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
    河南财专公务卡治理暂行方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标准财务治理,提高公务支出透亮度,削减现金支付结算,依据《银行卡业务治理方法》和《河南省省级财政国库治理制度改革方案》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公务卡的性质和办理范围
    (一)本方法所称公务卡,是指学校教职工持有的、以个人名义开立的贷记卡。公务卡由学校教职工个人持有、保管和使用,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也可用于个人消费,具有肯定的透支消费额度和透支免息期。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教职工个人为持卡人并担当相应法律责任。
    (二)公务卡办理的范围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第三条 公务卡的使用和治理
    (一)公务卡只限本人使用,与持卡人工资账户绑定。一般可设定5000元至元的信用额度。
    (二)公务卡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支出的结算,持卡人在未办理报销手续之前,无论是公务消费还是个人消费均属个人行为,个人担当由此导致的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持卡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透支款项利息及手续费等费用由持卡人担当。
    (三)持卡人因调离、退休等缘由离开学校,应准时还清债务,结清余额。
    (四)人事处应将在职人员信息变动状况准时通知财务处,由财务处通知发卡银行办理公务卡申办或销户等手续。
    (五)公务卡由持卡人妥当保管,只限本人使用,由本人设臵密码。公务卡遗失时持卡人应准时向银行挂失和补办,并通过财务部门准时通知发卡行维护相关信息。第四条 公务卡消费使用范围
    以现金方式支付的日常公用支出和2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小额转账支出。包括:办公用
品购臵费、书报杂志订阅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款待费、邮电费、交通费、劳务费、小型修理费及其他零星商品和效劳购置支出等公务性支出。
    教职工应尽量在具备刷卡结算条件的单位购置商品和效劳,不断削减现金结算的公务消费。凡具备刷卡条件的,必需使用公务卡,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教职工可以根据银行规定用公务卡提取现金,手续费由持卡人担当,但不得透支取现。
    第五条 公务卡结算的报销规章
    (一)使用公务卡结算,不转变单位现行财务治理制度
    和报销审批程序。
    (二)持卡人因公务活动使用公务卡消费时,应取得本人签名的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小票)和原始发票。
    (三)因向供给商退货等缘由导致已报销资金退回公务卡的,持卡人应准时将相应报销款项退回财务处,由财务处负责办理资金退回手续。
    (四)一项经济业务中,假如同时有转账结算、现金结算和公务卡结算,应注明不同的结算方式,填制报销凭证审核报销。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所产生费用由持卡人个人担当,不予报销:
    1、使用公务卡用于个人消费的局部;
    2、报销费用与供应的报销凭证、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小票)不符的;
    3、持卡人透支提取现金所产生的手续费、利息等;
    4、因持卡人个人缘由,未能在公务卡免息期内申请报销,所造成的罚息和滞纳金等;
    5、因持卡人个人保管不慎或遗失等缘由,导致公务卡盗刷所形成的支出和损失;
    6、其他不符合财务治理规定的消费。
    第六条 公务卡结算的报销程序
    (一)差旅费、会议费、款待费、购置物品等公务支出,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在公务
卡信用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结算,取得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和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小票)。
    (二)持卡人在公务消费后应尽快办理财务报销手续,最迟应于免息还款日前7天整理全部公务消费的原始发票和经本人签名的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小票),按财务报销审批程序进展报销。必要时,报销人还需供应购物明细或消费清单。
    (三)持卡人因出差在外或其它特别缘由,的确无法在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办理财务报销手续的,可托付本单位其他人员填制借款单,并供应持卡人姓名、卡号、消费时间和每笔消费金额的明细信息,经财务人员审核后先办理借款手续,于免息还款期前先将资金转入公务卡,待持卡人回单位后准时补办报销手续并冲销其借款。亦可从本人绑定的工资账户中先行垫付,日后按正常报销手续冲账报销。
    (四)会计人员对持卡人签字确认的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小票)、报销审批凭证及报销单据等进展审核后,登陆公务卡支持系统,依据持卡人供应的姓名、交易日期和消费金额等信息,核对公务消费的真实性,审核确认后予以报销。
    (五)出纳人员将公务卡支持系统所生成的公务支出明
    细表和汇总表与支出报销单进展复核确认,统一办理公务卡还款业务。
    第七条 持卡人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银行卡使用治理的有关规定,标准使用公务卡。严禁持卡人违规使用公务卡。对恶意透支、拖欠还款等所产生的后果,由持卡人负责,学校不担当由此引发的任何责任。
    第九条 本方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方法自2023年8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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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卡治理方法试行》2
