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某某某:
委托单位:某某某某某某某某
法定代表人:某某某某某某某某
受委托人:姓名:某某某某,工作单位:某某某某某某某某
职务:某某某某,职称:某某某某某某某某
姓名:某某某某,工作单位:某某某某某某某某
职务:某某某某,职称:某某某某某某某某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因某某某某某某某某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某某某某某某的代理权限为: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代理人某某某某某某的代理权限
为: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
委托单位:某某某某某某某某(盖章)
法定代表人:某某某某某某某某(签名)
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
某某某银行
根据贵行信贷部门提供的第二联《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申请书》经与消费递产的有关资料核对,现确认无误,我单位已将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台(或其他数量单位: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商品,单价某某某某元,总计价格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元,发放给消费者。
该消费者提供的《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申请书》的编号为某某某某某某某某。请你行按照《个人消费品贷款合作协议书》的规定,核对有关内容,相符后,将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在贵行的消费贷款在收到本通知书的次日(遇节假日顺延)转存放我单位账户,账号为委托收款授权书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账户名称为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
特此委托!你行据此办理转账产生的经济纠纷由我单位全部负责。
经办人员签字(盖章)某某某
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号《_________》及_________号《_________》的精神,_________市自来水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敬请各用水单位(以下简称乙方)通力合作,共同保障水费款按时回收,以确保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的正常运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收款方式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办法”的规定,委托银行结算水费。
二、乙方授权其开户银行(付款银行)在收到甲方开户银行(收款银行)递交来的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凭证后,直接从乙方帐户中支付。
四、乙方因银行存款不足退票或不按期支付水费,甲方将依照《_________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取滞纳金或拆表停止供水。
五、乙方因户名更改,银行帐号更变,需提前一个月到甲方办理更改手续。乙方如不及时办理,造成水费拖欠,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甲方:(公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号:_________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为简化甲方的缴费手续,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正公开的原则,就甲方以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缴纳移动通信费用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授权乙方通过甲方的开户采取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缴纳移动通信费用。
二、甲方同意采取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支付移动通信费用的用户为:
□单位名称:_________
□用户名称:_________
三、乙方每月通过XX以约定方式向甲方收取上述号码产生的上一个月的移动通信费用。若甲方帐户余额不足,将导致XX无法划拨整笔应缴款项。
四、甲方应确保其在本协议项下登记的开户行账户真实有效,并已授权甲方的开户行通过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或小额支付系统的定期借记业务支付移动通信费用;甲方在承付期内应确保其账户有足额款项用以划拨应缴移动通信费用。因甲方提供的开户行账号、手机号码等信息有误,或者因账户余额不足、销户、冻结、未授权等甲方原因致使托收失败、托收错误从而导致欠费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到乙方的营业前台,使用现金缴费方式补缴欠费。乙方有权追缴甲方未缴款项、停止通信服务,并每日按甲方所欠费用的收取违约金。
五、非甲、乙双方过失(如XX系统的客户资料录入工作延误等)造成托收失败的,乙方应协调双方开户XX尽快完成结算处理,甲方应协助乙方使用其他缴费方式缴纳移动通信费用。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甲方未办理XX托收业务取消手续前,本协议有效。本协议书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开户XX各执壹份。
甲方户名:_________
开户行名称:_________
开户行行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支付结算办法甲方单位财务章:_________
甲方经办人:_________
兹有现委托作为本司收款人,收款范围为代表我公司与贵单位进行结算代收款活动有关事宜,收款有效期限;在整个代收款过程中,该员工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与贵司无涉!
特此委托!
代理单位名称:
法人:
工商注册证号码:
委托单位法人(签章):
委托单位:
日期:年月日
须附:
1.代理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
2.委托单位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原件)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收款事宜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取分店营业款。
二、乙方义务:
1、乙方代甲方收取门店营业收入,并向顾客开具发票。
2、自本协议签订日起,乙方应每日向甲方通报收款情况;
3、对甲方委托的委托收款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4、委托款项交付:
三、本协议有效期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四、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如果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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