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号⽂281号⽂解读(上)
⽀付产品技术中关于217号和281号⽂件的讨论和解读。内容较多,本次分享分为上下两部分来发布。此⽂不代表任何官⽅观点,仅是⾥⼈员对此⽂件的看法。
专题讨论:217号⽂&281号⽂解读
银办发【2017】217号中国⼈民银⾏办公厅关于进⼀步加强⽆证经营⽀付业务整治⼯作的通知
央妈重拳出击,⼆清⾛向终结,聚合⽀付迎来新⼀轮整顿
银发【2017】281号中国⼈民银⾏关于规范⽀付创新业务的通知
突发!央⾏下发281号重要⽂件,⽀付⾏业或将重新洗牌!【重点解读版】
⼀、打击代理清结算模式
Q1:什么是代理清洁算模式?这段怎么解释,感觉也是禁⽌以任何形式给第四⽅接⼝⽂档?
是的。
Q1-2:这种算代理清洁算?其实我们做的就是转发交易到银⾏
这种算啊,括号⾥⾯内容仔细看
Q1-3:⽆证机构没有代理清结算是指交易转发到持证机构,持证机构结算给⽆证机构拓展的商户。这种也算代理清洁算? Q1-4:四⽅⽀付,聚合⽀付对接的银⾏渠道算是代理清洁算?
Q1-5:对,这种不是代理清结算吧?其实就是个交易转发,外包服务性质
我们来看217号⽂的第四点
注意这⾥提到的:持证机构直接将资⾦结算⾄⽆证机构指定账户接着看217号⽂的第三点
我们可以总结出来代理清结算的三个特征:
第⼀个特征:⼤商户模式,平台模式
第⼆个特征:这个商户是⽆证机构拓展的
第三个特征:持证机构将资⾦结算到⽆证机构指定商户
这⾥其实和第四点并没有太⼤的区别,⽆⾮是有⼀个⼤商户的帽⼦。
支付结算办法这⾥其实和第四点并没有太⼤的区别,⽆⾮是有⼀个⼤商户的帽⼦。
Q1-6:我们说的是第四⽅从银⾏拿的⽀付接⼝,提供给其商户,这种不算代理清算吧?
算的,因为你和银⾏发⽣收单关系,银⾏不能进⾏⼆次清算;再说的直⽩⼀点,我和你⽀付机构签订的,只能资⾦是我和⽀付机构之间发⽣;不允许将资⾦清算给其他第三⽅。
Q1-7:银⾏不是代理了⽀付宝的收单吗?
现在很多聚合⽀付公司不是典型的⼤商户模式,银⾏⼜将资⾦清算给其指定的其他商户账户,完全是符合第三点的规则;
Q1-8:现在商户是和银⾏签约拿⽀付宝能⼒,但是商户是第四⽅机构拓展的,所以资⾦是⽀付宝清给银⾏,银⾏清给商户;
银⾏本⾝也有问题。。。不能代理清算,所以重点写了银⾏⾦融机构。⼈民银⾏要严打的.
Q1-9:第四⽅机构是拿的银⾏的⽀付接⼝做的交易转发。
其实等于隐藏了背后真实商户的交易信息。
Q1-10:意思银⾏不能做⽀付宝的业务了?
对,严格解读的话就是这样, 在 217号⽂中提到:
核⼼业务这⾥做了说明,指商户⼊⽹、协议签订;⽀付宝、的收单协议商户实际没有和⽀付宝签订,⽽是和银⾏(外包机构)签订
接着⼈民银⾏⼜补充了,银⾏和⽀付机构不能开⽴内部过渡户,通过银⾏渠道将资⾦实现⼆次清算
所以整篇发⽂仔细理解,你会发现真是⽆懈可击
Q1-11.第六点指的那种银⾏通过内部账户协助⼆清吧?
是的。但是你把前⾯⼏点连在⼀起看,你能想到的所有模式都包含进去了。
2.切断通过银⾏转接⽀付宝模式,回归⽀付宝标准服务商模式
Q2.第三点,发⽂关注机构少了哪⼀块?
银联和⽹联
关联到银联聚合⽀付宝和⽹联提出的⼆维码标准的事情,参考217号⽂的内容:
检查肯定⼤家都要查,重点还是银⾏和⾮银
Q3-1.根据发⽂如何关联上的“银联聚合⽀付宝、⽹联提出的⼆维码标准”?