    公务卡治理暂行方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标准财务治理,提高公务支出透亮度,削减现金支付结算,依据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阳区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榆阳区区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治理暂行方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
本方法。
    其次条 本方法所称公务卡,是指单位职工持有的、以个人名义开立的贷记卡。公务卡由单位职工个人持有、保管和使用,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个人负责保管。职工个人为持卡人并担当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条 公务卡的使用和治理
    (一)公务卡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支出的结算,在公务刷卡消费尚未报销之前,刷卡消费行为仍属个人行为。公务支动身生后,持卡人应准时申请办理报销手续。公务卡也可用于个人消费,但不得向单位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单位不担当私人消费行为引致的经济、法律等一切责任。
    (二)持卡人因调离、退休等缘由离开单位,应准时还清债务,结清余额。并由财务室通知发卡银行办理公务卡注销手续。
    (三)公务卡由持卡人妥当保管,只限本人使用,由本人设置密码。公务卡遗失时持卡
人应准时向银行挂失和补办,并通过财务部门准时通知发卡行维护相关信息。
    第四条 公务卡消费使用范围
    以现金方式支付的日常公用支出和5000元(人民币)以下的小额转账支出。包括:办公费、书报杂志订阅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交通费及其他零星商品和效劳购置支出等公务性支出。
    单位职工应尽量在具备刷卡结算条件的单位购置商品和效劳,不断削减现金结算的公务消费。凡具备刷卡条件的,必需使用公务卡,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第五条 公务卡支付与报销治理
    (一)持卡人因公务活动使用公务卡消费时,应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结算,取得本人签名的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小票)和相应的原始发票,购物明细或消费清单等凭证。
    (二)持卡人在公务消费后,应于每月20日前将公务消费的正规原始发票及经本人签名
的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小票)、购物明细或消费清单等凭证,交到财务室办理公务卡报销相关手续。
    (三)若遗失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小票)的,持卡人可通过发卡行网点、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途径查询,并将猎取的“交易时间”、“交易金额”、“交易地点”等信息在财务报销凭证反面证明。
    (四)确因出差在外或其它特别缘由,的确无法在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返回单位办理报销手续的,可通过传真等方式托付本局其他人员填制借款单,并供应持卡人姓名、卡号、消费时间和每笔消费金额的明细信息,经财务人员审核后先办理借款手续,于免息还款期前先将资金转入公务卡,待持卡人回单位后准时补办报销手续并冲销其借款。
    (五)会计人员对持卡人签字确认的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小票)、报销审批凭证及报销单据等进展审核后,登陆公务卡支持系统,依据持卡人供应的姓名、交易日期和消费金额等信息,核对公务消费的真实性,审核确认后予以报销。
    (六)出纳人员将公务卡支持系统所生成的公务支出明细表和汇总表与支出报销单进展复核确认,统一办理还款手续。
支付结算办法
    (七)超过还款日还款的责任:因持卡人报销不准时引起的,由持卡人担当相应的利息、滞纳金等;因单位归还款项不准时引起的,由单位担当利息等费用。
    第六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所产生费用由持卡人个人担当,不予报销:
    1、使用公务卡用于个人消费的局部;
    2、报销费用与供应的报销凭证、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小票)不符的;
    3、持卡人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所产生的手续费、利息等;
    4、因持卡人个人缘由,未能在公务卡免息期内申请报销,所造成的罚息和滞纳金等;
    5、因持卡人个人保管不慎或遗失等缘由,导致公务卡盗刷所形成的支出和损失;
    6、其他不符合财务治理规定的消费。
    第七条 持卡人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银行卡使用治理的有关规定,标准使用公务卡。严禁持卡人违规使用公务卡。对恶意透支、拖欠还款等所产生的后果,由持卡人负责,学校不担当由此引发的任何责任。
    第八条 本方法由财务股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未尽事宜,在执行中逐步完善。
《公务卡治理方法试行》3
    兰坪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公务卡治理方法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削减现金结算,标准财务治理,依据依据兰政办发[2023]122号及兰政办发[2023]9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状况,特制定本方法。
    一、公务卡的性质
    本规定所称公务卡,是指单位职工个人持有(以下简称:持卡人)使用,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银联标准信用卡—即先消费、后还款)。该卡不仅具备一般银行贷记卡的全部功能,而且具有财政财务治理的公务属性。公务卡定位于个人,
法律责任主体为公务卡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