应款项划至甲方结算账户;负责跨行交易的信息记录存证;提供交易信息查询、移动云支付(收款)终端交易账款、手续费及商户交易手续费等数据及报表;受理涉及乙方平台运转问题出现的投诉并解决相应纠纷。
(二)负责移动云支付(收款)平台的运行和管理,做好甲方及乙方提供的移动云支付(收款)终端的日常维护等工作,保证该服务的安全。可委托第三方公司,为甲方提供受理移动云支付(收款)业务所需的终端机具安装、回访及终端维护、业务受理培训等服务。有权根据情况决定对提供甲方使用的支付产品的功能和服务进行改动和升级。改动和升级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告知甲方,并预告恢复日期。
(三)乙方负责对甲方进行回访,有权对甲方的业务开展进行合规检查。对于甲方未按协议要求执行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及时进行整改。
(四)乙方对有疑义的交易,有权向甲方查询及调单。发生退单或争议仲裁业务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对经查实的交易差错或需乙方调整的账务,按照乙方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如发生退单,乙方有权根据交易数据直接从甲方的结算账户中扣款,并在甲方及时按规定提供有效单据后,按照相关规定向客户开户机构索款。
(五)对于操作不当等甲方原因造成的短款,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联系追款等事项,但乙方并无义务向甲方保证可追回相关款项。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
(六)对于甲方与客户在出售商品的质量、数量或提供的服务上有任何争议、投诉或其它纠纷,应由甲方与客户直接谋求解决,乙方可从中协调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采取暂缓甲方全部或部分交易资金结算、中止甲方移动云支付(收款)业务受理等措施:乙方提出调单时,甲方拒绝配合或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有效交易单据;乙方有合理理由认定交易存在可疑之处,或有合理根据怀疑甲方违反本协议或有欺诈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