转接清算的持牌机构, 参考中国⼈民银⾏⾏长周⼩川在《⼈民⽇报》发表题为《守住不发⽣系统性⾦融风险的底线》
转接清算的持牌机构, 参考中国⼈民银⾏⾏长周⼩川在《⼈民⽇报》发表题为《守住不发⽣系统性⾦融风险的底线》的署名⽂章, “坚持⾦融是特许经营⾏业,不得⽆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
Q3-2. ⽹联的牌照核⼼功能是转接&清算,现在那些银⾏是不是就是做的这个⼯作?
是,所以……意思还是铺路。
加强监管统筹与协调,重新构建监管新框架。这篇5500字左右的⽂章⾥,63次提到了“风险”,43次提到了“监管”,31次提到了“改⾰”,21次提到了“开放”。
在监管体制机制上,在新业态新机构新产品快速发展,⾦融风险跨市场、跨⾏业、跨区域、跨境传递更为频繁的形势下,监管协调机制不完善的问题更加突出。监管定位不准,偏重⾏业发展,忽视风险防控。“铁路警察,各管⼀段”的监管⽅式,导致同类⾦融业务监管规则不⼀致,助长监管套利⾏为。系统重要性⾦融机构缺少统筹监管,⾦融控股公司存在监管真空。统计数据和基础设施尚未集中统⼀,加⼤了系统性风险研判难度。中央和地⽅⾦融监管职能不清晰,⼀些⾦融活动游离在⾦融监管之外。
Q3-3.不能让⾦融“创新”游离在监管之外,摆脱监管被动的局⾯
银⾏、⽀付机构都是⼀体的,都是持牌机构;发⽂特意强调了持牌机构,以前都是⽤⾦融机构、⾮⾦机构;措辞上有了很⼤的变化和转变;所以我说你没有注意到细节,没有把周⼩川的那篇⽂章联想起来
Q3-4.如以上解读,有些清结算是否可以⾛银联了?
⾄少应该考虑作为⼀个准备了。
在⽆法对接⽹联时,银联就是不⼆选择了。
Q3-5.您解读的意思是,接下来银⾏也不能聚合⽀付宝、等对外发展商户了?
从发⽂来看确实如此;商户使⽤了⽀付宝进⾏收单,但却不是⽀付宝的特约商户,所以给监管上带来了难点;⽽银⾏作为转接通道,并不会对商户的真实性、准确性进⾏审核;其实聚合到最后,具体是不是做什么业务的都不知道了。
Q3-5.那这样的话,如果第三⽅⽀付机构⾃⾝也想做聚合,那基本上属于⽆路可⾛了~过去还可以通过银⾏转接⽹联和银联是可以的,这个是⼈民银⾏赋予的,可以通过⽹联或银联实现转接清算。
Q3-6.那⽬前聚合服务那就只能弄⽀付宝和的标准服务商模式了?
对的,聚合服务变成⼀个通道了,具体商户⼊⽹审核回归到⽀付宝;可以看做是⼀个前置系统;
Q3-7.⽹联聚合对⽆证机构开发吗?
不会开放,⽆证机构的本质就是⼆清机构,这个是⽆论如何都要打击的。
Q3-8.线上业务怎么弄呢,⽬前⽀付宝线上对外没有对第三⽅开放服务商模式,的线上也没有分成的模式。
回忆⼀下之前发的第三⽅⽀付机构外包商评级管理办法;⼆维码⽀付业务还没有完全签订,只发布了⼀个征求意见稿;
第⼗七条:会员单位应为⾃⾝发⾏的条码提供受理服务。⽀付机构基于⽀付账户开展条码⽀付的,应按照⾃⾏发展⽤户、⾃⾏拓展商户的封闭模式在限定场景内开展业务。
4.银⾏、⽀付机构之间不得互连
Q4-1:关键的问题,现在很多银⾏间,有做互相直连⽀付清结算。按照这第七条要求,是不是银⾏间,也不能做直连⽀付清结算了?
先看281号⽂:
跨⾏清算只能⼈⾏系统,或者银联,⽹联合法机构;此条和217号(下⽂)⼀脉相承的,注意是不同法⼈,算是留了⼀个⼩⼝⼦。
217号⽂:附件⼀:⽆证经营⽀付业务筛选要点、认定标准及持证机构违规情形说明三、持证机构为⽆证机构违规提供⽀付服务的情形(⼀)为⽆证机构提供资⾦清算、结算通道。(重点关注:中国银联等清算服务主体)(⼆)通过系统发起集中代收付等业务的委托⼈直接从事⽀付业务。(重点关注:中国银联等清算服务主体)
Q4-2:银⾏不能反接第三⽅了?
参考281号⽂:
业务收缩到微众;微众是同名法⼈
Q4-3:聚合⽀付⽀付机构转清模式不能做了?
参考281号⽂:
⽀付真正成为底层基础设施,就像⽔电煤管道。⽀付机构就是只能接银联和⽹联。
Q4-4:这句话的解释,是银⾏和银⾏间、⽀付机构和⽀付机构间不能互联,还是说银⾏和⽀付机构间也不能互联281号⽂
银⾏与⽀付机构间不能互联,说⽩了就是银⾏不能作为的代理银⾏了;⽀付机构间资⾦不得互转,在《⾮⾦融机构⽀付服务管理办法》中有规定:
Q4-5:银⾏与⽀付机构间不能互连,这对聚合⽀付岂不是冲击⾮常⼤
商户可以直连⽀付宝,没有封杀掉,⽽是你要把客户资源拱⼿送给别⼈
Q4-6:如果银⾏不能连⽀付公司的话,那银⾏p2p存管的⼊⾦怎么做?
银⾏⾃⼰有⽹银啊,银⾏可以接银联⽹关⽀付;要读懂原⽂,开放的是接⼝。
Q4-7:⽀付公司的⽹关可以接么?
不可以
Q4-8:直接跳到⽀付公司的收银台可以接么?
不可以,也算是接⼝的⼀种,符合转接⽀付业务系统的定义。
Q4-9:现在各直销银⾏的宝宝类产品,基⾦线上充值,p2p充值基本都⽤的跨⾏代扣。
所以等于被封杀了
Q4-10:按这么理解,以后直销银⾏充值,p2p充值都⾛银联了?
不过2,3类银⾏账户银⾏给留了⼝⼦,2,3类账户的绑定1类户扣款银⾏可以直接做,可以⾛⼈⾏的集中代收付系统
Q4-11:银⾏作为服务商接⽀付宝的扫码,接⼝再放给三⽅,可以吗?
不可以
Q4-12:那穿透给终端商户,只把资⾦清给三⽅是否可⾏?
不可以,说⽩了只能⽀付机构⾃⼰清算给商户。
Q4-13:这么说来,其他的三⽅⽀付公司都做不了⽀付宝的扫码了?
对!要玩⾃⼰玩,不要拖着⼤家⼀起玩。要么⽀付宝⾃⼰做,要么银⾏接过来⼀户⼀户去拓展。万⼀某个⼩伙伴当中变质了,都看不出来
Q4-14:银⾏也不能做了吗?现在巨量存量业务都得停?之前很多银⾏补贴拓展了⼤量线下商户。
银⾏也不能做了。281号⽂这⼀条写的很清楚,如果银⾏来做,是不是接了⽀付宝的转接⽀付接⼝
Q4-15:“各银⾏、⽀付机构之间不得相互开放和转接⽀付业务提供接⼝”,我觉得这句是不是还是规定,银⾏和银⾏,⽀付机构和⽀付机构不允许转接,但允许银⾏和⽀付机构转接?
这种意思的概率很⼩, 央妈的语⽂⽐我们好,应该不会留这个漏洞的, 但未来如果只有⽹联和银联,其实也没有转接的意义。
Q4-16:牌照是不是要降价了?
牌照不值钱了;或者说想通过牌照快速挣钱不现实了。但没有牌照⼀定做不了业务,门槛更⾼了,业务发展的门槛。
第三⽅⽀付⾏业持牌机构247家,根据中国⽀付清算协会⾏业运⾏报告显⽰,⽀付机构收⼊规模参差不齐,超过100亿以上的机构仅2家,10-100亿的9家,1-10亿的46家,1000万-1亿的71家,1000万以下的95家。移动⽀付寡头格局明显,更多的机构沦为了配⾓和陪跑,市场⽩热化的竞争导致很多中⼩机构的⽣存空间被碾压。
Q4-17:⼴告宣传关键词过滤,以后宣传语⽤“收1元,得1.5元;早上收,下午到”,是否可⾏?
再怎么过滤还有等。⽽且你的宣传语违反了281号⽂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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